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这是必填选项,类似于挂靠单位的意思。
报名信息自己填写完整后,由单位统一进行审回核,确保信息无误,然后答再根据考试科目收取报名费。所以这个工作单位是必填项目,直接根据这个单位名称,相关单位才能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完毕后然后提交上级卫生部门进行审核,一般是市、地方卫生局考试办,审核完毕后将各单位信息进行汇总,上报省级考试办。
4.一般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就是这么个流程,可以去各省卫生人才网站下载相关文件,里面有详细信息。
Ⅱ 医学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什么
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Ⅲ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名称是医学,资格名称是主治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是公共卫生,执业范
不行的,个体诊所的资质要求,是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专业或中医专专业,执属业范围以内、外、妇、儿科、口腔或中医等多见。公卫类别的医师只能从事与预防保健相关的工作,没有临床医师的处方权,开个体诊所没处方权等于没开。卫生局是不批准的。
Ⅳ 医学类的职称都有什么
医学类职称(卫生技术职务)分类如下: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的职称: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
中药、西药人员: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任药师
护理人员: 护士、护师 、 主管护师 、 副主任护师、 主任护师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 主任技师
职称中带有“副主任“和”主任“的,就是高级职称,前者是副高级,后者是正高级。
普通医院的主任、副主任相当于教授及副教授,而医科大学里的附属医院因为还承担教学任务,才有教授、副教授的职称评定。因此,教授、副教授不属于医学职称。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扩展阅读:
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2、以考代评:“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职称
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区别:
专业技术资格证是本单位根据版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权评审。护士资格证是作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使用的,护士、护师、主管护师、高级护师,这是职称。比如:在医院上班,单位上要评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工作年限,学历,经验等进行评审,是单位工资调级的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进入卫生这一行业的准入证。不管你到四川、重庆、成都等国内的每个地方,进入每个企业,在本行业都是通过职业认定的,作为有资格在本行业发展的一条途径。
Ⅵ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什么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 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Ⅶ 卫生系列的资格专业名称是什么
护士证、医师资格证
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301是指什么专业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301指的是全科医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2 中药学
104 放射医学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2 中药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Ⅸ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所属系列包括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所属系列包括如下:
全科主治
内科主治
外科主治
儿科主治
妇产科主治
初级护师
主管护师
中医内科
中 药 士
中 药 师
主管中药师
初级药士
初级药师
主管药师
检 验 士
检 验 师
主管检验师
Ⅹ 医学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什么
医学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条件取得相应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表明该类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受聘医学技术职务所需的学术、技术水平。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本单位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职务设置的意见,属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各部门核准;属于地方的,由地方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1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委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制订有关条例及实施意见;
其内容应包括职务的名称、档次(或等级)、适用范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任期、评审和聘任办法、审批权限等,报送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试行,经过一段实践,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