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才公需课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考试可找詹县军老师。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现在各省市都在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列入评职称的硬性条件了,所以每年的培训还是需要完成的。
2.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多少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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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每个人必须报的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必须报的。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版遍掌握的法权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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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是什么意思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考试可找詹县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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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与求职:
对于企业来说,技术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成长壮大的立足之本,所以企业对其也是很重视的。因此,如何招到适合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各个公司HR面临的难题。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受行业发展限制,类似岗位需求量不多,职位发布信息比较少,如何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也是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首先需要做的是扩大渠道,使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有效的匹配起来,具体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行业招聘网站,技术专场招聘会,熟人介绍,猎头服务,一览职通车等等。
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选专业课还是公需课啊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 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继续教育项目、区域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给予扶持。
第三章 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继续教育机构)可以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专业科目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继续教育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常规统计和随机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继续教育效果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
6. 上海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面授课总是选不到怎么办
可能是名额有限吧,你只有去找其他的途径去上课吧
7. 可以在网上报读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吗
可以,目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基地有70多个,可以在网回上学习的有13个,答具体包括:职工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基地、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办公自动化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汽车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财会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远程教育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才市场、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广州人事局信息中心、市继续工程教育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市政园林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汽车摩托车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市汽车、皮具(皮革)专业继续教育基地、财经专业继续教育基地 ,具体基地信息可以查看:zgzyjs.gze.com/include/zhuanti .jsp
8.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课有多少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个学时主要依据课程讲解的内容设定,一般课程时长在20-45分钟专不等,主要依据课属程涉及重点及讲解内容不同,而课时长短不一。
新规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而此前各地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不尽相同,多在72学时至80学时。北京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是要求不少于72学时。
新规还要求,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接受方式可多种多样,如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接受远程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9.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什么时候报名
具体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报名,现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及学分:(1)《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2)《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自由选择1-2门学习课程,考试合格者,每门登记继续教育学分20学分。
培训方式: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学习、考试等过程在网络平台完成。
报名方式。学员进入“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进入后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详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网络报名考试操作说明》。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费用:对于网上报名、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专技人员不收费用。
考试。在线学习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考试;
注:1.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按要求积极网上报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10. 2019年湖南专业技术人员要学习的公需课程,可以到哪里学
公需课程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一个木库,不过还有一个是专业课程科目
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的知识。专业科是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学员报读并完成学习后,可以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打印。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
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多数都是这些职业:教师、医生、公司职员(带有职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