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上海居住证的条件
A. 上海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
上海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详情如下: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B. 在上海怎么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办理地点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C. 关于在上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办理居住证有几类:
1、人才类居住证,需要学历证明,属上海紧缺人才,居住证专满7年可以排属队转正式上海户籍。
2、工作类居住证,只要单位的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等。
3、投靠类和读书类,有上海亲戚,或在上海读书等,都可以办居住证。
如果你是第一类,需要学历,其他都不需要提供。
D. 上海居住证怎么办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居住证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审核转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
1、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核定通过,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打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并凭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4)办上海居住证的条件扩展阅读:
需要的材料:
1、用人单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用人单位:系外资(台港澳侨)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用人单位: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台港澳)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上级法人企业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
E. 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条件
上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一趟搞定
听说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已经纳入了一网通办,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能一-体化办理了?
是的,新规不仅仅增加了街道受理中心的住房租赁网签服务,并且租赁服务中心也可以为居民提供网签和备案服务。
那就是以后网签和备案可以不用再跑两地了是吧?
是的,网签后,符合备案条件的,由上述单位直接打印备案通知书。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分别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和住房保障机构单独实施网签、备案。
太好了,网签备案一体化可是大大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啊!
是的,大家在办理业务的时候也要注意。如果需要同时办理网签和备案,可以去租赁中心或社区受理中心办理。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签订的网签合同,去租赁中心窗或社区服务中心窗口都能办理备案。
这次新规除了一体化内容,其他还有什么新的规定吗?
另外要注意的是设定了期限要求:对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规定备案间隔不少于6个月,并且备案的最长有效期不超过3年。
租房需: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网签、备案 一趟搞定)
房东表示:
1、产权证原件
2、所有产权人身份证明,产权人未全部到场的,提交委托书原件、未到场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到场人身份证明原件。
房客出示:
1、所有承租人身份证明,承租人未全部到场的,提交未到场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到场人身份证明原件。
身份证明要求:
1、中国公民:有效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
2、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有效港澳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
3、外国自然人:有效护照及有资质翻译公司提供的中文译本。
4、未成年人:户口簿(未申报户口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提供监护人证明复印件
特别提醒:网签备案不用跑房地产交易中心,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趟搞定,省事省力!
上海居住证办理指南
01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 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02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F. 上海的长期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 58 号),上海临时居住证于 2018 年 1 月 1 号取消
因此上海居住证无临时与长期之分,统划为居住证
一、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条件为:
1、离开常驻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
2、未满16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3、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一)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请表》原件一份,由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申请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监护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二)需要的居住证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由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房屋的,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
1、办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联系方式: 962114
3、办理时间: 根据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法定结办时限:15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制作的,最长不超过 30 日)
中国上海——上海市居住证
G. 外来人口,在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外来人口,在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条件如下: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7)办上海居住证的条件扩展阅读:
居住登记到什么地方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H.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本市合来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戚、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1、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都需要年审,需要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的。
2、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
3、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I. 上海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号公布)第三条规定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为:
1、离开常驻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
(1)有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2、未满 16 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3、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一)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请表》原件一份,由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申请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监护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二)需要的居住证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由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房屋的,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
1、办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根据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法定结办时限:15 日(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制作的,最长不超过 30 日)
以上资料来源于:
中国上海——居住证办理
J. 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那些条件
第四条(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