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
㈠ 公务员考上了,工作前要培训吗
需要培训,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即初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培训方式主要有工作实习和专门培训,前者指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有经验人员的指导下从事实际工作,后者指机关培训部门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集中培训。
(1)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㈡ 公务员培训机构哪个好
公务员培训机构口碑较好的有:企赢公务员培训机构、传智播客公务员培训机构、产品手记公务员培训机构、传一公务员培训机构、黑马高端公务员培训机构。具体介绍如下:
1、企赢公务员培训机构:
企赢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服务介绍:企赢美工学院的优势,企业自己的案例和业内标杆企业案例结合,讲师针对性讲解;多年研发企业的研发实践和产品管理经验总结,课程系统全面。从市场需求到产品规划整个过程中具体工具和方法介绍;小组方式实际演练,体会上述工具在市场需求分析、产品规划中的运用。
2、传智播客公务员培训机构:
传智播客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服务介绍:传智播客美工培训学院于每年暑期举办全国高校IT骨干教师师资培训独家承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举办的国家信息技术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全国骨干教师暑期研修班,共有195所院校的617名教师参加培训。
3、产品手记公务员培训机构:
产品手记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服务介绍:产品手记美工培训机构具有完全真实互联网公司化教学体制,BAT产品专家(职位高于总监)全天面授,全方位产品干货及实战经验指导,根据个人实际工作经验定向培养特定方向的产品经理。
公务员培训机构专家亲临面授,互动性强,可以更快速吸引产品知识;一周五天脱产学习,学习持久,全方向提升产品综合能力;每期限定15人上课,精品小班,更有针对性地培养每位学员。
4、传一公务员培训机构:
传一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服务介绍:传一美工培训机构拥有自主研发的全套系列理论教材、项目实战手册, 以及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及MOOC线上教学平台。在如此完善的学术沉淀的引领下,造就了数千人的成功就业, 同时获得了众多省内知名企业的认可;高质量的师资团队保证了传一科技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
5、黑马高端公务员培训机构:
黑马高端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服务介绍:黑马高端美工培训机构已经建立自己的大学,打造涵盖中小学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全套教育生态链,从开端启蒙教育到成年后的职业应用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以人为单位的系统化教育培训问题。
㈢ 想开一个公务员培训机构,该如何准备
需要准备办理《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3)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办学要求规定: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3、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㈣ 公务员培训包括的四种类型是什么
公务员培训的四种类型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培训,其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优秀年轻公务员的培训。
(4)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的对象:
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㈤ 公务员培训包括4种类型,分别是
公务员培训包括4种类型,分别是: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1、初任培训亦称“职前培训”:培训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所进行的培训。
2、任职培训:公务员刚开始进入任职部门所进行的培训,主要是为了熟悉业务和工作环境。
3、专门业务培训:和公务员自己所从事的专项业务有密切关系,主要是为了提升专业技能知识
4、在职培训:为了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一种培训。让公务员能搞好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态度。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
(5)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初任培训培训目的是使新录用的公务员熟悉和了解将要从事的工作。培训方式主要有工作实习和专门培训,前者指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有经验人员的指导下从事实际工作,后者指机关培训部门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集中培训。
任职培训的培训内容主要集中于拟任领导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培训方式以离职培训为主,时间长短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专门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应视专项工作需要确定。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是指因国家和政府根据需要,从机关抽调公务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如人口普查、计划生育、经济普查等。
公务员的专门业务培训,也就是指围绕从事专项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的培训活动。培训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能够胜任专项工作的需要。
在岗业余培训一般采用岗位培训、各种短期培训班、系列讲座、各类培训中心以及电大、业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离岗专门培训的具体形式,通常有各类职业中学和职工大学,或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代培等形式。
㈥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及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1、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6)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方式:
1、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
2、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定期公布专题讲座等培训项目和相关要求。
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3、建立健全公务员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
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为公务员在职自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4、推广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5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
㈦ 简述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原则
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6月27日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中央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本辖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2]
培训对象
第六条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第十条法律法规对领导成员、后备领导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前款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第十四条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
第十九条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定期公布专题讲座等培训项目和相关要求。
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公务员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
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为公务员在职自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推广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
培训保障
第二十三条国家根据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第二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部门和系统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其他培训机构经市(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可承担机关委托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第二十五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各具特色的教材体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培训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通过培训、交流等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
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培训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公务员所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档案,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一般由公务员培训机构或培训主办单位记载,并及时反馈公务员所在机关。
公务员自学情况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后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公务员培训主办单位要对培训班进行评估,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教学、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
监督纪律
第三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公务员培训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进行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培训证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6月5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人发〔1996〕52号)同时废止。
㈧ 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要多长时间
一、国考考试时间短、考试题目多
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都是大段大段的文字,基本上考试的时候你是没考在那慢慢看这道题究竟在讲什么、问什么的,只能大概阅读一下,然后思考答案并选择,这样即使题目本不难,也很容易会有没仔细看而犯的一些小错误,更别提考试中也还是会出现一些难题的了。国考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要考135或130题,但只给你120分钟,这就意味着你要保持一分钟不到一道题的速度,还要给涂答题卡预留个起码两分钟的时间。这样看来考试的时间是非常紧张的,还需要大家练习提高答题速度。
二、国考竞争压力大,必须考进前三名
大家如果看过往年的国考职位表就会发现,国考的每一个职位招的人数都不多,基本就在一两个左右,多的也就四五个。所以尽管国考招录的职位比较多,但是每个职位的竞争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所以如果报考了只招一个人的岗位,就算大家最后的综合成绩是第二名,也只能遗憾止步公务员考试,一切从头再来。所以充分的复习,以应对激烈的考试竞争,是非常重要的。
黑龙江省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
三、考生不能从一而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大部分备考公务员的同学都是应届毕业生或者工作几年的上班族,在这种备考的情况下,有些应届毕业生还好,但大部分人都很难集中精神去进行一个长期的备考,脱离高中那种沉浸在学习中的状态太久,想要在短时间内去进行这样一个大型考试的备考,确实有一些难。所以如果学习效率上无法保证的话,只能建议大家拉长学习阵线,也就是大力投入学习时间。
㈨ 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资格培训、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四种类型.
初任培训又叫职前培训,它是对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所进行的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务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目的在于使新进入公务员系列的人员了解即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掌握一般的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做好准备。
资格培训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根据新任职务的要求所进行的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是拟晋升新的领导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目的在于通过培训,为公务员晋升一定领导职务作好准备。
(9)公务员培训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
国家为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对公务员进行各种知识更新、理沦训练和技能培养。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家管理愈益现代化的今天,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
许多国家除建立正规的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外,还在各类大学里设置公务员进修班、专修班,或在政府机关内部设立短训班,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我国对公务员的培训包括对新录用人员的初级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资格培训,对转换工作岗位的公务员的岗前培训,对在职公务员进行更新知识的轮训。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存入公务员档案,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