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宿迁
㈠ 我是宿迁的会计证转入南京那我的网上继续教育在哪个财政局
在会计证所属的财政局就可以的。
㈡ 宿迁市财政局会计继续教育从无锡转到宿迁需要哪些手续
继续教育是和会计证所属财政局是一致的。
带上身份证和会计证到无锡财政局办理调出,然后带上调出的资料,到宿迁财政局办理转入。
㈢ 我的会计证是在宿迁考的 现在想把它转回泗洪 方便每年的继续教育 请问谁知道怎么转的 需要哪些手续 是到宿
财政局会计科电话:82960885
㈣ 会计继续教育在哪个省都可以吗
会计继续教育最好是自己实名认证的地区,如自己实名认证在宿迁,就要在宿迁继续教育,不然系统没有办法直接上传继续教育信息。
㈤ 2012年宿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到财政局缴费时须携带什么证件要本人亲自去吗
别担心,会计证书信息的收集,在2011年(包括2011年)完成后,所有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和培训,然后把你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工作单位证明(原来的)部,财务会计部属于处理会计信息,以确认您填写的信息在网上查资料的收集和会计部门需要看你的文件,你填写的信息是真实的,所以,您可以确认信息,并连同会计证年检的完成。然后,你需要会计证转了一圈,你需要提供一个新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没有工作的居委会提供的位置,你要在外地工作和生活的,然后登录上饶市财政局网站,在下载记账凭证列在表2,填好来处理带来的会计部门。 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完成。
㈥ 在沭阳拿的会计证可以在宿迁参加继续教育吗
不可以,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会计证管理机构在哪里就在哪里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如果要在宿迁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先办理调转手续,调转以后就可以在宿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㈦ 宿迁2016会计再教育什么时候结束
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宿财会〔2016〕19号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苏财会〔2016〕3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及以上,三科同时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证书申领和发放
(一)证书申领时间
1.证书集中申领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10日。请考生及时办理证书申领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申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江苏省内有效,考生可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证书申领手续。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苏财会〔2013〕33号)文件规定,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和发放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1、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财政局办理证书申领手续。
2、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财政局办理证书申领手续。
3、宿迁高校在读大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的财政局办理证书申领手续。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考生,请到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9办公室办理。
5、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在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洋河新区的考生到宿迁市财政局502室申领。
(三)申领须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考生可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表格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在《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其现学历以其考取该学校之前学历为准)。
6、如具有专业、执业技术资格(如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及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四)申领地点
申领地点
1、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0室
2、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3、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4、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宿城新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叉处、海天翡翠城西南侧)
5、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9室(人民大道888号)
6、宿迁市财政局502室
三、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通过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2017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其他
1、各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周密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发放工作,在证书申领和发放过程中,要从方便考生角度出发,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方便、便捷、周到的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各县、区财政局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提醒考生关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并为考生关注提供便利。
宿迁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