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
『壹』 汽车可保风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损失程度较高
2.损失发生的概率小
3.损失具有决定的概率分布
4.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
5.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6.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
7.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贰』 根据保险理论,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是( )。
c
C.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我刚才查了下 嘿嘿
『叁』 根据保险理论,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是什么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风险必须使大量的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保险经营的角度来分析,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保险,对客观存在的大量的风险,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成为保险经营的风险。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六条:
可保风险必须是纯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
可保风险必须是大量的、相似的风险单位都面临的风险。
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损失是可以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和损失程度上进行确定和衡量的。
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必须是严重的。
可保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肆』 可保风险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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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仅限于纯风险。所谓“纯风险”,是指只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当然,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纯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损失程度较高
潜在损失不大的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其后果完全在人们的承受限度以内,因此,对付这类风险根本无需采用物品,即使丢失或意外受损亦不会给人们带来过大的经济困难和不便。但对于那些潜在损失程度较高的风险事件,如火灾、盗窃等,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二)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
可保风险还要求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这是因为损失发生概率很大意味着纯保费相应很高,加上附加保费,总保费与潜在损失将相差无几。如某地区自行车失窃率很高,有40%的新车会被盗,即每辆新车有40%的被盗概率,若附加营业费率为0.1,则意味着总保费将达到新车重置价格的一半。显然,这样高的保费使投保人无法承受,而保险也失去了转移风险的意义。
(三)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
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是进行保费计算的首要前提。计算保费时,保险人对客观存在的损失分布要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保险人在经营中采用的风险事故发生率只是真实概率的一个近似估计,是靠经验数据统计、计算得出的。因此,正确选取经验数据对于保险人确定保费至关重要。有些统计概率,如人口死亡率等,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像这种经验数据,保险人必须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
保险的职能在于转移风险、分摊损失和提供经济补偿。所以,任何一种保险险种,必然要求存在大量保险标的。这样,一方面可积累足够的保险基金,使受险单位能获得十足的保障;另一方面根据“大数法则”,可使风险发生次数及损失值在预期值周围能有一个较小的波动范围。换句话说,大量的同质保险标的会保证风险发生的次数及损失值以较高的概率集中在一个较小的波动幅度内。显然,距预测值的偏差越小,就越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这里所指的“大量”,并无绝对的数值规定,它随险种的不同而不同。一般的法则是:损失概率分布的方差越大,就要求有越多的保险标的。保险人为了保证自身经营的安全性,还常采用再保险方式,在保险人之间分散风险。这样,集中起来的巨额风险在全国甚至国际范围内得以分散,被保险人受到的保障度和保险人经营的安全性都得到提高。
(五)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和非故意的。所谓“意外”,是指风险的发生超出了投保人的控制范围,且与投保人的任何行为无关。如果由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也能获得赔偿,将会引起道德风险因素的大量增加,违背了保险的初衷。此外,要求损失发生具有偶然性(或称为随机性)也是“大数法则”得以应用的前提。
(六)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
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是指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都可被确定以及损失金额可以测定。因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且赔偿额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所以,损失的确定性和可测性尢为重要。
(七)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这是要求损失值的方差不能太大。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发生的概率极小,由此计算的期望损失值与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值将相差很大。而且,保险标的到时势必同时受损,保险分摊损失的职能也随之丧失。这类风险一般被列为不可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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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保风险
保险公司可以承保的风险为可保风险,其余的风险则是为不可保风险,动态风险、投机风险等都是不可保风险。通常认为,下列事项属于不可保的风险:
(一)人身险中: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财产险中: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3)核反应、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
(4)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5)保险标的本身缺失,保管不善导致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损耗、自燃、烘熔所造成的损失;
(6)保险财产遭受承保危险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7)由于行政或执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8)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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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的转化
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可保风险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如地震、洪水这类巨灾风险,在保险技术落后和保险公司财力不足、再保险市场规模较小时,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承保这类风险,它的潜在损失一旦发生,就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但随着保险公司资本日渐雄厚,保险新技术不断出现,以及再保险市场的扩大,这类原本不可保的风险已被一些保险公司列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当前,不少保险公司正积极应用金融创新促使不可保风险转化。如通过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险公司可以收集有关客户及其风险状况的大量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风险评估与细分,为以前不可保的部分风险提供保险。
不难发现,保险企业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改进可保性,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也是可以随之转化的。可以看到,随着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将越来越大。
『伍』 理想可保风险的条件
(1)大量同质的风险存在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多数人的风险。如果是少数人或个别人的风险,就无所谓集合与分散,而且风险损害发生的概率难以测定。
二是同质风险。如果风险为不同质风险,那么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就不相同。因此,风险也就无法进行同一集合与分散。此外,由于不同质的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与幅度是有差异的,倘若进行集合与分散,会导致保险经营财务的不稳定,保险人将不能提供保险供给。
(2)风险必须能计算出来
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可以用数学方法计算,或可根据以往的记录统计出来。保费的计算即建立在对未来损失预测的基础之上。
(3)风险必须是偶然性的
有意造成的损失或必然发生的损失不适宜保险。人们可以预测在某个群体中损失出现的概率,但无法知道损失将出现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金额,这才有分担风险的必要。
(4)风险不具有普遍性
保险标的大多数不能在同时遭受损失,否则保险分担损失的职能会因无力承担而丧失。实际生活中某些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会造成巨额损失,战争或政治事件可能造成普遍性损失。对此,应由国家出面承担,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再保险转移一部分风险,或者分散保险业务。
『陆』 什么是可保风险成为可保风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条件: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有货币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