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
1. 免修和免考需要什么条件啊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III(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
5.一般情况下;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换高层次阶段课程
6.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问题;
7.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2. 本院专科毕业续读本科时,申请免修的课程累积不能超过多少学分
途径一专升本
美国认可中国的专科学历,允许中国的大专生升读美国本科,并且可以承认部分学分。因此专科学生可以申请转 学到美国,继续修读完本科课程,获得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要求基本等同于本科转学的要求。
美国认可中国大专所修习的学分,且与本科修习的学分基本一视同仁,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对国内大专生无疑是 个好消息。完成一个美国的本科学位大概需要128个学分左右,而国内大专修习的学分可通过对方学校认证后免修。 至于转学分的多少,就要根据专科生在国内学习的课程和申读美国专业课程重合度的多少以及质量来决定了。一般而 言,中国大专生升读美国本科至少可以转29个学分以上(即1年),有不少学生可以转60个学分(即2年),极个别学校 只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即可完成本科学位。
途径二专升硕
【方式一:先读预科(通过硕士预科进入硕士课程) 】
8个月的研究生预备课程,为中国学生提供了很好的过渡准备。此类课程是为不能直接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学生,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三年制毕业生,或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合作院校的大专生等特别设立。
对于两年制大专生以及工作经验不足的三年制大专生,美国大学一般要求其在先读完两年本科和一年硕士预科, 并学习语言及本科期间的核心课程后,才能继续升读硕士学位课程。因此,这种"预科先行"的方式,能够大大节约 学生时间,并且此种方式对学生的英文能力要求不高,雅思一般只要求5.5分左右。
【方式二:专升硕桥梁课程】
美国是一个教育开放的国家,教育体制灵活,学校众多,因此,不乏有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专升硕的桥梁课程。 这样的课程,一般对之前所修习的学分与美国课程的相关度要求很高。如三年制商科大专毕业生若有大约95个学分, 则可以申请萨基诺谷州立大学的MBA桥梁课程研究生。该校商学院有AACSB 认证(只有顶级商学院才拥有),且年总费 用不到23000美元,性价比极高。
专科学生通过修读桥梁课程打好基础后,继续学习研究生课程。部分大学允许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申请者直接入 读研究生课程。
【方式三:直接读硕士(只限部分专业)】
全日制三年大专毕业的学生可以直接选择"专升硕"的课程,只要专业对口,其一般两年就能拿到全球认可的硕 士学位。
比如位于波士顿的东北大学,全美综合排名62,不论是在地理位置还是专业选择上,都是非常不错的;还有萨基 诺谷州立大学都是可以接受专升硕的。
【方式四:专本硕连读】
在美国,有部分学校有五年制的快速课程,这样的大学,中国大专生可以去读本硕连读的课程。首先转学分进入美国大学,英语达到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取得学士学位,修44个学分左右;取得学士学位后,可以 就业,也可以连读硕士,硕士一般修34个学分毕业,需要一年到一年半时间。
3. 学生入学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各类高等学校考试已修过本校同专业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不得超过
学生入学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各类高等学校考试已修过本校同专业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不得超过免修课程不得超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 B.三分之一)
4. 免考的科目给不给学分!
以下是我一个专科同学的经历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分数在425以上可以免考英语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三级(一级不清)可免考计算机
在教务处开证明,免考了毛概和邓论
给学分
其免试课程门数不得超过考生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
你应该仔细读一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课程。考查合格的"考查"课程和民办高校的"校考课程"不属免考范围。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公共英语。
3、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含加考课程)。
5、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相同(或现学分低于原学分)的课程。
7、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凭原高校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8、凡经济管理类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非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和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合格证书者,均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
9、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等。
10、凡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含)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1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2、申请办理免考的课程只能是所报考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且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13、办理免考手续: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参加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其程序为:考生本人提供毕业证、原所学过的课程及成绩单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经县(区)招考办查验核准后,将材料的复印件交当地县(区)招考办,(县(区)招考办经办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盖上招考办公章,以示负责)。申请者必须填《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市招考办、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审核批准。经省自考办批准的考生免考课程在《江西自考网》上公布,进入考生电子档案。
办理免考申请的时间:考生申请办理免考课程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二次,各设区市六月下旬或十二月下旬收集《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复查同意后,统一报省自考办。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14、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5. 大学免修免听课程每年最多可申请几门
这个具体看学校了
6. 免修免考是什么意思
课程免修 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学生如果符合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不必缴纳课程学费)。免修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课程免考 指学生在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后,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代 修 指学生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不修《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或《大学英语(三)》课程,而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一、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仅适用于学籍批次200409及以后批次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为未选修课程。
免修资格 参加统考的学生符合以下统考科目的免考条件,在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免修。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B)》;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 教育部统考科目与我院教学计划课程对应如下:
统考科目 我院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B)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A)及《大学语文》(B) 《大学语文》
《大学英语》(B) 高升本《大学英语》(一)(二)(三)
专升本《大学英语》(三)
二、课程免考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1. 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是已选修课程。
2. 允许学生免考的课程,仅限于所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3. 办理免考所用的课程成绩或证书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内有效(指学生进入我院时或在我院学习期间,该门课程的成绩或证书取得还不超过六年)。
免考资格
1. 通过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绩(英语除外),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同名课程。
2. 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者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专科段的大学英语(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学英语(三)。
3. 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英语专业,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三)。
4.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5.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6. 专升本的学生,如果原专业为计算机专业,且取得该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7. 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取得单科或全科合格证、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对应课程:
CPA科目 可申请免考我院课程
会计 财务会计学、高级会计学
审计 审计学
财务与成本管理 财务管理学、财务分析
税法 税法
经济法 经济法、经济法概论
8.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如下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企业和公司法。
9. 参加国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国革命史的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毛泽东思想概论。
10.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
免考免修范围
1. 申请免考和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
2. 本校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申请免考和免修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的50%。
三、代修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历教育学生。
前提条件 办理代修课程为未选修课程。对于未选修的课程办理代修不扣除该门课程费用。
代修资格
1. 非统考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的学生,可以不修大学英语(一)、(二)、(三),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学分。
2. 统考学生符合以下统考科目免考条件,在办理完统考科目免考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层次《大学英语》课程的代修,但必须通过改选其它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
(1)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2)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详见“关于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若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未通过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则不能申请学位;如果办理了代修且毕业后两年内又通过了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则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7. 自考免考科目办理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8. 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能超过几门
为不影响正常课程的学习,一般每个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能超过三门。
大学考试某一门课未通过(一般是必修),下一个学年重新上这门课,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大多数高校都采取这样的策略:
当一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有多科不及格,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给予补考机会,若该同学在补考期间把不及格的科目补考及格则不需要重修,但假如有超过一定数目的学科还不及格则要重修这些课程。
(8)申请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扩展阅读
收费项目
由于重修费标志着”考试不及格“这一不光彩的事实,很多大学生都不敢和家人讲起。而重修费一般数额都比较大,这给尚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这种现象已经引起媒体的注意。虽然教育部已经明文指出各地高校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部分高校也已经停止收取重修费,但并没有在全国高校形成体系的重修考试制度,仍有不少学校对重修费“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