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条件 » 小教高级需要什么条件

小教高级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3-04 07:17:34

⑴ 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需要以下条件:/>

1、教龄要达到10年以上,也就是评(聘)小学一级教师四年后。/>

2、聘小学一级教师期间写的教学论文获市、区级二等奖至少一篇以上。/>

3、普通话城镇二级甲等,乡下二级乙等。/>

4、电脑要过关三科以上。/>

5、听说2011年以后要英语过关。/>

6、平时的教学奖状越多越好。

⑵ 小学一级进小学高级职称有什么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⑶ 本科毕业,小教一级,如何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什么材料

中小学教师破格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格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是指虽不具备《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可不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破格推荐评审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学历应不低于中专,任中级职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三、本实施意见中的条件只作为破格评审的推荐条件而不是评审的标准条件。申报破格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应按照《试行条例》的规定与其他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一致。
四、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五、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普遍反映好,曾获得省(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省、市(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或有相关专著正式出版。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市(部)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奖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承办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或“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3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六 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国家教委)联合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授予的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 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六、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教学艺术有特色,教学成果、效果显著,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研部门(教科院/所/教研室/进修校)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区县(自治县、市)级一等奖以上,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 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反映好,曾获得区县(自 治县、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相关专著中上发表1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级奖以上;或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参与编写地方教材或主编校本教材(不含习题册),经区县(自治县、市)级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使用。
六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地区教师中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实施意见。
八、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相关文件中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⑷ 教师晋级(小教一级晋升小教高级)标准、条件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破格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格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是指虽不具备《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可不受《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限制,推荐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破格推荐评审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学历应不低于中专,任中级职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三、本实施意见中的条件只作为破格评审的推荐条件而不是评审的标准条件。申报破格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应按照《试行条例》的规定与其他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条件一致。
四、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五、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普遍反映好,曾获得省(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省、市(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或有相关专著正式出版。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市(部)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奖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承办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或“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一等奖,且持有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3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六 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国家教委)联合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授予的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 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六、符合第四条规定,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教学艺术有特色,教学成果、效果显著,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教研部门(教科院/所/教研室/进修校)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区县(自治县、市)级一等奖以上,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者;或在经过省、市(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且持有全国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教育专委会(二级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者。
二 在担任 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反映好,曾获得区县(自 治县、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须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相关专著中上发表1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
三 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等级奖以上的主研人员。
四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的“重庆市中小学优秀教改成果”、“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级奖以上;或获得区县(自治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课题主研人员或论文主要作者。
五 参与编写地方教材或主编校本教材(不含习题册),经区县(自治县、市)级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使用。
六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可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地区教师中级职务破格推荐评审实施意见。
八、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相关文件中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⑸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承担五年以上副高职务工作。

2、教学成绩卓著。

3、发表、出版过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

4、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5)小教高级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⑹ 小教高级岗位任职条件是什么

小教高级教研员任职条件:
1、小教相关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学教育研学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课程培训和研发的能力;
4、热爱中国传统文化者优先。

⑺ 小教高级岗位任职条件是什么

小教高级教研员任职条件:
1、小教相关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学教育研学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课程培训和研发的能力;
4、热爱中国传统文化者优先。

⑻ 评高级教师需要哪些条件

评高级教师需要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二、具体标准条件:

1、工作能力突出:能对所教学生根据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理论知识扎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教学成绩显著: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发挥作用: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5、教育工作经历: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8)小教高级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二、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三、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四、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⑼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⑽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2、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

(10)小教高级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设置如下: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热点内容
幼师专业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42:13 浏览:24
音乐小毛驴故事 发布:2021-03-16 21:40:57 浏览:196
昂立中学生教育闸北 发布:2021-03-16 21:40:47 浏览:568
建筑业一建报考条件 发布:2021-03-16 21:39:53 浏览:666
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结果 发布:2021-03-16 21:39:49 浏览:642
中国教师资格证查分 发布:2021-03-16 21:39:41 浏览:133
踵什么成语有哪些 发布:2021-03-16 21:38:20 浏览:962
东营幼师专业学校 发布:2021-03-16 21:35:26 浏览:467
机械电子研究生课程 发布:2021-03-16 21:33:36 浏览: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训中心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33:28 浏览: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