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
❶ 满足什么条件能报考苏州市高级会计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苏州市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
(一)申请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三、《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❷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发表论文或著作有什么要求
一般都是要求省级以上2篇。
❸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注: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❹ 2017年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率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一般要求是这样的,但是有很多省份要求不一样,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
❺ 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申报高级会计师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0项:
1.《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按要求填写,贴一寸照片)。
2.《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8.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9.主要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10.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译作等。
❻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申报要求,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本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等。岗位以用人协议、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为准。
(三)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分工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人员职称构成、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成效应量化)、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应有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期刊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电子刊物、手册、报纸、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汇编等所载文章。申报人员须自行确定已公开发表的1篇独著为代表论文(著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委托进行论文(著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六)研究成果奖:指主要完成人在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七)财务审计报告: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成果、审计结论等。
(八)案例、报告:指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效业绩应量化数据)。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个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