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1. 2019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有什么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1)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8日。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高会考试合格成绩三年有效,要求在通过考试三年内通过评审,假如通过了,就是高级会计师,永久有效。假如没有通过那第四年要重新考试,然后继续参加评审。
2. 高级会计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源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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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版试行条例》规权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3)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答辩条件:
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4、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
5、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
4. 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
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报名条件及职称评审 黑龙江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先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取得规定学历者,可以将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会计师资格年限相加,但取得学历后的会计工作上。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的人员(原则上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政税务工作者、优秀会计、优秀财税人员、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称号;或荣获地级市以上劳动模范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二、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地级市一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三、在省、部级以上财务、会计等学术会议上宣读3篇以上具有相当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并收入论文集者;或在地级市以表3篇(其中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有相当价值的财会专业论文。
四、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材料经采用好;或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大中专财务、会计课程,效果较好,并能提供有关聘书、授课课程名称、课时、备课笔记、效
五、从事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参加(主要参加者)地级市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的建议或措施被采纳,并经地级市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二)参与(主要参加者)单位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和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行业先进水平或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经地级市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三)在改进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促进生产、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成绩显著,并经地级
认可;
(四)在大、中型经济单位或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副科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
五)设计开发过经地级市以上财政部门评审机构评审合格的会计核算和管理软件,并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主
六、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科合格。
七、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及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
5. 黑龙江省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结合统计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统计师。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统计工作,已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通过全国统计师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并经地市级以上统计机构考核确认。
第七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
一、熟练系统地掌握统计基本理论、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熟练掌握与本专业统计工作有关的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
三、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
一、具有较高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能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组织管理等进行科学研究,撰写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著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二、具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科学、适用的调查方案;或能主持实施大型统计调查;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综合能力和较高的系统加工整理和编纂统计资料的能力;能用科学方法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预测。
三、能够组织、协调与管理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指导、培训统计师工作的经历或能力。
第十条 业绩与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拟订全省或地(市)统计制度方案,被主管部门审定予以颁布;或对统计制度方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或建议并被采纳;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统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二)组织实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大型统计调查,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经省级以上统计机构确认达到先进水平;或在一个大中型企业组织实施国家及上级各项统计调查,主持建立或完善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基层各项统计制度,使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得到确实保障,经上级统计机构确认其统计基础工作达到先进水平。
(三)独立或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全省综合或专业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奖一篇;或在地(市)、省直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组织的评选中获奖两篇以上;或有两篇以上的统计分析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获得科委系统颁发的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地(市)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
二、学术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
(二)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二篇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三篇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同时,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大型统计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具体承担公开出版的统计教材(不包括资料书、年鉴、论文集等)的编写工作量在2万字以上。
(三)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统计学术著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6. 高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版试行条权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题型:8个案例题。
(6)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基本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7. 黑龙江考试高级会计师,需要哪些条件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一、评审有关规定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允许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按照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四)同级改职高级会计师人员应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应提供参加2011年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佐证材料。
(六)各单位、主管部门应通过更新后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和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 →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需提报材料和资料
(一)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实行等级化管理的地区,申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由省财政厅确认。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省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新版B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单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协议。
(六)评审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申报。
(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八)同级改职人员应提供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九)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佐证材料。
(十)《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规定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等。
(十一)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1份,以A4纸打印)。推荐材料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
2、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与著作成果;
4、单位意见。
(十二)参评人员信息数据盘及《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十三)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需出具委托评审文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委托函后,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申报程序
(一)中直、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评审材料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申报人员,按所属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评审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8.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是: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的人员,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第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8)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答辩条件:
1、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3、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4、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
5、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具有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个别省区不要求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个别省区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著作(要求具有统一书号ISBN,个别省区要求是主要编著者)。
6、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
9. 高级会计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202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9)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