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综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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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介绍:
中国教育考试网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官方网站,是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官方网站。
2019年1月15日,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与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在京联合发布雅思、普思考试与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对接研究结果,标志着中国英语语言能力标准与国际考试接轨,中英在教育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
(2)教育部综合中心扩展阅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专科报考时没有学历限制,需选自考专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部分课程免考,该学历全国承认。可按规定接考自考本科。国家教委设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 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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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补四级,同无法注册,一直没有相关信息,安装也改了,不过安装说明有个漏洞,第二个到底提示还是启用文字和截图不一致,我都试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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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复心综合查询网址是:网页链接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丢失丢失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补办合格证明书。补办合格证明书收费,其中制证、邮寄有费用,银行会收取手续费。补办合格证明书具体步骤:
1、 该服务需要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方可使用。
2、该功能用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明书。
3、 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考试时间、考试项目;并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中的任意二项。
4、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成绩证明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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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网站系统老掉牙了都。等30号看看吧,都说30号才进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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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总机:010-6609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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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16
所以50346032 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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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找到“中国教育考试网”(官网),点击进入中国教育考试网官网,右上角导航里有“综合查询网”,点击进入即可。
三、直接点击如下网址:
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
http://chaxun.neea.e.cn/examcenter/ma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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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步骤说明
本网站内注册用户通用。即:补办合格证明书、补办成绩证明、CET成绩证明、申请直邮均可以使用同一注册用户进行不同类型的申请。
成绩与证书查询:
1. 请从左边导航栏选择您查询的种类:成绩查询或证书查询。
2. 进入查询页面后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关键信息进行成绩或证书查询。
3. 本站提供免费的成绩和证书查询服务。
成绩分析报告查询:
1. 请从左边导航栏选择成绩分析报告。
2. 在查询页面选择考试项目和考试时间,然后从成绩结果页面查看成绩分析报告。
3. 系统试运行期间,该服务为免费服务。系统正式运行后,需要用户注册并缴费方可获取成绩分析报告。
补办合格证明书:
1. 请从左边导航栏选择补办合格证明书。
2. 该服务需要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方可使用。
3. 登录系统后,选择考试项目,申请补办考试合格证明书。
4. 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发放手续。
5. 该功能为收费项目,需要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才能接收合格证明书。
6. 补办合格证明书收费21元,其中制证、邮寄费用20元,银行收取手续费1元。
补办成绩证明:
1. 该功能用于办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证明。
2. 请从左边导航栏选择“补办成绩证明”。
3. 该服务需要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方可使用。
4. 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考试时间、语种;并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中的任意二项。
5. 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成绩证明发放手续。
6. 补办该证明需通过网上银行缴费,费用为29元,其中制证、邮寄费用28元,银行收取手续费为1元。
CET成绩证明:
1. 该功能用于办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 请从左边导航栏选择“CET成绩证明”。
3. 该服务需要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方可使用。
4. 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选择考试时间、语种和级别;并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中的任意二项。
5. 系统在用户提交申请后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成绩证明发放手续。
6. 补办该证明需要通过网上银行缴费,费用为29元,其中制证、邮寄费用28元,银行收取手续费为1元。
I. 教育部有哪些机构
教育部设18个职能司(厅、室)。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等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井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五)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人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同有资产管理井监督资本运育;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六)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八)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九)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井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二)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井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三)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四)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上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竟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井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仍设在教育部,其行政编制包括在教育部行政编制总数内。
J. 教育部下属的组委会有哪些
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发展规划司
4、综合改革司
5、人事司
6、财务司
7、基础教育一司
8、基础教育二司
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10、高等教育司
11、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12、民族教育司
13、教师工作司
14、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5、思想政治工作司
16、社会科学司
17、科学技术司
18、高校学生司
19、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1、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2、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
23、巡视工作办公室
24、机关党委
25、离退休干部局
26、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27、纪检组、监察局
教育部直属单位(主要社团)
1、教育部机关服务中心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4、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5、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6、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7、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8、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9、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10、国家开放大学
11、中央电化教育馆
12、中国教育电视台
13、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14、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5、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1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17、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
18、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19、中国教育报刊社
20、教育部考试中心
2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2、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23、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6、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
27、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28、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29、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30、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3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3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和县、市设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