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查询
㈠ 怎么查上海会计证继续教育情况
1:去年的继续教育是在上海还是在南京做的?
2:调入上海后所有数据会转入上海市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3:如有疑问可联系上海相关区县财政局会计科查询。
㈡ 怎样查询从业资格证
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网站可查,也没有全国联网,说白了你就是一地办理了资格证,跑另一个地级市仍然可 以报名办理资格证,目前交通运管人员查车,也是通知114查到办证地的交通局运管处电话,然后电话查询,这个证的档案在市级交通局运管处驾管科(驾培科)管理,他们市级自己建得的有内部系统,可以随时查到相关信息。有的人市已经开通外网也可查询了。如北京,上海,广东省。
㈢ 查询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成功了没有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版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权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即可。
1、2015年以前流程是,网上听课完成学时,然后考试,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盖章。
2、2015年起不需要到财政局盖章,考试合格后数据直接对接财政会计网,可网上查询继教情况。注意考试合格后过1个星期至1个月再上XX省财政会计网查
㈣ 怎样查询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什么时候继续教育
你好,资格证年审就是盖章就行了,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如果已经盖章了就可以啦,内如果容没有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盖章。
另外
1. 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从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为六年。这里指的是你六年需要换一次证,有效期再加六年。
2. 2006年以前,是年审,年审每两年一次,需要提前去。但是2006年以后,交通部规定,从发证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也就是说,你必须每年去参加改为诚信考核的(年审)一次。
3. 举例说明:
假设你的资格证件是2005年5月23日第一次办。那么你每年5月23日以后,满12个月才可以参加考核,是延后,而不是提前。有效期是在20日以内正常受理,40日以内不扣分。超过40日会扣分。如果你每年被扣满20分,要被接
㈤ 上海驾驶员资格证继续教育网
视逾期时间分为可检验,不可验注销。
1、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未换证逾期不超180天的,可以换证(实际应提前几天为好,有培训学习过程。);
2、逾期18O天被注销的,原证件超过有效期2年内(含2年),可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后,申请参加相应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的,恢复原有的从业资格证;
3、每年的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逾期的,应该马上去补审;
㈥ 上海安全员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网址
上海安全员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网址印在准考证的背面。
㈦ 上海会计上岗证继续教育查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在财政局官网,网址https://www.czj.sh.gov.cn/shcz/czyw/yw016_jxjy_search.jsp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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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如何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往年是否继续教育
您好,每个地区情况不一样,但一般来说可以到当地财政局官网进行查询的,另外在从业证上也会有记录,建议您咨询当地财政局工作人员。希望我回答能帮到您,祝您好运!
㈨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在网上怎么查询
登录当地财政网——会计服务——继续教育
就可以查询了
㈩ 驾驶人从业资格证查询
1. 部分省份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电子查询系统网站,可进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查询。
2. 可以到当地的交通运管处让查询,把想要查询的驾驶证的证件号,报到当地的交通管理局,交给交通管理局处理就好了。
申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须持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二年以上;
2、五万公里安全驾驶证明;
3、五年以上驾龄。申请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证,须持A照二年以上;
4、申请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书,须持有B照二年以上。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道德,运输法规,安全驾驶常识,汽车使用技术知识,汽车常见故障排除等。实际操作科目包括:汽车安全检视和场地驾驶考试两项内容。
资料扩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于2011年12月26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考试、注册、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8条,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办法》的要求,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工作已陆续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大力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