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存在价格的前提条件
A. (房地产)市场供求及价格形成理论是什么谢谢!
时下流传的房地产泡沫说,往往从不同人嘴里出来的是不同的概念。中国究竟有没有地产泡沫,见仁见智,乱成一团的主要原因是参照标准问题。平头老百姓不懂什么是“地产泡沫”;专家学者懂泡沫,依据是房价收入比远高于国际标准,还有空置率的国际比较;政府部门更懂得“泡沫”意味着什么,所以绝不承认有泡沫,房地产开发商傻呵呵的最乐观,认为中国房地产是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本没有泡沫的影子。房地产泡沫说是纠合了许多盲目的、嫉妒的、正义的、逻辑的、理论的、怨愤的、恶毒的、无聊的、恶作剧的等等普罗大众的情感,已经形成一种公众舆论。舆论杀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以随便找出1000条理由,来说明一项没来由的事情。我们从近来媒体上阐述地产泡沫的N个方面,来看看泡沫吹起和膨胀的全过程。
本人:其实现在买房总比以后买,按照目前中国形势看,房价将会持续上升,加之资源逐渐减少,会导致物价上扬,那么商品房会随之涨价。
关于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出现泡沫破裂的现象。尽管史蒂芬·罗奇先生被摩根士丹利任命为全球首席经济学家,谢国忠先生被任命为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取得这样“高大”的头衔,也可能做出错误的预测,但是楼市出现泡沫危险信号和局部泡沫现象是不争的事实。 针对越来越蔓延的房产“泡沫论”、“崩溃论”,建设部出台课题报告予以反击,甚至预言“未来10年,中国房价还将平稳上涨。” 经济学界,也有一部分经济学家,说出了和主流意见截然相反的话。像社科院的易宪容还有经济学界的巨擘吴敬琏等。
为什么吴敬琏对股市的预言正确而罗奇和谢国忠会出错?关键在于股市是虚拟的,而楼市是具体的。但是他们不同的是,吴敬琏模糊地说出了股市在制度和体制上的缺陷,而罗奇、谢国忠则没有说出中国楼市的制度缺陷。正是制度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楼市、股市的价格泡沫。
其实,任何专家都可能出现判断失误,只有市场是最彻底、最真实的,市场供求规律是决定一切的试金石,通过研究中国股市、楼市的制度、市场结构现状,揭示供求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过程和结果。
一、市场供求规律是解析股市与楼市价格泡沫现象的理论基础
(一)市场供求规律作用机制:
无论在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中,还是在其他产品市场中,供给和需求都是以价格作为桥梁的,而最终交易也是以价格作为媒介。正常市场(产品没有差异,买卖双方没有差异且不能影响市场)的市场中存在完全竞争,如果市场上只有几个供应者,将出现不充分竞争的寡头局面,极端情况下甚至出现只有一个供应者即垄断情形。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价格是不可能被操纵的,在寡头市场和垄断市场,价格极易被操纵,其中垄断市场中存在高价格的定价权和超额垄断利润。
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房等)的需求价格弹性小,奢侈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很大;市场范围越大需求弹性越小,市场范围(行业)越小需求弹性越大;时间越长需求弹性越大,时间越短需求弹性越小。
(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分析:
房地产(土地)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分析。一个区域的居住和商业办公对房地产的需求是对必需品的需求,需求价格弹性较小;供给价格弹性就不一样,作为石油、土地等不可再生的资源,尽管土地的总体供应没有弹性,但其区域性、行业性供给价格弹性较明显,而且由于房地产(土地)开发周期较长(一般2年以上),比一般商品更具有时间弹性。
(三)股票市场供求关系及其特殊性
对比各类市场,有的市场属于快速市场,有的市场属于粘性市场。股票市场相对其他市场,既有一般市场特性,也有其独特市场特性。一方面,股市遵循市场供求一般规律,一方面股市有极大的特殊性。房地产市场上价格对供求的调节非常缓慢,如果政府干预后现行价格低于均衡价格则价格趋于向上,价格上升的速度取决于现行价格下供求缺口大小,缺口越大则价格上升空间越大、速度越快。可是,股票价格对供求的变化反应非常迅速,而且由于股票价格虚拟特性强,其价格波动还极大地取决于市场信心和市场趋势,信心主要来自制度和市场,比如市场机制是否健全、政府信用是否坚挺、信息披露是否规范真实、投资是否具有财富效应等。
(四)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
政府调控政策的利弊分析: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不少控制房地产投资过热的政策,而且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是其影响的好坏需要进行定性评估分析。这里借助房地产领域以外的两个例子,其一是农业高科技问题,其二是欧佩克油价问题。
首先说农业科技问题,由于农业科技导致农产品产量大大增加,导致价格下降,同时,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是相对无弹性的,因此需求不增加意味着最终导致农民的总收益减少,看来农业科技对农民不利,当然对社会是十分有利的,这就是农业科技导致的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再说欧佩克油价问题,油价变化说明在短期的石油供给、需求均缺乏价格弹性,因为短期内储藏、产能一定,供给缺乏弹性;因为消费习惯(把石油作为必需品消费)不能马上应变导致需求缺乏弹性。但是长期内,产能逐渐增加,替代产品出现,必然导致价格下降;同时人们逐渐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消费习惯不妥,于是工业需求、公共需求、日常需求纷纷减少,也必然导致油价下降。总之,类似房地产的石油在短期缺乏供给、需求价格弹性,而在长期具有明显的供给、需求价格弹性。
可见,政策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比如农业科技问题),政策尺度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出台政策的时机必须恰当,否则效果不一定最佳(比如油价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供求规律很好地发挥作用,但是在现行价格下供不应求时出现短缺,而供过于求时出现过剩,原因在于所谓“现行价格”并非市场均衡价格。这种供求失衡导致的短缺或过剩经常会出现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中,比如制定农产品最低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将导致农产品过剩;租金控制时最高租金限制低于均衡租金,将导致公寓短缺;汽油供应限价低于均衡价格,导致排队购油现象;失业也是劳动力资源过剩的表现,因为最低工资高于市场均衡工资。政府也知道会出现短缺和过剩,但是为什么政府的调节往往失败呢?原因在于政府很难确定干预市场的时机和合适的力度,结果往往引起市场的过激反应。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不完全信息、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决策失误导致政府失去产生调节市场的应有功能;所谓市场失灵是指经济异常波动、市场缺乏竞争、社会成本高、公共物品供应不足、市场欠缺、信息失真导致市场失去产生应有经济效率的应有功能。因此,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关系是,市场第一、政府第二,只有在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发挥作用纠正市场失灵,当然政府纠正市场失灵需要考虑调节的时机和力度,因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一把双刃剑。比如,市区住宅改造计划原本是为了穷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结果低收入住房毁坏的多、建的少;租金控制导致住房质量差、困难人群居住更加困难;最低工资虽然帮助部分工人却导致其他人失业;我国长期的实践证明,政府对经济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总之,政府与市场供求规律的关系非常微妙,政府必须尊重市场供求规律,考虑市场供求规律的政府政策比无视供求规律的政策更为安全有效,不利的副作用更少。
二、楼市与股市泡沫乱象形成过程
(一)市场化供地模式扭曲供求关系、放大泡沫效应
地价上涨导致房价上涨,还是房价上涨导致地价上涨?一般而言,房价的主要决定因素有市场因素和成本因素。市场因素主要是供需导致价格变化,如果供不应求导致市场均衡被打破,房价必然上涨,从而导致地价上涨,因此从市场因素而言,房价带动地价上涨,是一种引致效应。房屋成本主要是地价、建筑成本和相关税费,在建造成本、利税一定的情况下,地价成为房价高低的主要变量,按经验统计其比例一般大约是40%—50%,因此从成本角度而言,地价影响房价,高地价可能导致高房价。
市场化土地出让引发不少问题?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市场化模式(招标、拍卖、挂牌),其主要宗旨是为了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开发商,确定科学客观的出让土地定价模式,建立市场化的地价形成机制,避免土地出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可是,这种市场化模式可能导致矛盾发生转化,即市场化的代价就是地价可能被人为抬高。
市场化供地后,城市土地价值显现,地价明显上浮,这种垄断地价模式对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其正面效应是,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后,城市土地资源价格上升,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吸引资本流入,投资增长,使商业机会增加,整个地区呈现繁荣景象,真正实现了 “土地是财富之母”;负面效应是,过高的地价,形成过高的房价水平,无疑会加大商业成本和办公成本,使得经济和商业活动的边际收益递减,最终减弱城市的市场竞争力。
实际上,目前的我国供地模式实际上是政府垄断。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即征地的过程不按市场价定价,大量土地同时符合供给条件,而政府是唯一的土地获得者,短期内需求十分有限,因此农用地国有化是供过于求的(需求曲线严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导致供求曲线的交点左移,即均衡价格严重扭曲地降低)。一方面,政府在土地市场上形成了单一的政府垄断供给。市场化供地模式导致的短期限量出售土地造成了人为的供不应求,以至于招标拍卖土地价格不断攀升(供给曲线严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导致供求曲线的交点左移,即均衡价格严重扭曲地升高)。由于征地与供地均被政府垄断,二者之间存在巨大价差,政府“垄断经营”土地的结果必然是,一方面导致农民、政府、用地者间的利益矛盾的巨大冲突,一方面通过短期限量供地导致土地价格上涨,严重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使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失真。在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供给的条件下,土地价格的变动主要受政府供给土地量多少的影响,这样价格不会是真正的市场价格。政府对土地垄断的程度越高,对房价的影响也就越大,从而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也就越强烈。
获取农用地和国有土地供应的寡头垄断模式是钻了市场供求规律的空子,假若取消农用地国有化时的供过于求的管道、卖地时的供不应求的管道,而是直接由农民直接与市场需求者进行交易,那么农用地的交易价格绝对不会如此之低,而市场买地的价格也绝对不会如此之高,这中间的差价也就会自然转化为对农民的补偿、对开发商的补偿、以及对消费者的补偿,当然政府也可以收取各类税费,只是垄断利润不会如此之高。即便是退而求其次,如果政府卖地时将近期内计划出让的土地同时推向市场,交易价格肯定下降(其供给量增加,导致供求曲线的交点右移,交易价格必然下降),何必要实行全国上下的针对房地产的全面声讨?其实,发展商并不想房价高企,以免引起政府、消费者的不满。房价高企的原罪一方面在于市场投机猖獗,一方面在于政府的土地寡头垄断模式,政府必须承认这个体制缺陷并承担这个责任,这才是真正的尊重民意、尊重市场、尊重真理。
(二)股票市场的泡沫扭曲过程:股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原罪
股票市场长期以来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股权分置。所谓股权分置,是指由于早期的制度设计,只有占股票市场总量三分之一的社会公众股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股),另外三分之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则暂不上市交易(非流通股)。股权分置问题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主要根源于早期对股份制的认识不统一,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和定位的认识不统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处在早期阶段,国有资本运营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
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形成合理的股票定价机制;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大股东不关心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流通股股东“用脚投票”形不成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约束,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制约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等。可以说,股权分置问题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发行审批制,市场需求没有弹性,在短期内股票是分开发行、上市的,显然是供不应求的,必然导致价格高企;一方面由于股权分置,大部分股份不流通,导致供不应求的情形加剧,再次导致股价上升。所以,股市长期以来被扭曲,少量的流通股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发行价、交易价高高在上,以至于首日的交易价就大大偏离其正常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大多数被这种制度性风险包围,几乎95%以上的投资者是亏损的。正是这种审批、发行制度和股权分置制度缺陷,导致了投资者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
三、政府利益与政府边界
政府必须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其边界的关系。政府不从土地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退出、变政府直接参与土地市场变为间接干预,实际上是利益冲动使然。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应定位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只为公共利益征地是国际通行做法。政府退出土地市场主体后,应主要通过规划管制和对房地产征税的方式间接调控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是权利有限的政府,政府的边界才可能清晰。
首先,政府必须遏制自身参与某种资产市场的初始冲动。从所谓“鼓励上市发行股票”到所谓“经营城市”,乃至以房地产繁荣拉动经济发展,都是政府介入不同形式资产市场的表现。一旦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则必然扭曲市场。股市投资者长期以来始终依赖政府的政策救市,这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而房地产市场在当前的政府操作下,很容易形成同样的结局。因此,明智的政府与市场保持距离,是高于市场的调控者,是不偏不倚维持市场秩序的裁判者。当前某些地方政府声嘶力竭强调房地产运行的健康性,本身就违背了政府职能的基本原则。第二,政府必须遏制自身维护某种资产价格的持续冲动。即使行政力量在资产市场发展中并未发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作用,但是市场总有波动,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投资主体往往会要求政府给予扶持。而不成熟的政府往往会基于诸如维持市场稳定、避免投资者受损等诸多理由平准市场。当然,面对某种资产的过度异常投机,政府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托市另当别论。第三,政府必须遏制自身限制某种资产价格的善良冲动。目前社会各界对房地产泡沫的忧虑,于是形成了在具体操作层面由政府直接平抑房价的动议。同样,在直观意义上,这一考虑是正确的,但是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这将是极其危险的政策设计。一方面,市场涨跌自有其规律,当前的狂涨并不意味着今后不会走跌,而政府介入干预房价本身又意味着对原先投资者的不负责任,只有让其自然波动,投资者愿赌服输的市场心理才能健全。因此,压低房价和之前的托市在本质上不存在区别。另一方面,面对当前过高房价导致的低收入居民无处栖身的问题,行政当局只有两种手段可供选择。一是增加供应量,抵消市场过度的需求。二是财政、货币政策,调节贷款利率或者货币补贴从而调节整个市场需求。
勿容置疑,政府肯定难免利益考虑。其实,政府的最大利益出发点在于全体国民,在于国家经济,而在房地产市场中具体集中的利益就是土地价值。目前的土地供应机制并不能保证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收益,它更有可能助长政府官员的短期政绩冲动,甚至产生腐败,而土地的有限性可能导致未来政府土地收益越来越少,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土地收益应如同税收一样稳定、均匀、制度化地回收,才可能保证政府未来的各期收益,也可以减轻市场的沉重负担,也减少了政府官员的短期政绩冲动。所以,以年地租的方式实现政府对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实行年租制,就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这样既可使政府土地收益长期化,避免政府在土地收益上的短期行为,也可促进城镇存量用地的流动,推动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实台湾省土地改革模式值得借鉴。当年国民政府迁台,政府推行土地改革方案,采用不流血的政策使台湾农民耕者有其田。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来稳定土地政策和农民,以避免大量的农业失业人口冲击脆弱的城市。到了上世纪70代,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和财团压力,国民党政府最终反对开放土地买卖,而是将资本引入农村,过渡到台湾工业化后期,全社会进行社会资产再分配,解决社会贫富分化问题和工农业分化问题。过了十多年,台湾完成工业化,经济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准后,台湾放宽了土地政策。这时候的土地价格已经从每甲四万新台币上升到了三千万到四千万不等。大量的农民因为出卖土地而得到了多年的补偿,享受到了国家工业化的经济成果。社会财富再次通过土地买卖得到了再分配,避免了大量农民的破产。工农业发展平衡,同时造就了大量的中产阶级,使台湾社会更趋向稳定。另一方面,在经济上,出让土地造成了部分人群的资本富裕,社会消费和投资都带动了起来。重要的是这些“暴富”的农民拿到出卖土地的财富之后,将资本转向高风险的高技术行业,正是这些知识含量不高的“暴富”农民,成为台湾产业提升和转型的资本输入者,而此点则可以算是台湾土地政策的意外收获。
四、制度缺陷与市场缺陷共振:股市与楼市价格泡沫类似
人们越来越清楚,中国的楼市和股市一样,存在重大制度缺陷。其表现有三:其一,房地产市场和股市一样,是一个权力介入型市场,权力资本的作用超过了其他资本,产品市场化而要素非市场化不对称,导致了住房市场畸形以及价格居高不下。其二,地方政府发展房地产业更多是迫于财政支出的压力,出于追求发展政绩的冲动,这一点与当年发展股市只是迫于企业融资压力、迫于为国有企业脱困圈钱非常相似。其三,房地产商推高资产价格的市场操作手法与股市黑庄颇为类似。在股市中,如果有人控制了一只股票足够筹码,就完全可以操纵股价。而庄家推动整个市场价格上涨的奥秘就在首先推高高价股票的价格,诱使其他中低价股票的价格自然会被带上来,这一手法在房地产市场中也已经被使用;2005年房地产投资商提出转战二、三线城市。从技术上看,这一做法十分类似于股市中庄家炒作某个板块或概念的股票时使劲拉升龙头股票的手法,龙头股票的赚钱效应引诱散户拼命杀入同板块或概念的垃圾股,只要龙头不倒,其他股票就跟着上涨,一旦庄家达到目的,散户的末日就来临。许多城市的价格已经翻番,少数项目价格甚至上涨数倍。这与股市庄托的做市效应是一样的;为了推高价格,房地产商伪造大量虚假成交合同,通过这些虚假合同,使得房地产价格“无量空涨”。这一做法类似于股市庄家自我对敲拉抬价格。
然而,一个不规范的市场是不可能实现持续快速的成长的,股市如此,房地产市场亦如此。可见,股市、楼市的制度规范和市场规范是缺一不可的。
B.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是估价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体现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防范执业风险,告知估价报告使用人正确使用估价报告具有重要意义。12月29日下午公司全体人员就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规范表述和应注意的问题,一起进行了探讨。这部分内容是我们做的估价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家都很熟悉,温故而知新,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一、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重要性和目的
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中,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是一个专门内容。这部分内容对于正确了解估价活动的前提条件和正确掌握估价结果的价值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通过《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011年5月版)一书中关于房地产估价的完整定义来体会。专业房地产估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委派房地产估价师,为了特定目的,遵循公认的原则,按照严谨的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这一定义明确强调了房地产估价必须在“在合理的假设下”进行。
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中表述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目的,主要有下列三点:
(l)有针对性地说明估价所必要、但不能完全肯定、而又必须予以明确的一些假设和前提条件(即估价结果成立的一些前提条件),其内容涉及明确估价对象的权属性质、范围界定、价格类型、价格内涵、估价时点、用途和实物状态等方面。
(2)体现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并起到一定的自我保护和风险规避的作用。
(3)告知和提醒估价报告使用者注意这些假设和限制条件,并对他们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显而易见,无论是估价人员还是估价报告的使用者,都应该重视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C. 房地产高价格,前提条件是什么
其实楼上的都不对。 开发商并不是说自己想提就提的。炒房是一方面,但是炒房的卖价也要有价格依据啊。 开发商一般会在自己的相邻地块进行公开出让后涨价,原因是以旁边的地块的价格来计算旁边楼盘的成本价格以及出售价格,这样来确定新的价格,这样的价格才是符合市场要求的价格。
D. 影响房地产价格及评估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房地产价格及评估的因素:
供求状况:供给和需求是形成价格的两个最终因素。供给一定,需求增加,则价格上升;需求减少,则价格下跌。需求一定,供给增加,则价格下跌;供给减少,则价格上升,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变更使用功能的困难性,决定某一房地产价格水平高低的,主要是本地区本类房地产的供求状况,要看这些供求状况的波及性如何而定;
自身条件:房地产自身条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价格高低。所谓自身条件,是指那些反映房地产本身的自然物理性状态的因素。这些因素分别如下:位置、地质、地形地势、土地面积、土地形状、日照、通风、风向、风力、气温、湿度、降水量、天然周期性灾害、建筑物外观、建筑物朝向、建筑结构、内部格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等;
环境因素:声觉环境、大气环境、水文环境、视觉环境、卫生环境;
人口因素: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家庭规模;
经济因素:经济发展、物价、居民收入;
社会因素:政治安定状况、社会治安程度、房地产投机、城市化;
行政因素: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地产价格政策、特殊政策、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税收政策、交通管制;
心理因素:购买或出售心态;欣赏趣味(个人偏好);时尚风气;接近名家住宅心理;讲究门牌号码,楼层数字或土地号数;讲究风水;价值观的变化;
其余因素:影响房地产价格除了上述列举的九大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如:有时房地产购买者出于自身的急迫需要,使得只求得到房地产,从而抬高价格等。
E.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房地产价格水平,是众多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是这些因素交互影响汇聚而成的。
要把握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首先应在观念上有下面四点认识:
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方向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因素降低房地产的价格的,有的因素则提高房地产的价格
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对房地产的价格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较大(即随着这种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房地产价格的升降幅度较大),有的因素则影响较小。但是,随着时期的不同,地区的不同,或者房地产的类型不同,那些影响较大的因素也许会变成影响较小的因素,甚至没有影响;相反,那些影响较小的因素有可能成为主要的影响因素。
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影响关系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是一向性的,即随着这种因素的变化而提高(或降低)房地产的价格;有的因素在某一状况下随着这种因素的变化而提高(或降低)房地产的价格,但在另一状况下却随着这种因素的的变化而降低(或提高)房地产的价格;有的因素从某一角度看会提高房地产的价格,但从另一角度看却会降低房地产的价格,其对房地产价格的最终影响如何,是由这两方面的合理决定的。
某些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是完全可以用数字模型来度量的,但更多的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是无形的,虽然可以感觉到,但难以用数学公式表达出来。至于他们对房地产价格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影响,主要靠估价人员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来作出判断。所以说,房地产估价必须借助科学的估价方法,但又不是简单地套用某些计算公式就能解决。计算需要以综合分析房地产价格的相关因素为基础,计算的结果也往往需要通过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做综合分析后再作进一步的修正。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多而复杂,通常需要进行归纳分类。为讨论分析的方便起见,现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分为如下10类:供求状况、自身条件、环境因素、人口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行政因素、心理因素、国际因素、其他因素。各类影响因素中还包括着若干具体的影响因素。下面就对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作一一分析。此处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影响因素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在分析某一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时是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虽然实际生活中不可能不变。
一、供求状况
供给和需求是形成价格的两个最终因素。其他一切因素,要么通过影响供给,要么通过影响需求来影响价格。房地产的价格也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与需求成正相关,与供给成负相关。供给一定,需求增加,则价格上升;需求减少,则价格下跌。需求一定,供给增加,则价格下跌;供给减少,则价格上升。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A全国房地产总的供求状况
B本地区房地产总的供求状况
C全国本类房地产总的供求状况
D本地区本类房地产总的供求状况
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变更使用功能的困难性,决定某一房地产价格水平高低的,主要是本地区本类房地产的供求状况。至于其他类型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对该房地产的价格水平有无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要看这些供求状况的波及性如何而定。
二、自身条件
房地产自身条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价格高低。所谓自身条件,是指那些反映房地产本身的自然物理性状态的因素。这些因素分别如下:
1、位置
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活动对房地产位置都有所要求。房地产位置的优劣直接影响其所有者或使用者的经济收益、生活满足程度或社会影响,因此,房地产坐落的位置不同,价格有较大的差异。无论是坐落在城市或乡村、中心商业区或住宅区、街角或里地、向阳面或背阳面均如此。尤其是城市土地,其价格高低几乎为位置优劣所左右。
房地产价格与位置优劣成正相关。商业房地产的位置优劣,主要是看繁华程度、临街状态。居住房地产的位置优劣,主要是看周围环境状况、安宁程度、交通是否方便,以及与市中心的远近。其中别墅的要求是接近大自然,环境质量优良,居于其内又可保证一定的生活私密性。“一步差千金”对于商业来讲永远是个真理,但对于营造别墅则是个误区。工业房地产的位置优劣,通常许视其产业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要是其位置有利于原料与产品的运输,便利于废料处理及动力的取得,其价格必有趋高的倾向。
房地产的位置从表面上看是个几何概念,但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几何概念,而是与特定的区位相联系的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的总和。故房地产的位置有自然地理位置与社会经济位置之别。房地产的自然地理位置虽然固定不变,但其社会经济位置却会发生变动,这种变动可能是因城市规划的制定或修改,交通建设或改道,也可能是其他建设引起的。但房地产的位置由劣变优时,则价格回上升;相反,则价格会下跌。
2、地质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地基承载力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承载力。地址条件决定着土地的承载力。地址坚实、承载力较大,有利于建筑使用。在城市土地中,尤其是在现代城市建设向高层化发展的情况下,地质条件对地价的影响较大。地价与地质条件成正相关;地质条件好,地价就高;反之,地址条件差,地价则低。
3、地形地势
地形是指同一块土地内的地面起伏状况。地势是指本块土地与相邻土地的高低关系,特别是与相邻道路的高低关系,如,是高于或低于路面。一般来说,土地平坦,地价较高;土地高低不平,地价较低;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地势高的房地产的价格要高于地势低的房地产的价格。
4、土地面积
同等位置的两块土地,由于面积大小不等,价格会有高低差异。一般来说,凡面积过于狭小而不利于经济使用的土地,价格较低。地价与土地面积大小的关系是可变的。一般来说,在城市繁华地段对面积大小的敏感度较高,而在市郊或农村则相应较低。土地面积大小的合适度还因不同地区、不同消费习惯而有所不同。例如,某地方市场若普遍接受高层楼房,则该地方较大面积土地的利用价值要高于较小面积土地的利用价值,因而较大面积土地的价格会大大高于较小面积土地的价格。相反,如果地方市场仅能接受小型建筑型态,则较大面积土地的价格与较小面积土地的价格,差异不会很大。
5、土地形状
土地形状是否规则,对地价也有一定的影响。土地形状有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菱形、梯形等。形状不规则的土地由于不能有效利用,价格一般较低。土地经过调整或重划之后,利用价值提高,地价立即随之上涨。地价与土地形状成正相关:土地形状规则,地价就高;土地形状不规则,地价就低。
6、日照
日照有自然状态下的日照和受到人为因素影响下的日照两种。房地产价格与日照的关系具有下列特征:一方面与日照成正相关;另一方面与日照成负相关。一般来说,受到周围巨大建筑物或其他东西遮挡的房地产的价格(尤其是住宅),必低于无遮挡情况下的同等房地产的价格。日照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还可以从住宅的朝向对其价格的影响中看到。
7、通风、风向、风力
一般情况下,风力越大或时常出现风灾的地方,房地产价格越低。房地产价格与风向的关系在城市中比较明显,在上风地区房地产价格一般较高,在下风地区房地产价格一般较低。
8、气温、湿度、降水量
这三者极端过剩或极端贫乏,均不利于生产和生活,因此会降低房地产价格。把降水量与地势结合起来看,其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更明显。地势虽然低洼,但若降水量不大,则不易积水,从而地势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大,但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例外;反之,降水量大,地势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力就大。
9、天然周期性灾害
凡是天然周期性灾害的地带,土地利用价值必然很低,甚至不能利用。但这类土地一旦建设了可靠的防洪工程,不再受周期性灾害的影响,其价格会逐渐上涨。甚至由于靠近江、河、湖、海的缘故,可以获得特别的条件,如风景、水路交通,从而这类土地的价格要高于其他土地。
10、建筑物外观
建筑物外观包括建筑式样、风格和色调,对房地产价格有很大影响。凡建筑物外观新颖、优美,可以给人们舒适的感觉,则价格就高;反之,单调、呆板,很难引起人们强烈的享受欲望,甚至令人压抑、厌恶,则价格就低。
11、建筑物朝向、建筑结构、内部格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等
三、环境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环境因素,是指那些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房地产周围的物理性因素。这方面的因素有:
1、声觉环境
噪声大的地方,房地产价格必然低下。噪声小,安静的地方,房地产价格通常较高。
2、大气环境
房地产所处的地区有无难闻的气味、有害物质和粉尘等,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也很大。凡接近化工厂、屠宰厂、酒厂、厕所等地方的房地产价格较低。
3、水文环境
地下水、沟渠、河流江湖、海洋等污染程度如何,对其附近的房地产价格也有较大的影响
4、视觉环境
房地产周围安放的东西是否杂乱,建筑物之间是否协调,公园、绿化等形成的景观是否赏心悦目,这些对房地产价格都有影响
5、卫生环境
清洁卫生情况如何,对房地产价格也有影响
四、人口因素
房地产的需求主体是人,人的数量、素质如何,对房地产价格有着很大的影响。人口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具体可分为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家庭规模三个方面。
1、人口数量
房地产价格与人口数量的关系非常密切。就一国而言如此,一地区或一市的情况也如此。特别是在城市,随着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的增加对房地产的需求必然加大,从而促进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人口高密度地区,一般而言,房地产求多于供,供给相对匮乏,因而价格趋高。
2、人口素质
人们的文化教育水平、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可以引起房地产价格高低的变化。人类社会随着文明的发达、文化的进步,公共设施必然日益完善和普遍,对居住环境也必然力求宽敞舒适,凡此种种都足以增加房地产的需求,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趋高。如果一个地区中的居民素质低,组成复杂,秩序欠佳,人们多不愿在此居住,房地产价格必然低落。
3、家庭规模
是指全社会或某一地区的家庭平均人口数。家庭规模发生变化,即使总数不变,也将引起居住单位数的变动,从而引起需用住宅数量的变动,随之导致房地产需求的变化而影响房地产价格。一般而言,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即家庭平均人口数的下降,房地产价格有上涨的趋势。
五、经济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状况,储蓄,消费,投资水平,财政收支以及金融状况,物价(特别是建筑材料价格),建筑人工费,利息率,居民收入,房地产投资。
1、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预示着投资、生产活动活跃,对厂房、办公室、商场、住宅和各种文娱设施等的需求增加,引起房地产价格上涨,尤其是引起地价上涨。
2、物价
房地产价格与物价的关系非常复杂。通常物价普遍波动,房地产价格也将随之变动;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则物价变动的百分比相当于房地产价格变动的百分比,而两者的动向也应一致。
就单独一宗房地产而言,物价的变动可以引起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如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引起建筑物建造成本增加,从而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
从一段较长时期来看,房地产价格的上涨率要高于一般物价的上涨率和国民收人的增长率。
3、居民收入
通常居民收入的真正增加显示人们的生活水平将随之提高,从而促使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中、低等收入水平者的收入增加,对居住房地产的需求增加,促使居住房地产的价格上涨。如果居民收入的增加,是高收入水平者的收入增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大,不过,如果利用剩余的收入从事房地产投资(尤其是投机),则必然会引起房地产价格变动。
六、社会因素
1、政治安定状况
政治安定状况,是指现有政权的稳固程度,不同政治观点的党派和团体的冲突情况等。一般来说,政治不安定,意味着社会动荡,影响人们投资、置业的信心,造成房地产价格低落。
2、社会治安程度
社会治安程度,是指偷盗、抢劫、强奸、杀人等方面的犯罪情况。房地产所处的地区,如若经常发生此类犯罪案件,则意味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缺乏保障,因此造成房地产价格低落。
3、房地产投机
房地产投机,简言之就是投准时机,利用房地产价格的涨落变化,通过在不同时期买卖房地产,从价差中获取利润的行为。
一般来说,房地产投机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要能出现下列三种情况:
引起房地产价格上涨;
引起房地产价格下跌;
起着稳定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当房地产价格节节上升时,那些预计房地产价格还会进一步上涨的投机者纷纷抢购,造成一种虚假需求,无疑会促使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上涨。而当情况相反时,那些预计房地产价格还会进一步下跌的投机者纷纷抛售房地产,则会促使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下跌。当房地产价格低落时,怀有日后房地产价格会上涨心理的投机者购置房地产,以待日后房地产价格上涨时抛出,这样,就会出现当房地产需求小的时候,投机者购置房地产,造成房地产需求增加;而在房地产价格上涨时投机者抛出房地产,增加房地产供给,从而平抑房地产价格。
4、 城市化
一般来说,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造成城市房地产需求不断增加,带动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
七、行政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行政因素,是指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制度、政策、法规、行政措施等方面的因素,主要有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房地产价格政策、行政隶属变更、特殊政策、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税收政策、交通管制等。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也许是最大的。例如,在中国传统的土地制度下,严禁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可能使地租、地价根本不存在。
2、住房制度
住房制度与土地制度一样,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实行低租金、福利制,必然造成房地产价格低落。
3、房地产价格政策
房地产价格政策,有两类:一类是高价格政策;一类是低价格政策。所谓高价格政策,一般是指政府对房地产价格放任不管,或有意通过某些措施抬高房地产的价格;低价格政策,一般是指政府采取种种措施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因此,高价格政策促进房地产价格上涨,低价格政策造成房地产价格下落。
4、特殊政策
在上些地方建立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政策、特殊的体制、特殊的对外开放措施,往往会提高该地区的房地产价格。
5、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这些对房地产价格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城市规划中的规定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等指标。
具体表现为下列两个方面:(1)就某一块土地而言,它会降低地价。(2)从总体上看,由于有利于土地的健康协调利用,因此有提高地价的作用。
6、税收政策
直接或间接地对房地产课税,实际上是减少了利用房地产的收益,因而造成房地产价格低落。
7、交通管制
某些房地产所处的位置看起来交通便利,但实际上并不便利,这就是受到了交通管制的限制。实行某种交通管制也许会降低该房地产的价格,但对另一些房地产来讲,实行这种交通管制则可能会提高房地产的价格。如果住宅区内的道路上禁止货车通行,可以减少噪声和行人行走的不安全感,因此会提高房地产的价格。
八、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有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下列七个:(1)购买或出售心态;(2)欣赏趣味(个人偏好);(3)时尚风气;(4)接近名家住宅心理;(5)讲究门牌号码,楼层数字或土地号数;(6)讲究风水;(7)价值观的变化。
九、国际因素
国际经济、军事、政治等环境如何,对房地产价格也有很大影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下列四个
1、经济状况发展良好,一般有利于房地产价格上涨。
2、军事冲突情况。
一旦发生战争,则战争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会陡然下落,而那些受到战争威
胁或影响的地区,其房地产价格也有所下降。
3、政治对立状况。
如若国与国之间发生政治对立,则不免会出现实行经济封锁、冻结贷款、
终止往来等,这些一般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下跌。
4、国际竞争状况
这主要是国与国之间为吸引外资而进行的竞争,竞争激烈时,房地产价格一般较低落。
十、其它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除了上述列举的九大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如:有时房地产购买者出于自身的急迫需要,使得他只求得到房地产,从而抬高价格等。
F.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房地产价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动,要掌握房地产价格的运动规律,必须弄清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根据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自身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行政政治因素、房地产的内在因素和环境因素。
1、经济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是国家、地区或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状况、产业结构、就业情况、居民收入水平、投资水平、财政收支、金融状况。
这些因素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特别是影响需求。通常来讲,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增长越快、产业结构越合理、就业率、收入水平和投资水平越高,财政收入越多、金融形势越好,房地产市场需求就越大,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也越高。
反之,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越低。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与改革初相比,房地产价格有了巨幅增长,就是源于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一系列经济因素方面的迅猛发展。
而从目前来看,沿海地区与内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与一般城市之间,房地产价格水平有较为显著的差异,这也主要是由于这些城市之间,在以上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明显差异所造成的。
2、社会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家庭、城市形成历史、城市化状况、社会治安、文化与时尚等。
其中,人口因素包括人口的数量、密度、结构(如文化结构、职业结构、收入水平结构等);家庭因素指家庭数量、家庭构成状况等;文化与时尚主要指文化氛围、风俗习惯、大众心理趋势等。
社会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作用是相当复杂的,它的作用方式不如经济因素那样直截了当,作用过程也比较长,是一种渗透性的影响。如城市形成历史,对一个地区房地产价格水平的影响,虽然不如经济因素的影响那样明显,但却常常是非常深远并具根本性的;
在中国许多城市中,某一个特定的区域,由于其独特的发展历史,而始终成为房地产价格水平的高值区,如上海的外滩、徐家汇、厦门的鼓浪屿、青岛的八大观等。有些社会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在不同的阶段,作用结果是不同的。
如人口密度的提高,一开始会造成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引起房地产价格上升,但发展到一定程度,则会造成生活环境恶化,有可能引起需求量减少,房地产价格下降。
3、行政与政治因素
行政因素主要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住房、城市规划与建设、交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制度、法规、政策和行政措施。政治因素主要指政局安定程度、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关系等。
行政和政治因素都是由国家机器来体现的,因此它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作用也比较突出。如城市规划对一块土地用途的确定,决定了这一地块的价格的基本水平。
与经济和社会因素不同,行政和政治因素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作用的速度相对较快,如果说经济、社会因素的作用是渐变式的,则行政和政治因素的作用可以说是突变式的。
4、房地产内在因素和周边环境因素
这个因素主要是指房地产自身及其周边环境状态,如土地的位置、面积、形状、建筑物的外观、朝向、结构、内部格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以及所处环境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环境污染情况等。
首先,房地产自身的内在因素对房地产的生产成本和效用起着重大的制约作用,从而影响着房地产的价格。如地价上涨,建筑材料涨价,会带来成本推进型房价上升。
商品房内在品质提高,效用增大也会造成内在品质提高型房价上涨。再如,房屋的朝向也会影响房价。在中纬度地区,朝南的住宅,就比朝北的住宅舒适,因而价格也高。
(6)房地产存在价格的前提条件扩展阅读:
房地产价格的地位作用:
1、房地产价格的基础地位
房地产价格在整个价格体系中,处于基础价格的重要地位。从生产领域的角度分析,房地产是一切商品生产的空间和场所,为使这些房地产所支出的价格(包括租金)能得到价值补偿,必然纳入生产成本,成为商品价格的构成部分。
从消费领域的角度分析,住房消费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房地产价格在市场价格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表现在:
(1)首先,作为基础性价格,房地产价格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市场总体价格水平。表现在房地产价格作为生产要素价格,既影响商品生产的物质成本,又影响工资成本,房地产价格合理与否,不仅决定着生产成本和一切商品市场价格的真实程度;
而且由于住房的价值量大在家庭消费支出中占有较大比重,住房价格在全社会消费价格中的权重相应较大,对整个市场消费价格也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决定作用。
(2)其次,住房作为重要的消费资料,住房价格对调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住房价格高居民承受能力低,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会由此下降;
反之住房价格水平低,能增强居民的购房能力,相应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因此,住房价格的高低成为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3)再次,价格作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调节机制,还发挥着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和结构的重要作用。表现为可以调节房地产供求关系,商品房价格高,开发商有利可图,增加开发量,由此增加供给,而房价高,消费者减少购买,也会缩小需求;
反之商品房价格低,开发商无利可图,就缩减开发量,由此减少供给,而房价低,促使消费者购买,又会增加需求,这样就可以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商品房供求,实现供求总量平衡。
同时,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房地产价格结构的合理化,还可以促使商品房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相适应,从而达到房地产结构平衡。在这里,房地产价格机制与供求机制是交互作用共同发挥其调节功能的。
G. 房地产商品房可以预售的前提条件
必须有预售许可证,现在国家对预售许可证的要求是,多层是封顶,高层是主体完工三分之二。
H. 房地产之所以有价格,存在哪些条件
房地产定价参考各种系数,其中最大的一项为当地市场行情 然后根据行情在参考自己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品味确定基础价,然后在基础价上根据朝向、面积、采光、层次等因数确定价格系数。比方说当地价格1万元,你的位置8000元,中间价确定8000,如果你是21层建筑,则8-10层为价格8000,11层中间套为8200,11层东边间为8440,西边为8300。根据各种优劣处进行细微价格调整。
I.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有那几个方面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1、社会因素:人口状况,社会稳定状况,城市化,房地产投机;
2、经济因素:国民经济水平和发展趋势,财政政策及金融环境,税负;
3、政治因素:土地制度及政策,房地产价格政策,土地出让方式、出让期限,行政级别及隶属变更;
4、其他因素:心理因素,国际因素,特殊因素。
拓展资料:
房地产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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