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一体化课程标准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规范和引导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
教师教育课程广义上包括教师教育机构为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所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类课程。本课程标准专指教育类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体现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开发教材与课程资源、开展教学与评价,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一)育人为本
教师是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在研究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研究新成果,体现社会进步对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学生观、教师观与教育观,掌握必备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参与教育实践,丰富专业体验;引导未来教师因材施教,关心和帮助每个幼儿、中小学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实践取向
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在研究自身经验和改进教育教学行为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参与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主动建构教育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引导未来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
(三)终身学习
教师是终身学习者,在持续学习和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实现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的一体化,增强适应性和开放性,体现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想,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习惯;引导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形成终身学习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一)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
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要帮助未来教师充分认识幼儿阶段的特性和价值,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按幼儿的成长特点进行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理解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方式,学会把教育寓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保护与发展幼儿探究、创造的兴趣,让幼儿在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中健康地成长。
1. 课程目标 目标领域 目标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与责任 1.1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和相应的行为 1.1.1理解幼儿阶段在人生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认识健康愉快的幼儿园生活对幼儿发展的意义。1.1.2尊重和维护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自信心。1.1.3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相信幼儿具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幼儿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1.2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和相应的行为 1.2.1理解教师是幼儿学习的引导者和支持者,相信教师工作的意义在于帮助幼儿健康成长。1.2.2了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自觉提高自身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形成终身学习的意愿。1.2.3了解教师的权利和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1.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 1.3.1理解教育对幼儿成长、教师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相信教育充满了创造的乐趣,愿意从事幼儿教育事业。1.3.2了解幼儿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认同素质教育理念,理解并参与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对与幼儿教育相关的现象进行专业思考与判断。 2教育知识与能力 2.1具有理解幼儿的知识和能力 2.1.1了解儿童发展的主要理论和儿童研究的最新成果。2.1.2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影响因素,熟悉幼儿年龄阶段特征和个体发展的差异性。2.1.3了解幼儿认知发展、学习方式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熟悉幼儿建构知识、获得技能的过程。2.1.4了解幼儿情感、社会性发展的特点,熟悉幼儿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的过程和规律。 2.1.5掌握观察、谈话、倾听、作品分析等基本方法,理解幼儿发展的需要。2.1.6了解幼儿期常见疾病、发展障碍、学习障碍的基础知识和应对方法。2.1.7了解我国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关于儿童权利的内容以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途径。 2.2具有教育幼儿的知识和能力 2.2.1了解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熟悉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的教育目标,学会以此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实践。2.2.2了解幼儿教育的基本原理,理解整合各领域的内容、综合地实施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学会设计和实施幼儿教育活动。2.2.3了解幼儿的生活经验,学会利用实践机会,积累引导幼儿在游戏等活动中建构知识、发展创造力的经验。2.2.4掌握照顾幼儿健康地、安全地生活的基本方法和技能。2.2.5了解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学会通过评价改进活动与促进幼儿发展。2.2.6了解与家庭、社区沟通的重要性,学会利用和开发周围的资源,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环境。2.2.7掌握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学会处理幼儿常见行为问题。2.2.8了解0-3岁保育教育的有关知识和婴儿保育教育的一般方法。2.2.9了解小学教育的有关知识和幼小衔接的一般方法。 2.3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 2.3.1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2.3.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熟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方法,学会理解与分享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2.3.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学会利用以课程学习为主的各种机会,积累发展经验。 3教育实践与体验 3.1具有观摩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1.1结合相关课程学习,观摩幼儿的生活和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了解幼儿园教育的规范与过程,感受不同的教育风格。3.1.2深入幼儿园和班级,参与幼儿活动,获得与幼儿直接交往的体验。3.1.3了解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点和幼儿园各部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感受幼儿教育实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3.2具有参与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2.1了解实习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在指导下设计教育活动方案,组织一日活动,获得对教育过程的真实感受。3.2.2 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获得与幼儿园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 3.2.3与家庭和社区合作,提高沟通能力,获得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实践经历与体验。3.2.4参与不同类型的幼教机构活动和幼儿教育实践活动。 3.3 具有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3.1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3.3.2 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和体验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3.3.3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科学地研究幼儿的经历与体验。 2.课程设置 学习领域 建议模块 学分要求 三年制专科 五年制专科 四年制本科 1.儿童发展与学习2.幼儿教育基础3.幼儿活动与指导 4.幼儿园与家庭、社会 5.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儿童发展;幼儿认知与学习;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等。教育发展史略;教育哲学;课程与教学理论;学前教育原理等。幼儿游戏与指导;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0-3岁婴儿的保育与教育;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幼儿园教育评价;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等。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园班级管理;家庭与社区教育;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等。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研究方法;师幼互动方法与实践;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语言技能;音乐技能;舞蹈技能;美术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最低必修学分40学分 最低必修学分50学分 最低必修学分44学分 6.教育实践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 18周 18周 18周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总学分数(含选修课程) 60学分+18周 72学分+18周 64学分+18周 说明:(1)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课时,并经考核合格。(2)学习领域是每个学习者都必修的;建议模块供教师教育机构或学习者选择或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选修;每个学习领域或模块的学分数由教师教育机构按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二)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
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要引导未来教师理解小学生成长的特点与差异,学会创设富有支持性和挑战性的学习环境,满足他们的表现欲和求知欲;理解小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现场资源的重要意义,学会设计和组织适宜的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自主、合作与探究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理解交往对小学生发展的价值和独特性,学会组织各种集体和伙伴活动,让他们在有意义的学校生活中快乐成长。
1.课程目标 目标领 域 目标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与责任 1.1具有正确的学生观和相应的行为 1.1.1 理解小学阶段在人生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认识生动活泼的小学生活对小学生发展的意义。1.1.2 尊重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1.1.3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相信学生具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学生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1.2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和相应的行为 1.2.1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相信教师工作的意义在于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快乐成长。1.2.2了解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自觉提高自身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形成终身学习的意愿。1.2.3了解教师的权利和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1.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 1.3.1理解教育对学生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相信教育充满了创造的乐趣,愿意从事小学教育事业。1.3.2了解学校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认同素质教育理念,理解并参与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对与学校教育相关的现象进行专业思考与判断。 2教育知识与能力 2.1具有理解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2.1.1了解儿童发展的主要理论和儿童研究的最新成果。2.1.2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影响因素,熟悉小学生年龄特征和个体发展的差异性。2.1.3了解小学生的认知发展、学习方式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熟悉小学生建构知识、获得技能的过程。2.1.4了解小学生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的过程,了解小学生的交往特点,理解同伴交往对小学生发展的影响。2.1.5掌握观察、谈话、倾听、作品分析等方法,理解小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2.1.6了解我国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关于儿童权利的内容以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途径。 2.2具有教育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2.2.1 了解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熟悉至少两门学科的课程标准,学会依据课程标准制定教学目标或活动目标。2.2.2 熟悉至少两门学科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学会联系小学生的生活经验组织教学活动,将教学内容转化为对小学生有意义的学习活动。2.2.3 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了解与小学生学习内容相关的各种课程资源,学会设计综合性主题活动,创造跨学科的学习机会。2.2.4 了解课堂组织与管理的知识,学会创设支持性与挑战性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2.5 了解课堂评价的理论与技术,学会通过评价改进教学与促进学生学习。2.2.6 了解课程开发的知识,学会开发校本课程,设计、实施和指导简单的课外、校外活动。2.2.7 了解班队管理的基本方法,学会引导小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形成集体观念。2.2.8 了解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学会诊断和解决小学生常见学习问题和行为问题。2.2.9 掌握教师所必需的语言技能、沟通与合作技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技能。 2.3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 2.3.1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2.3.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熟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方法,学会理解与分享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2.3.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学会利用以课程学习为主的各种机会积累发展经验。 3教育实践与体验 3.1具有观摩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1.1结合相关课程学习,观摩小学课堂教学,了解课堂教学的规范与过程。3.1.2 深入班级,了解小学生群体活动的状况以及小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获得与小学生直接交往的体验。3.1.3密切联系小学,了解小学的教育与管理实践,获得对小学工作内容和运作过程的感性认识。 3.2具有参与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2.1在有指导的情况下,根据小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设计与实施教学方案,经历1-2门课程的教学活动。3.2.2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参与指导学习、管理班级和组织班队活动,获得与家庭、社区联系的经历。3.2.3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获得与其他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 3.3具有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3.1 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3.3.2 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和体验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3.3.3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科学地研究学生的经历与体验。 2.课程设置 学习领域 建议模块 学分要求 三年制专科 五年制专科 四年制本科 1.儿童发展与学习2.小学教育基础 3.小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4.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5.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儿童发展;小学生认知与学习等。 教育哲学;课程设计与评价;有效教学;学校教育发展;班级管理;学校组织与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小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小学学科教学设计;小学跨学科教育;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小学生心理辅导;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等。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研究方法;教师专业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师语言;书写技能等。 最低必修学分20学分 最低必修学分26学分 最低必修学分24学分 6.教育实践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18周 18周 18周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总学分数(含选修课程) 28学分+18周 35学分+18周 32学分+18周 说明:(1)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课时,并经考核合格。(2)学习领域是每个学习者都必修的;建议模块供教师教育机构或学习者选择或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选修;每个学习领域或模块的学分数由教师教育机构按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三)中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
中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要引导未来教师理解青春期的特点及其对中学生生活的影响,学习指导他们安全度过青春期;理解中学生的认知特点与学习方式,学会创建学习环境,鼓励独立思考,指导他们用多种方式探究学科知识;理解中学生的人格与文化特点,学会尊重他们的自我意识,指导他们规划自己的人生,在多样化的活动中发展社会实践能力。
1.课程目标 目标领域 目标 基本要求 1教育信念与责任 1.1具有正确的学生观和相应的行为 1.1.1理解中学阶段在人生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认识积极主动的中学生活对中学生发展的意义。1.1.2尊重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学习自主性、独立性与选择性。1.1.3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相信学生具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学生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1.2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和相应的行为 1.2.1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相信教师工作的意义在于创造条件帮助学生自主发展。1.2.2了解中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自觉提高自身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形成终身学习的意愿。1.2.3了解教师的权利与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1.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 1.3.1理解教育对学生成长、教师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相信教育充满了创造的乐趣,愿意从事中学教育事业。1.3.2了解人类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认同素质教育理念,理解并参与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对与学校教育相关的现象进行专业思考与判断。 2教育知识与能力 2.1具有理解学生的知识与技能 2.1.1了解儿童发展的主要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2.1.2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影响因素,熟悉中学生年龄特征和个体发展的差异性。2.1.3了解中学生的认知发展、学习方式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熟悉中学生建构知识和获得技能的过程。2.1.4了解中学生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的过程,了解中学生交往的特点,理解同伴交往对中学生发展的影响。2.1.5掌握观察、谈话、倾听、作品分析等方法,理解中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2.1.6了解我国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关于儿童权利的内容以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途径。 2.2具有教育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2.2.1了解中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熟悉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学会依据课程标准制定教学目标或活动目标。2.2.2熟悉任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学会联系并运用中学生生活经验和相关课程资源,设计教育活动,创设促进中学生学习的课堂环境。2.2.3了解课堂评价的理论与技术,学会通过评价改进教学与促进学生学习。2.2.4了解活动课程开发的知识,学会开发校本课程,设计与指导课外、校外活动。2.2.5了解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学会引导中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和形成集体观念。2.2.6了解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学会处理中学生特别是青春期常见的心理和行为问题。2.2.7掌握教师所必需的语言技能、沟通与合作技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技能。 2.3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 2.3.1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2.3.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熟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方法,学会理解和分享优秀教师的成长经验。2.3.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学会利用以课程学习为主的各种机会积累发展的经验。 3教育实践与体验 3.1具有观摩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1.1观摩中学课堂教学,了解中学课堂教学的规范与过程,感受不同的教学风格。3.1.2深入班级或其他学生组织,了解中学班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获得与学生直接交往的体验。3.1.3深入中学,了解中学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机制。 3.2具有参与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2.1 在有指导的情况下,根据学生的特点,设计与实施教学方案,获得对学科教学的真实感受和初步经验。3.2.2 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参与指导学习、管理班级和组织活动,获得与家庭、社区联系的经历。3.2.3 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获得与其他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 3.3具有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3.1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3.3.2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和体验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3.3.3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科学地研究学生的经历与体验。 2.课程设置 学习领域 建议模块 学分要求 三年制专科 四年制本科 1.儿童发展与学习2.中学教育基础 3.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 4.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5.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儿童发展;中学生认知与学习等。教育哲学;课程设计与评价;有效教学;学校教育发展;班级管理等。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中学学科教学设计;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等。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等。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发展;教育研究方法;教师语言;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最低必修学分8学分 最低必修学分10学分 6.教育实践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18周 18周 教师教育课程最低总学分数(含选修课程) 12学分+18周 14学分+18周 说明:(1)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课时,并经考核合格。(2)学习领域是每个学习者都必修的;建议模块供教师教育机构或学习者选择或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选修;每个学习领域或模块的学分数由教师教育机构按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四)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建议
在职教师教育课程分为学历教育课程与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历教育课程方案的制定要以本标准为依据,考虑教师教育机构自身的培养目标、学习者的性质和特点,并参照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非学历教育课程方案的制定要针对教师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参照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框架,提供灵活多样、新颖实用、针对性强的课程,确保教师持续而有效的专业学习。
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要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利用教师自身的经验与优势,进一步深化和发展职前教师教育的课程目标,引导教师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自身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课程功能指向 主题/模块举例 加深专业理解 当代教育思潮、教师专业伦理、学科教育新进展、儿童研究新进展、学习科学新进展等;也可以选择哲学、人文、科技等研究领域的一些相关专题。 解决实际问题 学科教学专题研究、特殊儿童教育、青少年发展问题研究、学校课程领导、校(园)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指导、档案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教学诊断、课堂评价、课堂观察、学业成就评价、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校(园)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等。 提升自身经验 教师专业发展专题研究、教育经验研究、反思性教学、教育行动研究、教育案例研究、教育叙事等。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教师教育课程的领导和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工作。依据课程标准,加强教师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管,确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
(二)教师教育机构要依据课程标准,制定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教育课程方案,科学安排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结构比例。根据学习领域、建议模块以及学分要求,确立相应的课程结构,提出课程实施办法,制定配套的保障措施。建立课程自我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课程方案。
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完善教育实践课程管理,确保教育实践课程的时间和质量。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合作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
(三)教师教育机构要研究在职教师学习的特殊性,提供有针对性的在职教师教育课程,满足不同学习者的发展需求。在职教师教育课程要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联系教育实际,尊重和吸纳学习者自身的实践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在职教师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贰』 你如何理解音乐课程标准
《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二、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
1~2年级3~6年级7~9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目标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三、内容标准
1、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2、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3、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叁』 基础音乐教育中,应如何体现以审美为核心-解读新音乐课程标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这对于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基础音乐教育,无异于扑面而来的春风。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极大地提高音乐教育实施美育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利于音乐教育真正地实现以审美为核心。 以美育为基本属性的音乐学科,在其教育、教学形式与过程中,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中那种赤裸裸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本身为教育目的之一。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基础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由于受传统学科教育体系的影响,音乐教学很容易产生与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诸如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的节奏训练,着眼于音程、和弦的听觉训练等等。这种理性的、枯燥的机械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教学作为一个审美感知和审美发现的过程。影响音乐审美的要素很多,下面我们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等方面作简要分析: l.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欣赏教材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溶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 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着下面一些原则: (1)参与性原则 音乐教学的参与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贯彻参与原则进行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尽量地把音乐教学过程设计成一个个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作活动等,同时将有关的音乐基本文化知识内容融进音乐活动之中,让学生顺带地学习。在音乐教学的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活动的主角而不只是观众,教师是策划人和欣赏者而不是裁判员或评委。教师应为学生的参与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把学生从那种听讲式、没有多少移动余地的座位中解放出来。 (2)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3)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音乐教学的愉悦性是审美教育发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是一种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于在音乐教学中体现,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方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发生浓厚的兴趣,使“要他唱”变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3.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优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的音响产生,诸如录音机的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的一声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叠出的口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教学手段(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的运用无不应遵循努力创设一个审美气氛与情境的原则。
『肆』 音乐新课程标准
就一句话“以审美为核心”。你就化简为难吧。教学的时候不要太强调知识点,注重让你的学生在听赏荷参与中体验、探索、感知音乐。
如果你要具体的就是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之一,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后备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乐教育科研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国外一些可供借鉴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体系被系统介绍和引进;教学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这一切都为我国音乐教育的继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影响着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3.社会交往价值
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如齐唱、齐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
4.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传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通过学习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将会拓宽他们的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二、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3.面向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为了培养音乐的专门人才,而应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5.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造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7.提倡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在实施中,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
8.弘扬民族音乐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等诸多方面。应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利用评价起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作用。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
1~2年级3~6年级7~9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三)7~9年级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
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
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确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
【内容】演奏
【标准】1~2年级
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
能够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进行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
【标准】1~2年级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标准】3~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标准】7~9年级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创设简单的表演情景或做形体动作。
学习表演简单的歌剧、戏曲、曲艺片段,并能对自己与他人的表演作出评价。
【内容】识读乐谱
【标准】1~2年级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标准】3~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标准】7~9年级
用熟悉的歌曲、乐曲学唱乐谱。
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
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标准】3~6年级
能够自制简易乐器。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标准】7~9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现一定的情景。
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声音探索活动作出评价。
【内容】即兴创造
【标准】1~2年级
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
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
【标准】3~6年级
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
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标准】7~9年级
能够即兴编唱生活短语或诗词短句。
能够依据歌曲、乐曲的内容及情绪,进行即兴创编活动。
【内容】创作实践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
【标准】3~6年级
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
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标准】7~9年级
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创作8小节左右的短曲。
能够为歌曲选编前奏或间奏。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标准】7~9年级
养成关注音乐的习惯,能够用实例说明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喜欢并能够从传媒中聆听音乐,了解和积累音乐信息,愿与同学交换所收集到的音乐材料,交流音乐感受。
在出席音乐会及参与社区音乐活动过程中,能够观察和了解音乐家或民间艺人的活动,并作出自己的评价。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
【标准】1~2年级
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
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标准】7~9年级
通过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