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⑴ 有谁知道河北省高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啊
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学历、资历 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
历(能力)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2、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3、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2、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3、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4、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会计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主持一个地区、行业、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或扭亏,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认可,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近三年来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2、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3、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三篇,且其中一篇获得国家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4、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数前三名),或获得过二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数前三名)。
⑵ 高级会计师基本报名条件是什么
[编辑本段]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北京地区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 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二、河北省
凡符合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字[2003]41号)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辽宁省
(一)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以上(时限计算到评审年度当年12月31日,下同);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经济、审计、统计,下同)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7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以上;
上述会计师资格指1992年8月1日前评审合格(大专学历除外)或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合格者。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突出业绩
1.企事业会计管理。
⑴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业务能力,在取得会计师资格以后,曾制定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已付诸实施;能够解决会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⑵主持大中型建设开发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起草、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实施后取得显著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组织或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制定起草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⑷在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实行股份制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等工作中,做出贡献,帮助单位取得重大效益。
⑸深化会计改革,依据会计准则,提供公开、真实、准确会计信息;开发计算机财会软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等,获得较好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和现代管理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
2.会计中介服务。
⑴具有广博的经济、法律、会计知识,很强的会计专业才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担任主任会计师或高级项目经理,主持指导会计查账、资产评估、验证资金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⑵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能够本着独立、公正、客观原则,依法执行查账、验证、评估业务,对企业审计、评估提出意见,出具报告,并能规避风险获得有关部门确认,经得起检查。
⑶注册会计师为社会培养会计人才;编写大专以上教材,讲授课程;担任企业会计顾问,承担会计咨询服务;解答财会疑难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赢得客户信赖。
3.会计学术研究。
⑴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形势,积极组织会计专家学者投入到会计学术和相关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成就,并及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⑵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⑶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地组织调查,推动会计改革和会计市场竞争,为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依据。
⑷组织省、市范围内的会计学术交流、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新的财会理论信息,并取得一定成效。
⑸组织有关财会专家进行智力服务,取得成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财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做出贡献;为社会进行多项有关会计业务技术的咨询服务。
4.会计编辑。
⑴有较高的经济理论知识、会计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水平。
⑵掌握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对编辑出版提出过很好的建议和改进意见,实施后获得较好的效果。
⑶多次担任重要文稿的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和编辑中的疑难问题。
⑷1年至少撰写刊物评论和高水平的专业性文章1至2篇,获得广大读者的良好评价。
5.会计培训。
⑴掌握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和财会队伍现状,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在促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方面取得成绩。
⑵编写或主持审议具有大、中专水平的财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被采纳实施。
⑶担任一、二门具有大中专以上水平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讲授任务,授课量不少于150课时。
⑷提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人员的水平,指导进修、实习和论文写作。
(三)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大专院校学报(含增刊)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经济、会计、财务方面专业学术论文,并在报刊目录中按主次顺序排列出作者姓名、登载文章页码。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得优秀论文奖(限1篇)。
2.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人专业著作或译著。
(四)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无重大违纪问题。
(五)参加国家、省级经济类外语B级考试合格。具有大专以上外语专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或男55岁、女50岁以上,可以免试外语。在县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以降低一个档次;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参加国家、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高级计算机考试合格;45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免试计算机,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或县(含县)以下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不强调计算机考试。
四、江苏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底。
五、浙江省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六、福建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资格证书。
七、江西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等122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2]31号)中《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赣人发[2002]31号)文件可在“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查询。
八、山东省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会计师或经济、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后要继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2、不具备上述学历要求的财务会计人员,取得会计师等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嘉奖、记功等能证明其财会专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奖项,可视同为其年度考核优秀。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在正式公开出版过的财会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累计达10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过2至3篇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
(3)荣获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3、取得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在从事会计工作期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限制,破格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在财务会计专业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含三等)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
(2)在正式公开出版的财会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累计达30万字以上,并被大中专院校采用作为教材;
(3)荣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三)机关分流人员的报名条件
根据鲁人职〔2000〕14号文件规定,凡在这次机构改革3年分流期间由机关分流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和外语资格的限制,依据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比照本单位同等情况的人员,参照上述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因考试替考和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在2002年度考评中被处取消3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2003年度考评中被处取消3年内和5年内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九、湖北省
包括正常申报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二个层次。
(一)正常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晋升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会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取得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会计师(或财税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会计或财税经济专业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直接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纂并正式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五万字);或在国际、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学术会上发表二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4.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国家级表彰一次以上者;或受到省、部级表彰二次以上者;或受到市、州级表彰三次以上者。
(三)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或财税高级经济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四)社会其它人员申报
1.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现受聘于企业和非公有制组织,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评,评取得的资格在受聘期有效,不与原单位工资、利待遇挂钩。
2.公务员中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考评,考评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3.为积极拓展评价服务领域,面向全社会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从今年开始,凡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均可自由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填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审验盖章。社会流动人员的申报由各级人才交流和人才评价部门提供评价代理服务,负责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证。
4.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按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 间计算。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04年12月31日。
十、海南省
(一)考试报名条件。全省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师职务两年以上。
2、财经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县以上财政、税务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八年以上。
3、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但同时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
(1)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会计工作荣誉称号者;或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务会计、先进财政税务工作者、优秀会计、优秀财税人员、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称号者。
(2)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地级市一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3)在省、部级以上财务、会计等学术会议上宣读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并收入论文集者;或在省级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3篇(其中国家级专业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材料经采用单位确认效果较好。
(5)在大、中型经济单位或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副科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6)设计开发过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评审机构评审合格的会计核算和管理软件,并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主要贡献者。
(7)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科合格。
十一、四川省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 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十二、重庆市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者。
⒉符合《重庆市破格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渝职改办[2000]39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之一者。
⒊有特殊贡献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不足5年、在任职期间受到国家、省(市)、部级表彰,或区县级政府及市级综合部门表彰的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十三、陕西省
(一)《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见附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的基本条件。
(二)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会计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3)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教材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4)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
(5)主持完成省、部会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并被推广应用。
附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第二章第十条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
暂无
十五、青海省
暂无
十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审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
[编辑本段]北京地区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⑶ 高级会计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什么评审条件
实务考试一般报名是4-5月份的,要求有职称计算机成绩单,河北的朋友县级以下的可以免考英语的,评审的条件和学历有一定的关系,学历高要求的工作年限就短,希望你可以考试顺利
⑷ 河北省持统计师证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吗
题主说的太笼统。
首先,题主没有说明您的学历。(截止到您报考年份上年的12月31日)
其次,题主没有说明您持有统计师证的等级(初、中、高)。(至少需要中级,下面详述。)
最后,题主没有说明您目前从事的工作和年限。(时间同学历)
所以我只能负责的告诉你,统计师证是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非必要条件之一。
题主可参考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自己对应。
如下:(注意黑体字,斜体字您条件不符合,只看第四条即可。)
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4、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PS:非会计中级资格≈经济类中级资格
⑸ 高级会计师考试是什么
高级会计师考试是会计职称考试的一种,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16个省市的工作。
2005年至2007年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区、市进行试点。2008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5月1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市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网上报名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成功”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高级会计师考试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⑹ 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资格 需要会计专业学历吗比如本科或者大专是会计
201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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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可以考哪些证书
1初级会计职称 2中级会计职称 3注册会计师 4税务师 5中级经济师 6高级会计职称 7资产评估师 8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9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 10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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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我是河北邯郸的,高级会计师报名有什么条件,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用过吗
报高级会计师,需要先拿下中级会计职称,成为会计师,然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通过考试后,会有一个高级会计资格证书,但是还不能成为高级会计师。如果是在私企,公司聘请可以成为高级会计师,如果是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还要考过英语和计算机,然后去申报,有的还有其他的考核或者审核条件。
建议可以先到东奥网站或者论坛看看,弄清楚了早做准备。
⑻ 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⑼ 高级会计师资格证很难考吗据说有时间限制,四年一考,这是怎么回事啊跪求解答!万分感谢!
1.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2.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 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3.0
试点范围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16个省市的工作。2005年扩大到29个省市。
2005年高级会计师试点范围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区、市进行试点。
组织管理
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试点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试点省组织进行。实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阅卷、确定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在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的领导下,由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附:2006年全国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
2006年5月中旬开始报名。
考试时间
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和高考定点学校。
考试要求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它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试点考试工作中,各地要认真组织听取考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会计考办联系。
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试点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聘工作中有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1.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2.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 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3.0
试点范围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16个省市的工作。2005年扩大到29个省市。
2005年高级会计师试点范围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区、市进行试点。
组织管理
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试点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试点省组织进行。实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阅卷、确定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在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的领导下,由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附:2006年全国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
2006年5月中旬开始报名。
考试时间
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和高考定点学校。
考试要求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它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试点考试工作中,各地要认真组织听取考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试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会计考办联系。
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试点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聘工作中有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⑽ 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条件有哪些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适用范围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学历及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正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能解决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指导和管理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工作。
(二)工作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3年以上。
2.连续组织、指导本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财会管理工作3年以上。
3.连续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中介机构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
4.连续在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事业单位财务岗位从事财务管理、会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预算等重要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会计理论成果丰富,在行业内得到认可。
(三)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制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或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等,并经实践验证运行有效,或拟定单位财务发展战略,保障单位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效益良好。
2.主持企业上市、改制、重大兼并、重大重组或重大清产核资等工作,推动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业内认可。
3.主持一个地区、系统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地区或市内一个系统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4.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直接参与市级以上政府监督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并获表彰。
5.主持起草财务会计方面政策性方案、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等,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担任成功上市发行的IPO项目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项目合伙人;
7.连续担任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3年以上。
8.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在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较显著效益。
(四)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并且主持完成省财政厅等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已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财务管理工作近五年内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且提供3篇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掌握国内外会计改革与发展最新趋势,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沟通能力,能为本单位经济管理、业务决策、资源配置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指导或咨询。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指导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起主要作用。
2.在单位会计改革和建立现代财务制度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现代会计管理理念,在调整产品(或产业)结构、加快资金运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或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为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在参加县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取得成效。
5.在参与管理或指导一个地区的经济工作,主持或参与文件、法规、制度、办法等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绩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6.主持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个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2个以上。
7.担任大中型企业会计顾问2年以上,为企业提供会计、财务、税务、经济管理咨询服务,使企业取得明显效益。
8.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经济分析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不少于3000字)。
3. 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