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教育网
1. 山东省财政厅的厅属单位
山东省财政厅下属9个事业单位个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事业单位分别是: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信息中心、干部教育中心、集中支付中心、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山东会计培训学院、机关服务中心;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分别是:厅驻济南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淄博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烟台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潍坊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济宁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临沂财政检查办事处、厅驻德州财政检查办事处。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负责财政科研工作,编辑出版《山东财政研究》,承担财政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等。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依法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行业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反映涉及行业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负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起草有关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审核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有关事务,监督和管理其业务工作;为有关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等。
省财政信息中心
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研究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管理,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全省财政计算机网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承担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负责厅机关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市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等。
厅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
受省财政厅授权,具体承担辖区内财政政策执行和与省级财政有关的收支活动的监督检查;在省财政厅领导下,实施对辖区内省级财政收支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国有资本收益分配、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缴费怎么交
1、网络搜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
3. 山东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后怎么办需要到财政局办什么手续吗我是日照的。
把成绩单打印出来,到财政局盖章
4.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在哪进入
从山东会计信息网进入。
5.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网怎样继续原来的学习进程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会计系列证都需年检
拿会计师证三年内必须参加年检,否则证件无效。
年检时间一般是9月-11月份之间。
所需要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6. 山东教育招生 高考网上怎么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回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答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保存信息。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
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考生若兼报春、夏季高考,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报考费要分别缴费;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费与夏季高考考试费一起缴纳。
因收费单位不同,春季高考报考费与技能考试费要在网上缴费期间分别缴纳,夏季高考报考费与体育专业测试费要在网上缴费期间分别缴纳。
7. 山东省财政厅领导班子
山东省财政厅的领导班子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公布的领导分工可知,截止2020年11月4日党组书记、厅长为刘兴云。副厅长三人,分别是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培全。
另外山东省财政厅领导班子还有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张成家。二级巡视员钟泽圣以及二级巡视员陈东辉。
(7)山东省财政教育网扩展阅读:
山东省财政厅领导分工:
1、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主持财政厅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基层财政管理处、人事处,暂时分管办公室、政策调研室、综合处、国库处、政府债务管理处、集中支付中心、项目预算评审中心、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省政府债务评价中心。
2、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成家:分管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3、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分管科技教育处、文化处(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处牌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机关服务中心。
4、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经济建设处、工商贸易处、山东会计教育培训学院。
5、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培全:分管税政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省财政科学研究院、省财源保障评价中心,暂时分管金融处、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处、省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省税务局。
6、二级巡视员钟泽圣:分管法规处、行政政法处、会计处、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指导中心,暂时分管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中心。
7、二级巡视员陈东辉:分管社会保障处、预算绩效管理处、财政监督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省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审计、财政监管方面的协调联络工作。
8. 在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点击选课时显示“济南地区的继续教育学习
(1)会计从业资格证未抄完成信息采集,请与所属的财政局联系,先进行信息采集;
(2)近期办理过调转业务,请于办理后5个工作日再次登录;
(3)本人身份证号与会计证登记信息不一致,请与所属的财政局联系核实。
各财政部门咨询电话:
市 直:87949172 66603835
历下区:88583015 88583019
市中区:58698557 槐荫区:81255736
天桥区:85872575 历城区:88909697
长清区:87202520 章丘市:83229414
商河县:84879926 高新区:82689700
平阴县:87883981 87854128
济阳县:84236695
电话咨询一下也可以
9.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 继续教育,如何在网上完成
http://e.chinarx.com.cn/注册学习呗
10. 听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印发...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件
鲁教人发(2014)1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补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 山东省人口和计
和社会保障厅 划生 育委员会员 2014年1月9日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四,人员认证
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主动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重点进行。认证结果由县(市、区)核准,报市备查。
五,发放办法
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
六,资金统筹
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 )财政为主。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 )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解决。
七,政策衔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以后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我省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一并由户口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县乡责任。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在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计划生育、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刑事犯罪等行为的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教龄补助代发发放工作。政法、公安、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教龄补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搞好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正面宣传和解读文件精神,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妥善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
(五)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教龄认证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