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Ⅰ “丧失教师资格”与“撤销教师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Ⅱ 对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如何审批和处理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取得教师资格后,因种种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由当事人涉及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对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因道德品质等原因撤销教师资格者,其所在单位应及时提出撤销教师资格的建议,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提出撤销其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资格的具体程序是:第一,根据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建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当事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备注栏内注明撤销原因及处理意见并加盖批准撤销的机构的公章。第二,将撤销教师资格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收缴当事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撤销教师资格的时间,同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的记录,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四,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要提供与撤销教师资格有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重新认定。
Ⅲ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内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容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此外,第二十条中还说明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为防止这样的错误发生,各位考生应严格要求自己。
Ⅳ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几年内不得申领
5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4)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条件扩展阅读:
其他罚则规定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Ⅳ 吊销教师资格证得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即可吊销教师资格证: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教师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Ⅵ 教师资格证注销和撤销有什么区别吗
注销指的是以前具有这种资质的,现在由于不在具备这种条件,而取消这种资质。或者经本人申请而不想拥有教师资格,或者没在规定时间注册或不满足注册条件,教师资格将被注销。
注销后可马上考试获得。
撒销是本来不具备资格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错误的给予了资格,因此要把错误纠正过来,把原来错误的决定撤销。或者因违法犯罪,使原来符合的条件变成不合条件而被依法撒销。
撒销后几年内或终身无法获得。
Ⅶ 教师资格认定: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1、凡受到剥夺政治权来利自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并书面通知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当撤销其教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应由当事人据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批准撤销的文件存入当事人人事档案,并收缴证件,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凡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者,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对变造、倒卖教师资格证书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Ⅷ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
1、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版。已经取权得教师资格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并书面通知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当撤销其教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应由当事人据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批准撤销的文件存入当事人人事档案,并收缴证件,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凡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者,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对变造、倒卖教师资格证书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Ⅸ 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怎么撤销
只有初审未通过的才可以在网上撤销。
1、网络搜索,在搜索栏输入“中国教育考试网”
(9)撤销教师资格证的条件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分(自上而下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Ⅹ 什么情况下撤销教师资格证
你好,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以下情节会撤销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