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职业介绍所的条件
❶ 开办职业介绍所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职业介绍规定》(劳部发[1995]408号),“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过职业介绍资格培训,并持有职业介绍资格证书”.
具体问题去当地的劳动局询问。
❷ 开个职业介绍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我指的是资源,希望内行人能够帮我解答一下
我也是在别人注册的店面下面,开了个小的,也就是以他们注册的名义,去做职介工作。
无非就是二点:
一、等别人找上门来找工作。
二、就是代招。
关键还得你要和公司的人事关系好,把你召的人送他们公司去,没多难,就是要送钱给他们养嘴。
❸ 如何开一个职业介绍所
现在的职介很不好开!因为国家规定禁止企业向求职者收取求职费用,只不过现内在控制不了,求职者有找工容作心切,才会花点钱找工作,选址一定要找个流动人口密集,求职人多的地方,工业区附近最好,因为那里找工作的人多,也能在工业区附近联系企业,求职者还愿意去,呵呵!收取个人费用完全是出于个人的良心,你收多少都有人愿意去,不过就是你的名声和信誉在当地好不好,那样即使收的多点人家也愿意在你这里找工作,职业主要是信誉重要。求职者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工作。不过骗子,黑中介太多了,这里不像想的那么简单,我是做派遣的各种中介都合作过,呵呵!不过祝你能够成功!
❹ 职业介绍所怎么开
请一个业务员,上门跑跑就OK。
找到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说明自己是XX职业介绍所的,可以为你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就有了。
一般是赚找工作的人的钱。
❺ 开办职业介绍所需要那些条件
官办的除了戚秀玉还有大连市总工会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民办的好大姐职业介绍所成立10年了,获得过很多奖项,也非常不错。
❻ 怎样开一个职业介绍所,需要啥流程
前提:
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
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3、有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
4、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兼营职业介绍业务的机构除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应当与主营业务相关。
流程:
1、逐项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
3、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明及简历;
6、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屋租赁的相关法规);
7、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办公设备、设施清单;
9、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开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企业预先核准名通知书;单位开办的须提供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0、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代理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职业介绍机构委托意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职业介绍所的条件扩展阅读:
职业介绍所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劳动者就业和转换职业的中介机构,是职业介绍的主要形式。
又称失业介绍所、劳动介绍所。任务是进行就业登记,掌握劳动力资源,介绍、安排劳动力就业,监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遵守劳动合同和协议,对闲散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
职业介绍所-网络
❼ 我想开一个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条件和步骤。请高人指点!万分感激!
你一没资金二没人脉,怎么开呢
❽ 开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条件
给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就业局审批,合格了就可以开了
❾ 办职业介绍所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412号令
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2004〕10号)
二、开办条件:
1、有能表达职业介绍行业活动的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
2、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
3、有符合《条例》、《规定》许可的可行的业务范围;
4、有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5、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到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直接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6、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7、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职业资格或熟悉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事程序:
1、凡具备申办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拟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可携有关证明材料至市劳动保障局申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咨询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的条件、程序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后,申办人在完成对服务场所、资金保障、功能区设置、机构设施的准备工作,达到符合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各项条件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核实工作,并一次性提出核实意见,书面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决定受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现场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要求为:
(1) 查验申办机构功能服务区的布局情况;
(2) 查验申办机构服务设施的落实情况;
(3)对查验评估的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责成改进。
4、经现场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现场审核评估意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上报省厅编号后,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5、登记机构凭领取的《许可证》副本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和收费注册或登记,并于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结备案手续,领取许可证正本。
6、登记机构领取《许可证》正本后方可开展职业介绍活动。
四、申办材料:
1、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有关批文。
2、填写完整的《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3、拟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筹备报告(机构设置概况;功能区设置到位情况,包括设施清单、窗口设置情况、有无接待大厅、挂图是否按要求悬挂)。
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机构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职业介绍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5、法人代表或拟任人选、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简历和有关资格的合法证明;两名以上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新设立机构需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意向书,兼办职业介绍业务机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6、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具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住所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场地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8、国家、省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现场评估标准:
1、功能区设置
职业机构必须设置求职登记、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推荐介绍等前台服务项目和相应窗口。有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设立职业指导室。
2、机构设施
(1)挂图:职业介绍机构场所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如下挂图:职业介绍服务流程、职介收费标准、职业准入工种、求职者须知、用人单位须知、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及忌语、机构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职业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可用电脑、触摸屏或书面显示)、省、市职介管理监督电话(省025-83276046 市5011432 5052483 5023017)。
(2)用具:包括电脑(二台以上)、电话、保险箱、统计资料、档案存储、保管器具等,对财务资料和档案管理需符合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❿ 办一张职业介绍所的营业执照要什麽条件
先去劳动局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然后去公安局备案,拿到批文后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