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规章制度
㈠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委员会的职能是:
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
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
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 出版和发行工作,开展远程教育;
5.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6.评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八条 地(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负责贯彻落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各项活动。
第九条 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第十条 各级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第十六条 经审批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办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此类项目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 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根据本系统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及特点,在做好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第四章 考核、登记、评估
第十九条 要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考核。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考核,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考核、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卫生部直属单位考核、审核的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
第二十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情况,应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 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制度。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定期对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十五条 对积极开展和踊跃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各卫生单位应保证一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费用,并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继续医学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的有关规定,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护士(助产土)的继续教育暂依照《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卫生部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卫生部。
卫生部 .2005年12月9日
㈡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下设综合培训科、教务科、办公室、学生科等四个教学科研机构,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情况;
2、制订院行政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负责院文书档案管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送阅、催办及归档),指导院内各科室做好档案及保密工作;
4、负责校内外公务往来的联系与接待;
5、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策划和安排院重要活动,筹备组织各种会议;
6、指导院内各业务科室的统计工作,负责各类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
7、负责全院报刊资料的订购、保管、借阅和信函、报刊收发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协助院领导办理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奖励等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9、协助院领导做好本院各种收费的协调工作;
10、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置、建帐以及维护等管理工作;
11、管理学院的印章,开具对外介绍信,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2、根据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院治安、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13、负责函授招生,协助函授科做好函授生转学、转站、转专业,以及函授站招生协调等工作;
14、协助承办院系做好自考、函授的教材订购、选购和发放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科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办学院系制定各类型、各专业、各层次成人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2、检查、落实各类型、各专业、各层次成人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
3、负责成人教育的专业设置、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的规划与改革工作。
4、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搞好成人教育任课教师的选聘和考核工作。
5、负责考试、考查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6、组织实施成人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的研究活动,逐步推进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7、接待和处理办学院系、函授站、任课教师及学生反映有关教学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8、建立健全各类教学档案。
9、负责成人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全校成教学生成绩的审查和登录工作。
11、做好寒、暑假面授试卷的收交印刷、发放、保密工作。
12、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科
l、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会同各专业院系,全面负责全校成人教育的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3、根据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拟定招生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
4、负责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注册、复查工作。
5、负责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退学、休学、转学,复学,及升学手续的办理负责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7、提出联合办学建议,负责联合办学协议的审查与执行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合培训科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归口管理全校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专业证书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2、联络有关高校,积极开展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和远程教育。
3、搞好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非学历教育的联系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类培训的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文件;
5、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招生及管理;
6、负责管理各种层次的课程学习和进修班;
7、负责各种非学历教育证书、社会证书考试的考前培训、日常管理和考务工作;
8、核实、认定参培学员在本校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取得的学分、学习内容等,并在其所持继续教育证书上签注、盖章。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㈢ 有关小学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
1.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http://www.gwyoo.com/Article/shijicailiao/gzzd/200905/196218.asp http://www.gongwen123.com/Article/bjjc/gzzd/200902/article_93127.htm http://www.thjyxy.com/sx/ShowArticle.asp?ArticleID=902 http://htxx.hye.net/ReadNews.asp?NewsID=1304 http://www.fmxsx.com/shownews.asp?menuid=114&id=200 总参考资料: http://www..com/s?cl=3&wd=%D0%A1%D1%A7%BC%CC%D0%F8%BD%CC%D3%FD%B5%C4%B9%E6%D5%C2%D6%C6%B6%C8&fr=ikw1000
㈣ 继续教育学院是什么
是各大学里设置的专门从事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专插本等高等教育、短期培训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二级教学单位,是大学里面下辖的一个学院,它的级别跟法学院、经管学院等学校其他二级学院是一样的,都是该大学下属的某个分支机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不断改革,继续教育面不断拓展, 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中文名
继续教育学院
外文名
Continuous Ecation College
简称
教育学院
办学性质
专升本、专插本、本科教育
学校类别
二级学院
快速
导航
专业设置报名条件教育形式教育优势
开设院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河北大学[1]、广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丽水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汉口学院、武汉商学院、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沈阳工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河南城建学院、湖南工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2]、江南大学、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专业设置
高起专: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商务英语、文秘、艺术设计、法律事务、煤矿开采设计、建筑工程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等;
㈤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报名招生都有哪些要求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面向社会招收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业余学习的学生。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报考。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主要是面向社会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不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
申请免试入学的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
参加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原件)
二、招生专业
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滚动招生,随到随报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办法: 报名者到学习中心报名前可先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也可到现场填写;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蓝色背景证件照(2寸)、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验证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
㈥ 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比较多吧。各个学校的不一样。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速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使教育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起到促进作用,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健康良好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教科研室,设教科研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
2、教科研室接受主管校长领导,向主管校长负责。
◆科研室职责
3、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和部署学校科研工作。
4、教科研室日常工作由教科研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要求见《教科研室主任职责》
课程管理制度
1、学校课程管理原则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科学设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学习方式的改革,实施发展性评价,为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在课程上给予保证。
(2)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发展、自我选择课程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校长应明确在学校课程管理中的相应角色,履行所承担的课程职责,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合理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
(4)立足学校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
2、学校课程管理目标
教师培训进修规定
● 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费用学员自负。学校选派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学费学校报销,资料个人保存的,资料费自负,资料学校保存的,资料费学校报销。
2、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由教师自行协商调动课程报学校审批,不减课时。
3、各位教师按区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否则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 学历进修
1、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经局或学校同意的提高性学历进修,学费、资料费自行解决,不减课时,课程由教师协商自行调动报学校。写毕业论文期间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两天公假。
发展性班级管理工作指引
发展性班级管理制度是我校教育科研成果,体现自治性、民主性、创造性的学生自我管理特点,体现我校办学宗旨,班主任应自觉实践发展性班级管理:
1、班级管理岗位的设置
在“学生是班级的主人,班级是每一个人的班级,让人人参与班级管理”的指导思想下,设置5大类40多个岗位:
教师值日及早锻守则
1、值日教师执勤时间为7:25~11:50,14:00~17:00。
2、值日教师要认真进行课前、课间和下岗前的管理。
3、值日教师的职责是检查学生的仪容礼貌、举止言行,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喧哗,检查在岗地段清洁卫生,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及时教育,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
4、值日教师上下午放学时间进行静校检查,督促各班学生排队离校,发现问题向总值日行政报告。
5、总值日行政是当天值日责任人,负责登记上岗情况,调配值日人员,汇总值日情况,并做好值日记录,负责处理偶发事件。
6、因病因事不能值日,必须自行调动,并报告双方总值日教师。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执行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二天向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试场。
3、监考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试场,向
校园网络安全制度
1、设立学校网络安全负责人,负责全校网络安全管理。
2、定期评估和审核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状况,关注网络安全动态,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消除网络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网络的畅通运行。
3、定期调整相关安全设置,进行非法入侵防范。对网上的黑客的攻击行为,一经查实,应援引相关的网络规章与法律予以惩罚
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1、专任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和生活,教师应平等待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
2、专任教师应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生活,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进行教学,为学生树立典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专任教师应努力学习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参加继续教育,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做到敬业乐业,严谨教学,。
4、专任教师应根据国家新课程
学科组长岗位职责
教研组长是学科的带头人和负责人,是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的计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教研组长对主管该学科行政负责。
1、根据学校教研计划,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教科研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搞好学期或学年教研工作的自评和总结。
2、助主管行政检查本科组教师执行授课计划、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和开展课外活动等方面情况。
3、组织本组的各项教研活动,安排组织好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内容。
4、熟悉、了解、检查本组的教学工作状
课题组长岗位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实验的具体组织者,课题实验的常规工作均由组长负责:
1、负责撰写课题申请书、课题实施方案和结题报告。
2、制定课题阶段实验计划,经课题负责人审定后,按时上交学校。
3、每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研活动两次。每次要做到有准备、有中心发言、有步骤,并认真做好科研活动记录。
4、组织教师轮流听课并带头上好研讨课。
。。。。。。。。。
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中的: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
意思是2018年改革了,专业有变化,以前有的现在可能没了,又增加了一些新专业!启,道。教?育可以帮助你!
㈧ 华师大继续教育学院招生
一、报名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理论上1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1月10—20号;4月考试报名时间是12月10—25号;7月考试报名时间是5月10—20号;10月考试报名时间6月10—25号;每年的考试时间会有变动。
二、报名地点
可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华师后门高科大厦B座1503自考报名点找林老师02022233483,学培网不错,你可以上去了解一下
三、报名
四、报考专业
按学员报考的专业,可以在自考网上查找相关专业的主考院校及课程设置。学员没专业要求的尽量建议报读文科专业。
五、考试阶段
社会考生报考自考需要自行查阅报考简章安排报考,打印考试条(时间为考前一周)、熟悉考点,考试难度较大,通过率不高。继续教育学院报考的学员考试报考有我方来完成,学员考试前来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条即可,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会带队去考点处理考试期间相关事宜,考场环境宽松,考试通过率高。
待考试课程合格后办理免考,免考的课程有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相关证书可免考的课程,比如计算机一级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实践课程环节要等到其它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实践课
六、申请毕业
准备好专科毕业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单到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会有论文答辩这个重要环节,一般论文答辩从资格审定到答辩完成要5个月的时间
申请毕业时间是每年的6月和12月
七、申请学位
达到学位条件是:所有课程合格,三门学位课总分210分,单科最低分65分,平均分70分,英语四级达到426分或者学位英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