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① 吉林省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时间,方法
继续教育工作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
关于2015年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通知
全省会计人员:
为提高我省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吉财[2014]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监督,各地财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长中省直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履行。
二、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三、继续教育收费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费用由培训机构收取,收费标准50元/人(赠送电子教材),补学2015年以前继续教育学习的,按原收费标准收取。
四、继续教育方式及内容
2015年网络教育以省财政厅与东奥会计在线联合开发设计的网上课程为学习内容。目前课程包括会计类、税法类、内控类、审计类、行政事业类、法规类、财管类、金融类、涉农类、信息化类和知识拓展类等各类专题课程321门,共计944.7小时。预计截止2015年底,陆续上线的网上课程将达到421门,近1200小时。
② 2015年吉林省高级会计师什么时间继续教育报名
同学你好抄,很高兴为您解答!袭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时间自2014年5月9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这是吉林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2015年预计也是这个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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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吉林省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多久能完成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
参加继续教育后,还要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继续教育完成!
④ 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2015年什么时候开始
二、继续教育时间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时间自2014年5月9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这是吉林2014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2015年预计也是这个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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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2015年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缴费网址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您的问题:
选择有资质的网上继续教育,进去注册时,填写相关信息,缴费后才能学。
⑥ 2015年的会计证继续教育什么时候结束
继续教育是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做好就可以啦。凡当年度已缴费未完成学时的人员,学习考试时间延长至下个年度2月底,下一年度3月1日起,需重新缴费听课。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分的,须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课,补课内容为网校提供的相应年度必学及选学课程。
⑦ 2015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有发证日期,发证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连续二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将失效,需要重新考。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⑧ 2015会计继续教育时间怎么查
财政局官网会公布。或直接打财政局电话来咨询
⑨ 15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会计继续教育只要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无论什么时候开始都可以。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