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会计证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津财会〔2016〕1号)文《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
1、培训内容:对于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要将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必修内容。各企业单位应重点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选择《政府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另外,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予以重点关注。
2、培训方式。我市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引导形成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会计人员参加某一培训单位的培训。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局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为参训人员办理学分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统一由财政部门在天津会计管理电子平台予以确认,不再打印粘贴继续教育条码。会计人员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www.tjkj.gov.cn)的“从业信息查询”功能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
4、特殊规定:
(1)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大专以上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一次性确认学制年度内每年24学分(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到所属区县财政局办理确认登记)。
(2)在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❷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和政策是什么样的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
以下为详细政策:
一、新继续教育对象包括哪些人?
1.已经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即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或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注册会计师属于执业资格,此处不包含),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都要继续教育。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新会计法颁布,会计证取消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已经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仍能以此作为会计能力水平的证明,只是不再作为准入证明,因此持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将需要继续接受继续教育。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会计证取消,会计行业不设门槛,无证上岗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会计工作者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二、2018年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2018年,因会计证取消,新《会计法》颁布实施,根据天津会计发布信息获悉,财政部正加紧修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研究关于明确会计人员范围等问题,确保新《会计法》落实到位,因此各地区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可能会推迟开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初步估计2018年将实行继续教育最新规定,请考生朋友们持续关注东奥会计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信息。
三、新规定何以被称为史上最严?
在继续教育新规定下,就教育对象来说,继续教育不仅面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者,而是几乎覆盖了全部持证者和会计从业人员, 更为全面广泛;就教育制度来说,新学分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学分不得少于90分,参与初级会计师考试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科目也可以抵免学分,途径更广,管理更严;从教育作用来说,为使继续教育更实用,更接地气,将会参与会计人员评价激励机制,更能促进会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2)天津会计证继续教育减免政策扩展阅读: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❸ 已经考了初级会计证怎样申请免继续教育
根据有关规定:
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按规定抵免当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可在领取证书时一同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当年取得初级会计职称成绩合格的同学,第一年可以申请不用会计继续教育,但是第二年及以后还是要继续进行再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3)天津会计证继续教育减免政策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目前归纳为三种:
1、在当地财政局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书面申请,由个人提供合理证明(此处一般为成绩合格证明),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2、在当地会计网或财政局的官网上进行申请,申请网站为“当地会计网”或“当地财政局”,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服务入口,具体以地区为准。
3、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
4、也可以选择当地官网自行学习考试,找到会计继续教育,输入个人信息直接登录,继续教育的年份和每年小时数,找到考初级的那一年点进去。
❹ 今年考取初级会计职称,可以免当年继续教育吗
可以的,只通过一科都可以。有政策依据的,以深圳为例:
通过参加职称考试、注册会计考试、在职学历培训、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一)参加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的会计人员,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由我们统一导入数据自动确认学分登记。这部分会计人员无需到财政部门办事窗口登记确认。(二)参加当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须提供资料:⑴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办理、⑵《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个人申报表》(可下载)⑶个人身份证原件。 (三)会计类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大专以上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可暂不参加继续教育,于毕业年度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或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证书时,一次性确认学制年度内每年24学分,须提供资料:⑴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⑵《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个人申报表》(可下载)、 ⑶个人身份证原件。
见链接:http://www.szfb.gov.cn/zxbs/ywgz_3_1/hygl/201411/t20141125_2711175.htm
❺ 什么情况可免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关证明后90天内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持合格证、单科成绩单二者之一即可证明);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持合格证、单科成绩单二者之一即可证明);
(三)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中级证书;
(四)完成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六)完成省(部)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七)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按当年取得证书的日期免检当年后继教育
❻ 怎样可以免除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参加当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其中《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内》考试合格者,
参加当年度注容册会计师考试,其中《会计》科目考试合格者,
参加当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其中《财务与会计》科目考试合格者,
参加当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其中《财务与会计》科目考试合格者,
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均可以免除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上述免除当年继续教育的,仍需凭相关证书到主管会计工作的财政机关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❼ 我有3年没参加天津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请问能补吗
估计已经作废了~
我知道的最长时间没进行继续教育还有效的是2年~
你过得太久了~估计得重新考了~
你可以打电话给你所在地的财政局问问~
❽ 会计证取消后 天津地区还需要继续教育吗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针对会计证继续教育已经取消,但是针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各地财政部门规定进行!
❾ 什么叫会计继续教育可免继续教育的条件有哪些
继续教育就是对你的会计证年审、对一些新的政策了解,
会计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市的、还有一种是省的
市的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省的表面是不用,但是要调离会计证的时候也要补上前面的继续教育(按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