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您好!企業法律顧問的報名條件: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除上述規定的條件外,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三)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四)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2.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難度
我是上海的,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雙證書,大型國企法務部門。我來說兩句:
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都是執業資格,也就是從事法律事務的從業證書,都是司法部發證或者參與發證的。區別在於:1、角色不同。企業法律顧問只能受聘於一家單位,是企業內部員工;律師是受雇於一家或多家單位,是社會法律服務人員。注意:一個是受聘,一個是受雇,法律界限一目瞭然。2、定位不同。企業法律顧問既然是企業內部員工,除了代理企業訴訟外,還要兼顧企業內部的法律相關事務,比如合同的起草、審核、項目法律風險的評估、參與談判甚至法律方面的培訓教育等等;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一般就是代理訴訟,或者審核合同和參與談判。3、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的考試內容不同。企業法律顧問參加4門考試,除了法律知識以外,還要考查企業經營管理和經濟知識,其實並不容易,比如會計和統計學知識一般人沒學過恐怕不是那麼容易掌握的吧。說容易是指法律知識相比司法考試不是那麼深,范圍重點是經濟法律知識,而不是全面的法律知識。司法考試通過率低,只能說考的人太多,上海地區一年參加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也就千把人,我不知道通過率多少,估計也不會太高,我們下屬法務室2個同事,連考2次都卡在經濟基礎上。問題是二者有可比性么?
現在講講地位。企業法律顧問的證書跟律師證一樣,都管用。比如去法院、工商局等部門調閱資料。問題就是知名度低,對不懂的接待人員還得解釋一番。企業法律顧問知曉度低,因為它本來就不是給社會各界設置的項目。現在只有國資委強制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央企的法務部門需要這個「上崗證」,一般企業法務部或者法務專員都不設置,根本不需要考這個證。設立法務部門的企業,打官司一般還是靠律師,企業法律顧問也就是管管內部法律事務,考不考證也無所謂。
總之,企業法律顧問就是個上崗證,考的東西是司法考試和經濟師考試的混合體,但是考的都沒人家專業,難度有所降低。關鍵是你自己的定位,想去做律師,或者走公檢法的道路,請考律師執業證書,想去大型國企的法務部門混混,考一個企業法律顧問還是有用的,至少還可以混個中級職稱(經濟師)。外企的法務部門招人還是看重律師出身,不單單是要有個證書,而且要看你在那個事務所做過。
3.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中的「職稱證件」是指什麼
職稱證件是指在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中,如果你已經取得了社會上公開考取的經濟師、會計師中級職稱資格,在考企業法律顧問中可以免試部分科目。
4. 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四科是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共有4門課程,《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每科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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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國務院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後怎麼辦
國家已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這個證書已經失效,沒有企業會專門招聘持有該證的人。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實施前已擔任法律顧問、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的,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向其頒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證書:
1、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擔任法律顧問滿15年;
2、具有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獲得其他相應學位;
3、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5)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擴展閱讀
法律顧問職責如下:
1、及時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3、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
4、起草、設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避免勞資糾紛。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
6、應邀代表公司出席、參與各類商務談判。
7、函、法律意見書見證。
8、代理公司訴訟、仲裁案件。
9、資信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0、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外商投資法律培訓。
6.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
1997年,依據人事部、原國版家經權貿委、司法部下發的《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於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家開始實施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
2002年人事部下發了《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資委政策法規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務院國資委、司法部用印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目前,全國擁有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的人有四萬多人,通過率大致在40%左右。
7.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問題
現在這項考試已經取消了。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並經注冊,本企業內部的專業人員。它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考試成績管理辦法,通過全部科目,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司法部用印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014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將企業法律顧問這項職業資格考試取消。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專業人員。
1997年,依據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下發了《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於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7〕26號),國家開始實施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發了《關於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21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8. 關於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由企業聘用,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並經注冊,本企業內部的專業人員。它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考試成績管理辦法,通過全部科目,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司法部用印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014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將企業法律顧問這項職業資格考試取消。
9.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怎麼辦
企業法律顧問等國家已取消職業資格:
各地、市人事考試中心:
現將有關企業法律顧問等七種國家已取消職業資格後續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稅務師:根據《關於做好取消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4號,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由准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研究修訂相關制度文件,新修訂的制度文件出台後,按照新的制度文件開展相關工作;已取得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根據《關於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77號,對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
三、土地登記代理人:根據《關於做好取消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49號,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後,考試組織、考試科目、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保持不變;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後不再實行執業准入控制,不得將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取得資格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再將職業資格管理與特定繼續教育和培訓硬性掛鉤;已取得原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將抓緊修訂相關政策規定,新修訂的政策文件頒布前,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之處,以本通知為准。
四、注冊資產評估師:根據《關於做好取消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380號,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已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2014年度全國統一考試日期推遲至2015年上半年,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凡已報名參加2014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的考生,均可參加考試。2014年以前參加考試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抓緊修訂原注冊資產評估師相關制度文件。待新修訂的制度文件出台後,按照新的制度文件開展相關工作。
五、企業法律顧問:根據《關於做好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22號,企業法律顧問准入類職業資格取消後,國家將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統籌研究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專業人員評價辦法;原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證書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注冊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調整做好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引導和服務工作。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針對2013年度參加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和2014度已經報名考試的人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司法部將制定過渡性政策措施。過渡性政策措施出台前,原定考試日期推遲,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六、房地產經紀人:我中心暫未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具體執行文件,我中心收到正式文件後,會及時在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通知相關事項。可參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後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
七、國際商務專業人員: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考試從2014年起取消。我省人事考試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完成了退費工作。
10.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取消了嗎
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2014 27號,決定取消法律顧問資格考試,但是今年法律顧問已經報名繳費完畢,咨詢當地勞動部門的說法是,現在沒有接到今年取消考試的通知,建議今年報名考試的考生繼續備考,隨時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的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