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
㈠ 哪裡可以報考保險公估人證書是哪裡發的
可以到當地保監會報名參加考試,證書是保監會發的。
保險公估人資格考試由版當地保權監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由保監局根據地區實際安排,實行電子化考試,考試原則上一年不少於兩次。一般情況下,地方保監局安排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的第一個周末考試,即3月、6月、9月、12月的第一個周末考試。
為規范保險公估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樹立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良好的職業形象,維護保險業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包括保險公估在內的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我國實行保險公估人從業資格考試制度。
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在執業前,應當取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以及有關單位據此核發的《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㈡ 誰能知道保險公估從業資格證在哪裡考試!!!跪求!!!
去當地保監局報名即可。
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應提交下列材料:
(1)《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三張。
審查原則及標准:
1、取得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參加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品行良好,適合從事保險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
(1)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
(2)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行政處罰未滿3年;
(3)金融監管機構宣布在一定期限內為行業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屆滿。
審查期限:
所在地保監局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核準的,以向申請人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形式作出書面決定。
(2)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參加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考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名;
(2)由他人頂替參加考試;
(3)違反考場紀律;
(4)有其他作弊行為。
2、《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遺失的,提交掛失證明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3、資格證書的換發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4、所在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考試。
考試科目:
2015年8月18日,保監會發布《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5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部分條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險銷售(含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事項。
《通知》一方面放開前端:
各保監局不得受理保險銷售(含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事項;
保監會決定廢止《關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保監中介〔2014〕74號),不再委託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執業前,所屬公司應當為其在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執業登記,資格證書不作為執業登記管理的必要條件。
保監會另一方面嚴格管控後端,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規范從業人員准入管理。同時,要求保監局認真督促轄內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嚴把准入關,加強風險監控。
另外,保監會還表示,將盡快制定完善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相關管理制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單科考試時間為 120分鍾。
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㈢ 附件3:保險公估機構持證通報 發布時間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上海市2008年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
本市各保險經紀機構、各保險公估機構:
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2008年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廳函[2007]347號),自2008年起,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將實行電子化考試,不再舉行全國統一筆試。鑒此,現就2008年上海市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命題范圍和參考用書
(一)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只考一科。
2008年上半年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保險原理與實務」分值佔比60%,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06年版)。「保險經紀相關知識與法規」分值佔比40%,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經紀相關知識》(2006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06年版)。
(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只考一科。
2008年上半年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保險原理與實務」分值佔比60%,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06年版)。「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分值佔比40%,參考用書是《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06年版)。
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考試大綱。
2008年下半年的參考用書和命題范圍另行通知。
二、題型、題量
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題型、題量和及格分數線相同,具體為:單選題100道,每題1分,共計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試組織
上海保監局授權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承辦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並對同業公會承辦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同業公會負責考試的具體實施,包括考試報名、考場安排、數據統計和證書發放。
四、考試報名
根據《中國保監會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保險經紀或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五、報名地點與時間
報名地點:市保險同業公會(中山南路1228號華普科技大廈8樓)
報名時間:詳見2008年考試安排表(9:00-11:00、14:00-16:00)
六、考試報名費
考試報名費每科90元,在報名時收取。
七、報名方式與資料審核
報名採用集體報名與個人報名兩種方式。
1、集體報名
本市各保險公司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採用集體報名方式。報考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08年上海市公司集體報考保險經紀(公估)從業人員清單(附件2);
(2)2008年上海市保險經紀(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
(3)報考人員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人員近期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3張。
集體報名單位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是否相符、真實有效,並在公司集體報名清單上加蓋公章。上述(3)、(4)項材料原件經集體報名單位審核後退回報考人員。
集體報名單位請從同業公會網站下載「2008年上海市公司集體報考保險經紀(公估)從業人員報名數據電子格式」,按規定格式輸入報考人員相關信息,並在報名時將有關電子數據交同業公會。
2、個人報名
報考人員可到同業公會辦理報名手續,並提供集體報名材料中的(2)、(3)、(4)、(5)項。身份證明原件及學歷證書原件由同業公會審核後退回報考人員。
八、考試時間與地點
1、保險經紀與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時間為: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008年考試安排表
考試期次報名日期經紀考試時間公估考試時間
第1次3月31日至4月3日4月18日上午4月18日下午
第2次4月21日至4月25日5月16日上午5月16日下午
第3次5月19日至5月23日6月13日上午6月13日下午
第4次6月16日至6月20日7月11日上午7月11日下午
第5次7月14日至7月18日8月15日上午8月15日下午
第6次8月18日至8月22日9月12日上午9月12日下午
第7次9月16日至9月19日10月17日上午10月17日下午
第8次10月20日至10月24日11月14日上午11月14日下午
第9次11月17日至11月21日12月12日上午12月12日下午
報考人員報名時可選擇各考試期次,由同業公會根據「先報先考」原則及考場安排確定考試場次。每場考試人數限制為75人。如報考人數較多,同業公會應酌情增加考試場次。
2、保險經紀與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地點為:上海市電視大學阜新路校區(阜新路25號7樓),增設場次的考試地點在報名時另行通知。
九、2008年上半年單科考試安排
1、報名要求
僅限於保險經紀或保險公估從業資格考試單科考試成績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2、2008年上半年單科考試參考用書和命題范圍
「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的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06年版);「保險經紀實務」考試的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經紀相關知識》(2006年版)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2006年版);「保險公估實務」考試的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06年版)。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考試大綱。
3、題型題量、及格分數線和報名費
單選題100道,每題1分,共計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報名費每科90元。
4、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
2008年上半年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2008年5月30日9:00至11:00舉行「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5月30日12:00至14:00舉行「保險經紀實務」考試;5月30日15:00至17:0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008年下半年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資格考試單科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十、資格證書發放
考生交卷後即公布考試成績。
除參加單科考試外,考試合格者在考試結束後即領取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者在考場內填寫《2008年上海市保險經紀(公估)從業人員領取資格證書簽收表》,並交付資格證書工本服務費。
相關網址與咨詢電話: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網址:
聯系電話:63155989*82563155989*832
㈣ 你好保險公估員哪裡報名
保險行業協會電子化考試中心報名
保險公估人資格證最低學歷要求是大專回以上文憑即可。
報名手答續如下:
1、攜帶3張小2寸照片、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最低高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填寫好《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交到報名處。
3、考試時間是每月的第二個周末下午兩點(一般情況下),報名後准考證上有考試時間。
㈤ 保險公估人考試的參加條件是什麼
保險公估人考試的參加條件:
一、根據《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和版《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權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3、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但不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已參加過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者,已通過一門者,成績有效,並可在單科成績有效期內繼續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已通過兩門者,可以申請領取資格證書;兩門都沒有通過者,2003年不能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
二、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兩張1寸照片;
(4)報名表(報名時到考試中心領取,可使用復印件填寫)。
㈥ 保險公估人考試報名時間是什麼時候
2007年全國統一的筆試時間和報名時間:
2007年全國統一的筆試考試有兩次。第一次考試時版間和權報名時間如下: 2007年7月1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 12月16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10月9日至10月23日。
2007年單科筆試時間和報名時間:
2007年全國統一的單科筆試考試有兩次。第一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 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 6月30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 12月15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報名時間為10月9日至10月23日。
具體以當地保監局公告為准。
㈦ 如何報考保險公估師
我是2008年考過的公估人資格考試。對於學歷和工作的要求有些記不清了,但是基本上是大專以上學歷,不需要工作證明的,
下面是2005年保監會公布的報名地點,不知道准不準,你可以試著問問,如果不準確,就直接去問山東省濟南市的保監會,一定能報上名的,盡早聯系,也好盡快看書准備。
山東 山東經濟學院經濟學系 濟南市東外環7366號 宋青梅老師 0531-8583187
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題型題量為:單選題100道,每題1分,共計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命題范圍包括「保險原理與實務」和「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兩部分。「保險原理與實務」分值佔比60%,參考用書是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保險原理與實務》(2006年版)。「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 分值佔比40%,參考用書是《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2006年版)。詳細命題范圍請見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考試大綱。
書你也去報名點打聽就應該可以買到。
㈧ 2019年保險公估師報考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07年全國統一的筆試時間和報名時間:
2007年全國統一的筆試考試有兩次。第一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2007年7月1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12月16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10月9日至10月23日。
2007年單科筆試時間和報名時間:
2007年全國統一的單科筆試考試有兩次。第一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6月30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6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考試時間和報名時間如下: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原理與實務」考試;12月15日下午2:00至4:00舉行「保險公估實務」考試。報名時間為10月9日至10月23日。
具體以當地保監局公告為准。
㈨ 如何報考公估師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
報名條件: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 18周歲;
(二)具有高中或國家承專認相當於高中以上文憑;
(三屬)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報名要求:
僅限於保險經紀或者保險公估從業資格考試單科考試成績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報名方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按照要求報名。
報名費每單科人民幣 70元,繳付方式、收據、准考證列印等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協會網站報名須知。
(9)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參加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考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名;
(2)由他人頂替參加考試;
(3)違反考場紀律;
(4)有其他作弊行為。
2、《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遺失的,提交掛失證明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3、資格證書的換發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4、所在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考試。
㈩ 在哪裡考《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
去當地保監局報名即可。
報名參加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應提交下列材料:
(1)《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三張。
審查原則及標准:
1、取得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參加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3)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品行良好,適合從事保險公估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
(1)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
(2)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行政處罰未滿3年;
(3)金融監管機構宣布在一定期限內為行業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屆滿。
審查期限:
所在地保監局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核準的,以向申請人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形式作出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1、參加保險公估從業基本資格考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兩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1)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名;
(2)由他人頂替參加考試;
(3)違反考場紀律;
(4)有其他作弊行為。
2、《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遺失的,提交掛失證明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3、資格證書的換發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4、所在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