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考试条件
① 户口不在上海,能在上海报名法考么
可以,具体是按你户籍所在地所规定,如果你户籍所在所在地市放宽地区,而你的版分数线又达到放宽地区权C证的分数线,是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C证的,不过如果你只通过C证分数线只能用C证回原籍执业,当然如果你通过A证分数线你也可以在上海申请A证的并在上海执业。前提是你要在上海工作并且有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的才能在上海参加考试。所以还是要尽快的准备把户口本寄到上海去。具体请看上海司法考试公告
② 上海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一、今年上海考区因网络系统调整,网上报名统一在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进行报名,上海考区服务平台今年不受理网上报名。特别提醒:今年与往年不同,司法部规定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今年现场确认时因往年报名数据不准确,不再实行“快捷通道”方式。
二、今年司法部虽然规定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主要是考虑到报名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应该及时换领第二代身份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第一代身份证容易被造假,且信息不全。但对尚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人员,也是可以持第一代有效身份证报名的。
三、报名人员“学历”填写,除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填写学历时填报“本科在读”外,其他报名人员学历都应视为“本科毕业”(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由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这部分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还必须作出相关承诺,保证在今年司法部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前(12月25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四、对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由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的毕业证号,网上报名时统一填写“9999”。对于持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大学毕业证书的,毕业证号统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对于认证书已受理,暂没有出具的可凭受理通知书报名、现场确认,证编号填写“9999”。
五、为方便出国在外人员现场确认,允许委托由直系亲属代为报名,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出国在外护照或签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别提醒持第一代身份证的出国在外人员不得委托报名。
六、对于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人员,可凭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入学通知书或居住暂住证,在本市报名。
七、凡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选择享受放宽政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凡选择放弃“放宽政策条件”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作出相关承诺。
八、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度,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后现场领取准考证主证,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准考证主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按照主证上的重要提示,于8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由考生本人在司法部规定网站下载打印副证。考生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确因本人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有困难的,也可电话联系约定时间来我办直接领取。如因考生本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副证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九、考生在考试前如发生准考证主证遗失、污损等情况,需及时与我办电话联系,并在约定规定时间内来我办补办打印准考证主证。
十、考生报名考试后,在成绩公布前发生“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变更,请在11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进行“联系方式修改”,以便《考试成绩通知书》的准确邮寄和查收,因考生填写信息有误造成成绩无法邮寄查收,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成绩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查询,考试成绩以我办盖章寄发的《书面成绩通知书》为准。
十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按照要求在开考30分钟内填写“姓名、考区、准考证号、考场序号”等,按照考试试卷(答卷)提示,准确填写(填涂)答卷,并将试卷首页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到答卷的指定位置。如因“条形码”未粘贴造成考试成绩评阅卷发生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考生考试期间除携带考试必须的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像皮外,不得将其他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或使用;进入考点后必须按照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才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凡违法上述规定,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三、为了防止偶发事件,提醒考生考试前对考点考场进行必要的采点,熟悉交通路线和行程时间,以确保考试当日能提前到达考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考场请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到。
十四、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12月15日前申请成绩核查,成绩核查申请书随《考试成绩通知书》下发,成绩核查申请必须经过我办审核确认后上报司法部,核查结果由我办书面通知。
十五、对于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由我办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成成绩通知书》上的相关告示和网上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对于符合放宽学历报名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且享受放宽政策的考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回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十六、考试期间将组织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专门力量,加强监考、督考、巡考和无线电信号监测工作,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固定噪声污染源的防控工作,维护考场纪律、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七、联系方式:(021)64743238,(021)24029790;(021)64049005。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本市吴兴路225号2309室)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本市瑞金南路438号)。
资料提供:法律敎育网
③ 上海司法考试
一、今年上海考区因网络系统调整,网上报名统一在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报名,上海考区服务平台今年不受理网上报名。特别提醒:今年与往年不同,司法部规定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今年现场确认时因往年报名数据不准确,不再实行“快捷通道”方式。
二、今年司法部虽然规定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主要是考虑到报名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应该及时换领第二代身份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第一代身份证容易被造假,且信息不全。但对尚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人员,也是可以持第一代有效身份证报名的。
三、报名人员“学历”填写,除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填写学历时填报“本科在读”外,其他报名人员学历都应视为“本科毕业”(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由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这部分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还必须作出相关承诺,保证在今年司法部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前(12月25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四、对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由所在院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的毕业证号,网上报名时统一填写“9999”。对于持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大学毕业证书的,毕业证号统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对于认证书已受理,暂没有出具的可凭受理通知书报名、现场确认,证编号填写“9999”。
五、为方便出国在外人员现场确认,允许委托由直系亲属代为报名,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出国在外护照或签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别提醒持第一代身份证的出国在外人员不得委托报名。
六、对于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人员,可凭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入学通知书或居住暂住证,在本市报名。
七、凡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选择享受放宽政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凡选择放弃“放宽政策条件”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作出相关承诺。
八、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度,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后现场领取准考证主证,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准考证主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按照主证上的重要提示,于8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由考生本人在司法部规定网站下载打印副证。考生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确因本人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有困难的,也可电话联系约定时间来我办直接领取。如因考生本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副证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九、考生在考试前如发生准考证主证遗失、污损等情况,需及时与我办电话联系,并在约定规定时间内来我办补办打印准考证主证。
十、考生报名考试后,在成绩公布前发生“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变更,请在11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进行“联系方式修改”,以便《考试成绩通知书》的准确邮寄和查收,因考生填写信息有误造成成绩无法邮寄查收,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成绩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查询,考试成绩以我办盖章寄发的《书面成绩通知书》为准。
十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按照要求在开考30分钟内填写“姓名、考区、准考证号、考场序号”等,按照考试试卷(答卷)提示,准确填写(填涂)答卷,并将试卷首页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到答卷的指定位置。如因“条形码”未粘贴造成考试成绩评阅卷发生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考生考试期间除携带考试必须的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签字笔)、2B铅笔、像皮外,不得将其他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或使用;进入考点后必须按照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才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凡违法上述规定,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三、为了防止偶发事件,提醒考生考试前对考点考场进行必要的采点,熟悉交通路线和行程时间,以确保考试当日能提前到达考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考场请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到。
十四、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必须在12月15日前申请成绩核查,成绩核查申请书随《考试成绩通知书》下发,成绩核查申请必须经过我办审核确认后上报司法部,核查结果由我办书面通知。
十五、对于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由我办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成成绩通知书》上的相关告示和网上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对于符合放宽学历报名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且享受放宽政策的考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回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十六、考试期间将组织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专门力量,加强监考、督考、巡考和无线电信号监测工作,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固定噪声污染源的防控工作,维护考场纪律、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七、联系方式:(021)64743238,(021)24029790;(021)64049005。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本市吴兴路225号2309室)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本市瑞金南路438号)。
资料提供:法律敎育网
④ 你好 请问司法考试需要什么报名材料,我是在上海上学,不是法律专业,户口不在上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版
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权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要求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⑤ 上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条件
你好,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是统一的没有地区性的差别,具体2014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http://hi..com/haoxuesikao/item/5d844ecefdac520346d5c095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⑥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考司法考试吗,考过按哪个地区标准颁证书
可以,具体是按你户籍所在地所规定,如果你户籍所在所在地市放宽地区,而你的内分数线又达到放宽地区容C证的分数线,是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C证的,不过如果你只通过C证分数线只能用C证回原籍执业,当然如果你通过A证分数线你也可以在上海申请A证的并在上海执业。前提是你要在上海工作并且有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的才能在上海参加考试。所以还是要尽快的准备把户口本寄到上海去。具体请看上海司法考试公告
⑦ 非上海户口可以在上海参加司法考试吗
按照往年的司法考抄试公告,是可以袭的,现在都是网上报名,可以就近选择城市参加考试,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和公告出来的比较晚,你可以关注独角兽网校,及时获得司法考试新动态,把握考试的新动向,我们将安排授课老师来讲解今年大纲的新变化。
⑧ 上海非政法大学毕业但是是法学专业的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现在规定是可以
改革的详细规定还没出来。不过传说是全日制法学专业的没影响
影响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和非全日制的
细则到现在都没出来。现在还是本科就可以报名,不过今年报名结束了
⑨ 有上海居住证.能在上海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吗
可以的,完全可以,只要在上海工作的都行,单位的工作证明,暂住证明,身份证就可以了
⑩ 我在上海参加的司法考试 通过了 怎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自2010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自12月1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