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正高条件
Ⅰ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详细的!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才。
主任医师就是正高级别。
(1)医学正高条件扩展阅读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及公证员、正高级教师等。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Ⅱ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
各省的情况略有差别,湖南这边是这样的。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Ⅲ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Ⅳ 医生正高四级晋升三级条件
要求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等条件规定。
依据《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九条规定: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主治医师为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医学正高条件扩展阅读:
医生职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职称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职称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2、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Ⅳ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详细的
申报正高职称要求:至少提交4篇论文,其中有一篇需正式发布于一级刊物上,其他则发表于二级刊物上。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范围必须是规定的1.2级专业刊物目录中。
Ⅵ 医学正副高级职称考试条件是什么
(一)正高来申报条件源
1、2004年7月底以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副高职务(满5年)。
2、大学普通班毕业后,2002年底以前受聘副高职务(满7年)。
(二)副高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2007年底以前受聘中级技术职务(满2年);
2、2004年7月底前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2002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满7年)。
7、1984年7月底以前护理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2009年7月底以前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2004年底以前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Ⅶ 医生晋升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1、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2、长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拓展资料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是为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制订。由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于1986年3月15日转发并实施。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职改字〔1986〕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卫生部:
经研究,同意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卫生部,以便制定《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条例》等文件,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正式发布执行。
Ⅷ 医学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仅供参考: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精通本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症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带教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4、具有追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 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 名)。
三、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国家级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省级三等以上、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省辖市(厅)级二等 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两项(限前2名)。
3、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参与, 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二)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国家级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3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
4、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附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论文、科研成果、著作等业绩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三、所提供的学术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有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等);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四、科研成果需提供鉴定材料和证书;著作需提供有关编写内容、字数的证明,著作不含论文汇编、习题集、手册类、诊疗常规等。
五、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发生医疗事故者,经相应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3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中未列入的专业参照相近专业掌握。
八、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
九、机关、学校及厂矿等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级别划分标准原则是:设在县(市)地域内(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少于150张床位(含150张床位)的按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对待,多于150张床位的按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对待。设在省辖市内的按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和级别确定。
十、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Ⅸ 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2015年:新旧教师职称等级设置变化
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规定出台以后,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