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⑴ 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⑵ 助理医师报考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⑶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有哪些
执业医师报名条件中工作满5年,是指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⑷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3、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⑸ 助理医师报考的条件是什么
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一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法医学、护理学、辅助医学、医疗技术等相关医学、药学和医疗管理专业毕业;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医学方向;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该学位为非医学专业;
5、非现役军人凭军队医疗、预防、卫生机构颁发的试用期证明申请考试或者在军队注册医师资格考试;
6、现役军人持有当地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
7、持专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申请医师资格考试;
8、1999年1月1日后入学的卫生职业中专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助理医师报考的注意事项:
1、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在2002年10月31日之前,各高校医学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被排除在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医疗卫生学院医学专业毕业后获得医学教育,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的学术依据。
2、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报考后未按时完成试用的,取消其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如果想再次参加医生资格考试,需要在试用机构再试一次,并提供资格证书。
⑹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的。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扩展阅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