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与附条件
Ⅰ 民法-附条件,附期限
1、条件不一会成就。例如:如果你考上了北大,我就赠与你内1XXXX万。条件就是:你考上了容北大。但是你未必能考上北大。
2、附期限,期限肯定会来临的。例如:等XX的父亲去世后,我就把我的房子卖给你。XX的父亲肯定会去世的,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Ⅱ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法律行为,不能构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附始期的法律行为和附终期的法律行为。始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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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附条件——如果明天下雨,我就向你买这把雨伞。
附期限——三天一到,我买你的雨伞。
注意:没附期限也没附条件——如果明天太阳从东边出来,我就买你的雨伞。(解释:因为太阳肯定是从东边出来,属于客观事实,所以不是条件也不是期限)
如果你愿意学多点就再看看下面的内同——
A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设定一定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与否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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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什么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指在其中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签订租赁合同,并以出租人甲的女儿考上大学作为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那么如果出租人甲的女儿未考上大学,租赁合同就不发生效力。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法律行为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可以控制法律行为生效、失效时间,使其适应当事人特殊的主观意愿。该项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
Ⅳ 附期限和附条件合同有哪些区别
主要就是附期限合同所附的期限一定会成就,也就是过一段时间一定会生效的。而附条件则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