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注册条件
『壹』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有那些程序
(一)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贰』 临床执业医师的资格证书有什么注册条件吗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2.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3.精简审批材料,在回线获取核验医师资格证书答等材料。
4.对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执业医师最多可申请同一类别的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三级医院积极探索专科医师注册制度。
5.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6.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并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叁』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一)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医学全在线网整理,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肆』 首次注册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哪些材料流程
一、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申请表应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按本手册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三、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接收地址:徐汇区湖南路街道五原路55号3号窗口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流程
(4)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申请人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审批部门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不受理补正以及是否同意该项许可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对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5.行政许可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者举报;
6.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卫生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现场审查时须提供配合,不得予以阻扰和拒绝;
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提起申请;
4.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伍』 执业医师跨省注册有什么要求
首次注册时,外地获取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供当地未注册证明。
1、办理时提交的材料:
①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②《医师资格证书》原、复印件
③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④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复印件
⑤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⑥二寸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⑦注册费(含工本费)25元/人
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⑨医疗机构分类代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拟进入省厅或各县(区、市)卫生局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者,到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
注:级别: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5)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参考资料:网络-执业药师
『陆』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变更的性质不同,导致材料也不同。
1、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重新注册的材料有: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6)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柒』 首次执业医师注册后,可以增加两个执业范围吗
虽然有两个执业医师证但注册原则上只能注册一个(除非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专生服务机构工作),这属个卫生部早就有规定:
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捌』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有没有时间限制
没有时间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8)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执业医师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玖』 规培生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到规陪医院吗
是的,培训基地应当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三级甲等医院;
2、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3、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9)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规培生执业医师必须注册到规陪医院的意义:
1、有利于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有利于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3、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4、有利于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拾』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都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师执业资格》第十六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10)执业医师注册条件扩展阅读:
执业医师对执业范围的更正:
一、变更执业范围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
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请重新执业注册
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
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