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关闭
①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有没有时间限制为什么我现在登入财政厅网站,无法选择考试年度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培训时间
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抓紧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当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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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错过时间怎么办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错过时间:等明年网上报名参加。
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可在浙江省财政厅网上报名,网址:http://kjzj.zjczt.gov.cn/ZJTestIndex/index.html。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15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5年4月1日开始。面授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
③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3年没有教育了会注消吗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各地政策不一样,最好咨询当地财政局。
如果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报班,建议选择网校学习,随时学习,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学习,老师随时辅导,一对一答疑,为您保驾护航,不仅仅能听课,而且能随时一对一家教式辅导答疑,面授班虽多,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如果自己的运气好,没有白花报班费,如果不好,就浪费了,此外,面授班,不仅费车马劳顿之苦,而且听不懂就过去了,一步跟不上那么就步步跟不上,教师上完课就走,学习中遇到不会或不懂知识点,想问老师,老师不太可能留下回答,在家学习遇到问题更不知道问谁了。而网校学习方式则不同。目前448元,拼的就是人品,拼的就是效果。答疑辅导家教式,随时语音互动,学习效果好。全程答疑辅导,全程监督学习,辅导包通过,学习共分三轮,扎扎实实:
第一轮学习,主抓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
第二轮学习,疯狂做题
第三轮,留一周查缺补漏
第一轮,要求全面掌握知识;第二轮,要求知识点的系统梳理,最终达到炉火纯青;第三轮准备考试了。
这儿学习,要求端正态度,也就是说必须接受监督,监督方法:商讨学习计划,落实到哪天做什么,一旦确定下来,严格执行,汇报方法:计划应该到哪,实际到哪,完不成进度,要严厉批评 。章节练习结果要截图汇报。建议每一章章节练习准确率不到80%,不进行下一章学习,一步一个脚印。每天汇报学习情况。
④ 2019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听课学习学完了怎么还没有达到90分
公需课和专业课,不能只学一样,分两个网站,我可以帮你看看
⑤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网怎么进不去呀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再试试,与G20没有关系。
⑥ 为什么现在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站一打开显示error。没法听课了
预计九月10号恢复
⑦ 浙江现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新证不办了,现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知道有取消通知,没有通知之前都要继续教育。
⑧ 浙江省的会计从业证的继续教育,现在还能报名吗为什么我在注册的时候不能选择培训年度
浙财会〔2013〕4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形式与面授教育形式双轨运行,会计人员可按照注册地财政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自主选择。为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应鼓励引导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逐步提高网络继续教育比重。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省财政厅确定;根据财政部要求,2013年度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营改增会计及税收相关政策、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政策、最新财税政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内容组织编写了《2013年度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供各地选用。
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举办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内容,由举办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具体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由注册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承办,各市财政局配合做好通知和报名等工作。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2.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举办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应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并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将培训计划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财政厅备案。有本系统所属市县单位人员参加培训的,还应事先向其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备名单,培训工作应当于当年12月10日前实施完成。培训结果各地财政部门应予认可。
3.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五、培训机构
1.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83号)的规定,我省普通会计人员可通过浙江省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接受网络继续教育。
2.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3.2012年度起,省财政厅已不再确定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点。由省财政厅管理的普通会计人员,原则上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参加省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组织的系统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六、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1.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考核,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2.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3.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人员,或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在职学历教育当年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凭相关培训证明抵免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参加省级以上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抵免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抵免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通知》(浙财会〔2012〕35号),会计人员参加2012年度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8个学时,并减免相应课时培训费用。上述合格人员可在2013年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点击“大赛补16学时”接受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16个学时即视同完成2013年度继续教育。
七、培训时间
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将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抓紧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应迟于7月1日。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⑨ 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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