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从业证报名条件
① 2019年浙江和福建一建考试报名需要社保吗
浙江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 月 10 日 -7 月 1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9月16日至9月20日。目前报名通知中没有提及社保要求。
福建省2019年一建吧澳门时间暂未公布预计也就这几天开始报名,详情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报名通知。
② 什么是统计证
统计证将来可能和会计证一样,具有相当的社会认可度。快去考一个吧,现在看来用处还不是很大,可能今后就大有用处了,国家马上就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了。
以下仅供参考
统计证办理
持证上岗制度: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省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证》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申领统计证人员:
正在上岗或拟上岗的统计人员。已取得统计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技术资格人员,可直接申领统计上岗证。
申领统计证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福建省统计人员上岗培训报名表》(向统计局领取)1份,身份证影印件1张,近期个人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相片3张。
培训:
每位申领统计证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编著的教材和全省统一印发的辅导材料。
考试:
考试每年(一般在六月下旬)举行一次,考试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的试卷。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两门课程。
发证:
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统计局监制,省统计局印制的《统计证》。
收费标准:
统一执行省物委和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注册和年检:
取得统计证的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统计工作后,由所在单位在三个月内到市统计局进行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得填写统计报表;统计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统计继续教育;没有注册登记和统计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不予办理统计证年检,统计证年检每两年进行一次。
统计证的监督和管理:
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局可暂扣其《统计证》。对违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规定的,严格按照《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1000-20000元的罚款,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处罚。
参考来源:http://www.qzlc.gov.cn/lwcmsapp/view/commonDept/news.jsp?siteunid=&id=
③ 福建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福建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是:
(1)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说明
1、2017年福建省报考简章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一般从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其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应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2、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有: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3)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6年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4)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应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 我是统计专业的本科生,请问还有没有必要考一个统计员或助理统计师,或是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什么的
不用,现在统计学的比较吃想,你自己的毕业论文写的好就行了。我们单位招统计都是只看毕业论文。
⑤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怎么复习
《福建省统计管理条例》是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地方性统计法规)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属于:(统计行政法规)。
《统计法》的作用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的公布单位是(本部门)。
《统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统计法》规定,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统计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统计法》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擦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统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对全国的统计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统计法》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 《统计法》规定,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属于(法律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为(1983.12.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颁布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最近一次的修订时间是(2009年6月27日)
2009年6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施行时间为( 2010.01.01 )。
2009年劳动工资报表的上报截止期限为2010年2月3日,在此之前,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小王给自己负责的十家单位打电话,要求他们按时填报。此后,仍有三家单位到2月4日才上报。这三家单位的行为构成(迟报统计资料)。
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对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在收集、审核、录入时,要保证二者之间的(一致性) 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是(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办理统计违法案件时,最关键的工作阶段是(调查)。
保障统计工作的统一性,最关键的是要实行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
被处罚单位在签收处罚决定书后,如果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查处机关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其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则审批单位是(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可以办理结案的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是(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处分的适用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的指导单位是(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是(该统计机构所在的地基层人民法院)
对作为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普查资料的,对其责令改正并予以批评教育的单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计划,检查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惩罚等需要使用统计资料的,依据的统计资料是(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签署或者盖章的)。 给予较大数额罚款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事人要求,统计执法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给予较大数额罚款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事人要求,统计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统计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
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实施某种处罚后,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种处罚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2千元以上的罚款)。 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泄露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对象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对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是(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的最高额度是(20万元) 关于部门统计工作,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统计机构)。 广义的统计标准统一规范了指标涵义、计算方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和(分类目录)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国家统计数据,以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该部门是(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数据以什么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备案的单位为(国务院)。 行为人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主观地编造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属于(伪造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其中每隔 5 年进行一次的是(经济普查)。 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其中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是(经济普查)
李某是某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导致该县两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月报报表被焚毁。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处分)。 民间统计机构接受境外组织、个人的委托、资助,组织实施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属于(涉外统计调查)
某公司2010年2月份逾期未向市统计局报送劳动工资报表,市统计局遂向该单位发出了《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要求该单位在3日内补报。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报了劳动工资报表,该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属于(迟报统计资料)
某公司2010年2月份逾期未向市统计局报送劳动工资报表,市统计局遂向该兽位发出了《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要求该单位在3日内补报。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报送劳动工资报表,该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属于(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某国有企业董事长认为本单位统计人员提供的年度生产总值有误,便亲自动手修改,该行为属于(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某企业为掩盖超额发放工资问题,故意隐瞒部分工资项目,未在统计报表中计入,该企业行为属于(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某企业为掩盖耗能情况,在上报2009年能源报表时,故意不提供确已消耗的汽油、柴油等数据,仅提供水、电消耗数据,该企业的行为属于(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某县统计局联合县乡镇企业局对某工厂的统计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该工厂不服,申请复议时,应负责管辖的单位是(该县人民政府)。 某县统计局联合县乡镇企业局对某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应负责管辖的单位是(该县人民政府) 某县长认为县统计局提供的夏粮产量数据的来源有错误,便亲自动手修改了夏粮产量的统计数据,该县长的行为属于(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某乡镇统计员认为部分企业在填报统计报表时少报了营业收入,便直接手动修改,该统计员的行为属于(纂改统计资料行为)
某镇领导指使镇统计员虚报本年度工业总产出数据,并在统计监督检查期间拒绝配合检查。经查实后,统计部门可以(提请监察机关对涉案的镇领导人员给予处分)。
某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镇主要领导指使镇统计员虚报本年度工业总产出数据,并在统计局对其实施执法检查期间拒绝配合检查。经查实后,统计部门可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的镇领导人员给予处分)。 普查是指为了详细地了解某一方面的情况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 商务部拟对大型家电卖场设立销售情况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是(国家统计局)
涉及国家的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统计资料的级别是(绝密级) 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必须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单位是(国家统计局)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单位是(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什么方式为基础?(周期性普查)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的基础和主体分别为(周期性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承办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实施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是(省级统计局)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属于(国务院设定的行政可以项目)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项目,是法律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的义务和职责,是政府统计部门一项基础性的行政管理工作 。决定设立该行政许可项目的是(国务院) 统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保密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
统计法律责任中,行为人对其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惩罚性的)。 统计法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统计法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和罚款) 统计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统计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行为,主持机关是(人民法院)
统计行政诉讼中,对统计行政案件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的职权为(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 统计监督检查的实施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的颁发部门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 统计人员应当对其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人员有权(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统计调查对象中,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承担经常性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统计调查对象中,必须缺德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构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调查项目进行,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审查时,应当审查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审查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统计调查制度一经审批或者备案,即成为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的法定依据,(非经批准,不得变更)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对外提供、泄露)。 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且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适用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适用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统计执法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可以不告知当事人的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员)
统计执法中,被处罚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如果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拒不执行的,由查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统计资料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决定单位是(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负责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http://wenku..com/link?url=G8se-xNQoiGUle1GZA2u29CT1S7LXsb99-dRm6PPG5dpGjCKzTbfXPKUFbEhiPO-_tRgyRjEC
⑥ 会计证书有哪些相对应的考证资格是什么
一、会计证书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证书。
二、对应的考证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说白点,就是几乎人人可以考,连满十八周岁都不用。
初级会计职称:又称助理会计师,报考条件①、高中及以上学历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③、部分地区规定需要有从业经验(即在校生可能不能报考)。
中级会计职称:①、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②、学历条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可以直接报考。③、取得审计、经济、统计等对应的初级资格的,符合学历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高级会计职称: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因此项规定各省份和地区不同,在此给出福建省2017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作为参考,具体的可以去网上找对应省份的报名条件:http://www.chinaacc.com/gaojikuaijishi/ksdt/zh1703102362.shtml
注册会计师:此证书是独立于上面几个证书系统之外的一个。报考条件:
①、专业阶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综合阶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⑦ 有相关的统计专业学历证书,可以免试得到相应的统计职称吗
不可以免试,必须全科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 统计 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4、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上述第(一)条基本条件中规定的要求,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⑧ 福建莆田会计中级职称报考条件有哪些
(一)报名参加福建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福建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中级会计报名条件中所述的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六)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⑨ 统计证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福建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计证》是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不得无证上岗。统计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省统计局统一制发的《 》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第三条 《统计证》采用国家统计局推荐的统一格式,由省统计局统一制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发。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参加统计法律、法规课程的培训与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直接申领(统计证)。
(1)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2)具有统计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
(3)已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应参加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的培训与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领《统计证》。
第五条 《统计证》的颁发,统一由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向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办理。
第六条 《统计证》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首次年检定于2002年。持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当地政府统计机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未经年检的《统计证》自行失效。
再申领《统计证》的,须重新参加全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
第七条 在岗持证人不慎丢失或毁损《统计证》,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向当地政府统计机构申请补发。补发的《统计证》仍使用原证件编号。
第八条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应对本地区持《统计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分类建立业务档案,加强发放《统计证》的后期管理。《统计证》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统计证》的年检及统计人员的数量、知识结构等情况,建立统计人员管理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福建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⑩ 福建教师资格考试一年考几次
目前,中小学教师zd资格考试改革正在全国部分省(市、区)试点,从试点省(市、区)来看,大部分地方实行一年两次统考,一般是在3月和11月各统考一次,回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实行一年一次统考,一年一次统考基本在11月。为了更好的方便答考生复习备考,综合各省(市、区)文件,整理出了考试次数统计表,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