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
⑴ 什么是混合重组混合重组方式下会计处理的顺序如何
混合重组方式,是指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权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混合重组方式)组合清偿债务。
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⑵ 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应付账款:
1.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该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2.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①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②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③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④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该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2.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A公司使用某企业机器设备一台,交付租用押金6
000元,该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其他应付款
6
00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区别
⑶ 重组的方式有哪几种求解答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⑷ 会计,债务重组问题,怎么写分录
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视不同情况而不同: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抵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的销售成本,认定相关的税费;
B.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C.抵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抵资产是存货
a.借: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商品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的计税价值×17%)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存货的公允价值-销项税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
b.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c.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如果所抵资产是固定资产
a.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让生产用动产设备时匹配的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生产用动产设备匹配的销项税额]
e.认定固定资产的清理损益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盈余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亏损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如果所抵资产是无形资产
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转让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④如果所抵资产是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以长期股权投资为例,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⑤如果抵债的是多项非货币性资产
只需将上述处理合并即可。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账务处理如下:
借:换入的非货币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三)债转股方式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按股票公允价减去股本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按抵债额减去股票公允价值)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2.不存在或有条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付账款(旧的)
贷:应付账款(新的=将来要偿还的本金)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B.以后按正常的抵债处理即可。
a.每期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b.偿还本金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收账款(新的=将来要收回的本金)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旧的)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B.将来按正常债权的收回处理即可。
a.每期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b.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存在或有条件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付账款(旧的)
贷:应付账款(新的本金)
预计负债(或有支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b.当预计负债实现时:
借:预计负债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c.当预计负债未实现时:
借:预计负债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a.重组当时:
借:应收账款(新的本金)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旧的)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
b.当或有收入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c.当或有收入未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五)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⑸ 新旧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有什么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制定准则的目的和依据、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的方式、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披露要求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其中,债务人、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变化最为明显和突出。为了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准则,本文分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混合重组五种重组方式,对新旧准则中债务人、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差异进行一些粗浅的比较。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时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一)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4条: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新准则第4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9条: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新准则第9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例1:2007年2月22日,A公司从B公司购买一批商品,付给B公司一张6个月期、不带息、面额为117 000元的商业票据。2007年8月22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与B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达成的重组协议为:B公司同意减免A公司20 000元债务,余额需立即用现金偿清。假设B公司计提了1 000元的坏账准备。则:
1.新准则下A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 117 000元,减,实际支付的现金 97 000元,差额 20 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分录
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银行存款97 000
营业外收入 20 000
注:如按旧准则,A公司则应将上述分录中“营业外收入”科目换成“资本公积”科目。
2.新准则下B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17 000元,减,收到的现金 97 000元,差额 20 000元,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 000元后的余额19 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97 000
营业外支出 19 000
坏账准备 1 000
贷:应收票据 117 000
注:如按旧准则,B公司的会计处理亦如上,但新准则规定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比旧准则规定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更为细致和明了,更加便于理解和操作。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一)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5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益。
新准则第5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10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新准则第10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例2:2007年2月22日,A公司从B公司购买一批商品,付给B公司一张6个月期、不带息、面额为105 000元的商业票据。2007年8月22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与B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达成的重组协议为:B公司同意A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债务。该产品市价为80 000元,成本为7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这些存货的跌价准备为500元。假设B公司已计提2000元坏账准备。
1.新准则下A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及增值税销项税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 105 000元,减,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80 000元,减,增值税销项税额(80 000×17%)= 13 600元,当期损益 11 400元。
(2)计算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80 000元,减,该产品的账面价值(70 000元
-500元)= 69 500元,当期损益10 500元。
(3)会计分录
1)借:应付票据10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 000(注:视同销售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600
营业外收入 11 4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69 500(注:视同销售结转)
存货跌价准备 500
贷:库存商品 70 000
说明:该产品公允价值80 000元与其账面价值69 500元之间的差额10 500元已包含在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中。
注:如按旧准则,A公司则应将上述分录1)中的“营业外收入”科目改为“资本公积”科目。
2.新准则下B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产品的公允价值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05 000元,减,计提的坏账准备 2 000元,减,受让的产品的公允价值 80 000元,减,增值税进项税额(80 000 ×17%)= 13 600元,差额 9 400元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00
坏账准备2 000
原材料 80 000
营业外支出9 400
贷:应收票据105 000
注:如按旧准则,则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作为受让产品的入账价值。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05 000元,减,计提的坏账准备 2 000元,等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103 000元,减,增值税进项税额(80 000 ×17%)= 13 600元,受让存货的入账价值 89 400元。
(2)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00
原材料 89 400
贷:应收票据 105 000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时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一)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6条: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新准则第6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务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11条: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涉及多项股权的,债权人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债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第11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例3:2007年2月10日, A公司从B公司购买一批材料,向B公司签发并承兑一张面值为100 000元、年利率为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A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债。A公司用于抵债的普通股为10 000股,每股市价为9.6元。
1.新准则下A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股票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 103 500元,(其中:面值 100 000元,应计利息(100 000×7%×0.5)= 3 500元)减,所转让股票的公允价值 10 000×9.6=96 000元,差额 7 500元,计入当期损益。
(2)计算股票的公允价值与股本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96 000元-10 000元=86 000元,确认为资本公积。
(3)会计分录
借:应付票据103 500
贷:股本1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 000
营业外收入7 500
注:如按旧准则,A公司则应取消确认营业外收入7 500元,将这7 5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新准则下B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10 000×9.6=96 000元
(2)计算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损益=103 500-96 000=7 500
(3)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96 000
营业外支出7 500
贷:应收票据 103 500
注:如按旧准则,B公司则应取消确认营业外支出7 500元,将这7 500元全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时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一)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7条: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将来应付金额小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将来应付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务人不作账务处理。
新准则第7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旧准则第12条: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将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将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
新准则第12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例4:B公司2006年12月31日应收A公司票据的账面余额为65 400元,其中,5 400元为累计未付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4%。由于A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应付票据。经双方协商,于2007年1月5日进行债务重组。B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减至50 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4%降低到2%(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至2008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该项债务重组协议从协议签订日起开始实施。B、A公司已将应收、应付票据转入应收、应付账款。B公司已为该项应收款项计提了5 000元坏账准备。
1.新准则下A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65 400元,减,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50 000元,债务重组利得15 400元。
(2)会计分录
1)债务重组日
借:应付账款 65 4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5 400
2)200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50 000×2%)
3)2008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
财务费用1 000
贷:银行存款 51 000
注:如按旧准则,A公司则应将上述分录1)中的“营业外收入”科目换成“资本公积”科目。
2.新准则下B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65 400元,减,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50 000元,差额15 400元,减:已计提坏账准备5 000元,债务重组损失10 400元。
(2)会计分录
1)债务重组日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5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0 400
坏账准备 5 000
贷:应收账款65 400
2)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1 000
贷:财务费用 1 000
3)2008年12月30日收到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51 000
贷:财务费用 1 000
应收账款50 000
注:如按旧准则,B公司的会计处理亦如上。但新准则强调“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而旧准则强调的则是“如果将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将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
因为新准则所定义的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做出的让步,因此,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通常都会小于重组前的债务金额,故而新准则没有必要强调“如果将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
五、以混合重组方式重组时新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新准则第8条: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本准则第7条的规定处理。
新准则第13条: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本准则第12条的规定处理。
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的上述规定在冲减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顺序上并没有发生变化。所变化的是,新准则强调用“公允价值”冲减账面价值;而旧准则强调用“账面价值”冲减账面价值。
例5:B公司持有A公司的应收票据为20 000元,票据到期时,累计利息为1000元。由于A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与B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支付5 000元现金,同时转让一项无形资产以清偿该账务。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 000元、公允价值为14 000元,A公司因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为900元。假定A公司没有对转让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且不考虑其他税费。
1.新准则下A公司(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重组利得,确认为当期损益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21 000元,减,支付的现金 5 000元,减,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14 000元,减,支付的营业税 900元,减,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1 000元,重组利得 100元。
(2)会计分录
借:应付票据 21 000
贷:银行存款5 000
无形资产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100
注:如按旧准则, A公司则应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应付的营业税金额之间的差额100元确认为资本公积。
2.新准则下B公司(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计算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益
重组债权账面价值 21 000元,减,收到的现金 5 000元,减,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14 000元,重组损失 2 000元。
(2)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 000
无形资产 14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 000
贷:应收票据 21 000
注:如按旧准则,B公司则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到的现金后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 000
无形资产 16 000
贷:应收票据21 000
通过以上比较可知,新旧准则的最大差异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旧准则采用账面价值计量;二是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旧准则却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所以,按照新准则进行债务重组处理后将会导致债务人当期利润增加,而债权人当期利润则减少。
(网校)
⑹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法包括( )多项选择
答案为ABCD。
债务重组有以下四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6)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扩展阅读: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
该情形发生时,并未改变约定,故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人破产清算
该情形发生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
该情形发生时,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债务重组的原则:
一般应遵循的程序是核销已经损失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及损益账户上的借方余额,对资产进行重估价,以确定其对于企业的当前价值。确定企业在不继续融资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继续交易,或者如果需要进行继续融资,确定所需的金额、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资的人士。企业按照需要注销债务的规模以及所需融资的金额,确定合理的方式,在为公司提供资金的各方间分散注销的影响。
⑺ 营改增后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借: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
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7)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扩展阅读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常涉及增值税等流转税纳税事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当债务人以实物资产抵偿债务时,不仅应做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而且应作计缴增值税的财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事项主要发生在以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抵债的债务重组中,因为此种方式的债务重组,实质上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转让无形资产,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计缴增值税。
此外,若债务重组涉及到消费税的应税项目时,还应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缴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