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① 从事质量管理方面的证书有哪些
从事质量管理方面的证书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
1.质量工程师:
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质量管理师:
质量管理师是指具有质量管理专门知识和技能,并能够以自己在质量管理事业上的创造性劳动,为国家、行业、地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振兴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人。
3.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
国家注册审核员是通过CCAA(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组织的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并按照注册要求通过认证机构进行注册,具备一定学历要求,具备规定的实习审核员工作经验,从事认证审核工作的注册审核人员.
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
内审员是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的一个专用名词,相对于 ISO9000 族标准来说,内审员的全称是“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
5.注册六西格玛黑带认证证书:
为企业中全面推行 6 西格玛的中坚力量,负责具体执行和推广 6 西格玛,同时肩负培训绿带的任务,一般情况一个黑带一年需培训100位绿带。该职位为全职 6 西格玛人员。
发证机构普遍都是由各个省级人事机部门担任。
② 关于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塾胧滴瘛贰 ≈屑叮骸吨柿孔ㄒ底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