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① 贵州大学学位获得条件(工科与理科)
《贵州大学200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院学生科 发布时间:2006-6-6 阅读:20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在参考200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根据我校现有本科专业,可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
凡获得贵州大学毕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2、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具有健康体魄,能胜任所从事本专业的工作。
4、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以上(或三级考试成绩合格,2005年6月以前为50分以上)。
5、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60分以上。
三、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由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3、无故不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者。
4、非本届毕业生(休学者或经学校同意推迟毕业者除外)。
5、考试舞弊者。
四、可适当放宽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情况
(一)因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各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在本专业综合排名75%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计算平均成绩时,重修、补考科目一律以60分计算)。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家专利获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作品者。
3、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毕业生。
4、表演类专业毕业生,参加省(部)、市级以上比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者;或在院内外成功举办经院表演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个人或多人(3人以内)音乐会者;或在对外公演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或重要角色(限第1、2号角色)。
5、造型类专业毕业生,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专业作品展览或入选市级专业作品展览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或对外成功举办经院造型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习作个展或联展者(3人以内)。
(二)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有专题材料说明其确实具有突出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受处分的限制,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本细则第二条中的正常授予条件,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达到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的条件,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三)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应有考研成绩和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四)外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了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八级考试(含日本国日语能力一级测试)者。
五、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学院根据本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对应届毕业生逐个进行审核,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提出本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步名单并公示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其他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在学制年限内申请推迟毕业,经学院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后,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可按该生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2、毕业时因外语受限,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外语达到条件,可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如符合本人毕业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贵 州 大 学
2006年5月16日
② 贵州大学 自考 申请学士学位需要什麽条件
我是江苏的,全国应该的都是一样的,不分什么学校申请的,满足四个条件就可以了的!
一:专业课程平均分是70分以上
二:英语70分以上,必须考自考英语的,不能用四级代换,要拿学士学位必须考那个自考英语!
三:所考的专业必须可以授予学士学位,一般的专业都是可以的
四:论文良好!
自考都是归全国自考委员会管理的,不是归你的自考学校的,所以不管你是贵州大学还是哪里的!我是说的是大自考的!
③ 学士学位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学位证书有四复个条件:制
考试无作弊记录。
平均分65以上。
论文良好以上(75分)。
学位英语考试及格。
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④ 贵大学位证发放条件
你好,我是09届毕业生,我们那一级领取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通过大学英语回四级,所有科目均通过(包答括补考、重修、清考通过的),正常授予学位;
2:大学四年学习成绩(也有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学校规定是总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学位;
3:如果四级没有通过学校规定水平,通过计算机2级(3级也可)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论文学校到时候会进行审核),所有科目通过即可;
4:如果仅仅成绩排名75%以前,四级没有通过,无计算机2级,无论文。那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学位。
差不多就这些。
切记:1:如果最后清考有科目没通过的话,可以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参加毕业生考试,考试通过正常授予毕业证书,但是没有学位;
2: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包含处分后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学位。我们班就人考四级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消除了毕业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学位证书,所以想作弊的话还是慎重些。
写得那么辛苦,给个最佳咯,谢谢!!
⑤ 贵州大学自考法律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是
专业科目每科不低于70分,英语过四级。
⑥ 贵州财经学院自考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贵州财经学院授予成人学位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省学位办《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成人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人教育本科(含高中起点本科、大专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和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须由任职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道德品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经成教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4、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良好,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其各门专业课程的总评成绩应在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在“中”以上。
5、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应参加贵州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规定的计算机课程和外语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学校或任职单位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补考课程达四门者;
3、在校学习期间,有过考试作弊行为者(以正式处分为依据)。
三、学位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凡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学年度第一学期(当年十月内)到成人教育学院学士学位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并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或考核。
2、成人教育学院根据学位授予条件及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并附上有关材料报贵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
3、贵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名单和有关材料后一个月内,由学士学位委员会进行复审。
四、贵州财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对审核通过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注明贵州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某学科学士学位。凡审核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学位申请和审核过程中,若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院学位委员会将严肃处理,并撤销其所授的学士学位。
六、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从2003年5月开始执行。
七、本实施细则由贵州财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未尽事宜参照《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⑦ 贵州大学一本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条件
不要求,但相应的要过授予学位的分数(>350分),也可以通过计算机二级等等
这是我09年毕业时,班级从辅导员那要来的文件,你看一下
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实际,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外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贵州大学根据其学生所学专业应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
3、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能胜任所从事本专业的工作。
5、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语种对应的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水平考试达到三级以上。
6、外语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
第五条 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第四条之第5、6款之规定(外语条件限制)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优良或在本专业综合素质良好,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
2、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国家专利获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艺术类可为作品),或在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冠军者及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的运动员。
3、非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程序员水平以上考试。
(二)因受记过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有专题材料说明其确实具有突出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本条例第四条中的正常授予条件,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2、达到本条例第五条第(一)项之第1或第2或第3款的条件,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三)各专业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应有考研成绩和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四)外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前通过了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八级考试(含日本国日语能力一级测试)者。
第六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可根据本条例和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以及当年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年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休会期间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后,由教务处负责执行。
第七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当年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意见,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提出本院建议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步名单并公示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毕业时因外语受限,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于毕业后两年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如符合本人毕业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者。
2、非本届毕业生。
3、考试作弊者。
第十条 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做假、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学位者,经查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即取消已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⑧ 贵州大学拿学位证条件
一定要过校内四级线的,到时候学校会出一个学校的分数线,一般380分以上吧!
或者去找人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一篇文章,毕业的时候做这生意的人很多的
⑨ 贵州大学学位认证条件
只要最后所有科目都通过(包括清考),过了四级,或者过了计算机2级(3级也行),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就可以了。
你好,我是09届毕业生,我们那一级领取学士学位的条件如下: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所有科目均通过(包括补考、重修、清考通过的),正常授予学位;
2:大学四年学习成绩(也有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75%以前,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学校规定是总分的50%,也就是355分),授予学位;
3:如果四级没有通过学校规定水平,通过计算机2级(3级也可)或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论文(论文学校到时候会进行审核),所有科目通过即可;
4:如果仅仅成绩排名75%以前,四级没有通过,无计算机2级,无论文。那毕业答辩成绩必须在“中”以上(包含中),也可授予学位。
差不多就这些。
切记:1:如果最后清考有科目没通过的话,可以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参加毕业生考试,考试通过正常授予毕业证书,但是没有学位;
2:在校期间受过院级以上处分(包含处分后面被消除的)均不可以授予学位。我们班就人考四级作弊被抓到,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消除了毕业的时候仍然没有得到学位证书,所以想作弊的话还是慎重些。
写得那么辛苦,给个最佳咯,谢谢!!
呵呵,因为是同样的问题,我把之前回答别人的复制过来了。字太多,懒得打啦
⑩ 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急急急!!!
你看你是什么专业啊。每个专业的要求不一样。唯一不变的要求就是学分。但是学分不到也可以有方法补救的!不懂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