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首次哪年
Ⅰ 我國舉行首次護士執業考試的時間是
HAH我國首次進行全國護士執業考試的時間是( ) 衛生資格考試(中初級) 單項選擇題我國首次進行全國護士執業考試的時間是(D ) A.1985年 B.1989年 C.1990年 D.1995年 E.2000年
Ⅱ 全國開始首次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是
全國執業護士資格考試是從1995年開始的,第一次考試在1995年。
Ⅲ 現在最新護士資格證首次注冊要在幾年內
是3年。每年注冊時間不同,由當地衛生局自行組織。
三年內沒有注冊的話,版提交在省、自權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即可進行注冊。
本科學歷注冊一年後,即可報考護師;本科學歷的話,要工作滿三年才可報考。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不想研究生畢業以後才注冊的話,你可以找一家醫院,開個工作證明就是聘書,因為這是注冊時需要帶的材料。
Ⅳ 最早要求護士執證上崗是哪一年
全國執業護士資格考試是從1995年開始的,最早要求護士執證上崗是在1995年開始。
Ⅳ 首次注冊護士資格證有效期是幾年
一般執業護士資格證的首次注冊有效期限是三年。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回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答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准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
Ⅵ 我國從哪年開始護士資格證考試
全國執業護士資格考試是從1995年開始的,第一次考試在1995年。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時30分,首次全國護士執業考試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舉行。國家衛生部副部長孫隆椿在北京衛生學校視察了考場,他說,護士執業考試,有利於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的安全,鞏固護理教育成果,使護士管理逐步科學化、法制化。參加首次全國護士執業考試的考生共有96061名,平均成績為129.14分(總分200分,及格線105分)。這次考試的對象除應屆中等衛(護)校護士專業畢業生外,還有未取得護士職稱或已取得職稱未經過正規護理專業培訓的人員。浙江省以平均163.9分的成績名列全國第一,其後為江西、上海、江蘇、陝西、新疆等。有超過20%的考生考試成績低於105分的及格線,其中大部分為無專業學歷者。
1996年全國護士考試於6月7日在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進行,考生共81776名,平均及格率為78. 07%。1996年考生中1995年畢業生有38919人,佔48%,30歲以上考試生佔11%,少數民族考生佔7.5%,衛生系統考生佔80%。考試確定5門科目,共230道考題。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年護士執業考試試題多項指標達到考試測量學標准,難度適中,分布合理,中等難度試題佔62%,易題佔25%;各科90%以上試題為應考查的重點知識和技能,試卷總體平均難度比1995年有所降低。據透露,此次考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試題難度屬中等偏易水平,但考生及格率較低;非應屆畢業生及格率明顯低於應屆畢業生;全國沒有制定統一的免考標准,由各省市自行決定,造成不平等競爭等。為此,衛生部醫政司要求,全日制普通中等衛(護)校要進一步深化護理教育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各級各類醫院應重視護士特別是非正規衛、護校畢業護士的在職培訓,加強系統專業培訓。各省市要嚴格掌握免考標准,引進競爭機制,對全日制普通中等衛、護校畢業生不能一概免考。此外,各地對社會辦學要統籌規劃,充分利用正規衛護校現有師資、辦學條件等衛生資源、避免浪費。1997年,全國護士執業考試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3000多名考生參加了考試。為配合當時我國護理界正在積極推行的整體護理,而在該年的試題加入了整體護理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於1993年3月2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部長陳敏章簽發第31號部長令,向全國發布,並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條例》,從1994年起全國護士執業水平考試將每年舉行一次,1994年進行試點,1995年全面鋪開。
Ⅶ 護士首次注冊到底是兩年還是三年
3年內。
護士執業登記申請應當自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應當向省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提交三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合格證書。
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護士執業資格申請人是否具備必要的護理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考試。護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准。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考試通過後相關部門會下發護士資格證書。
(7)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首次哪年擴展閱讀:
護士資格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
3、最近六個月三張兩英寸的彩色小照片。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護士資格考試申請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持所在學校頒發的應屆畢業生證書,到學校所在地的注冊點集體辦理學校應屆畢業生的注冊手續。
參考資源來源:
網路-護士資格證
Ⅷ 我國首次舉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是
1995年6月25日上午8時30分,首次全國護士執業考試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舉行。
Ⅸ 首次執業護士證是哪年頒發的
全國執業護士資格考試是從1995年開始的,最早要求是在1995年開始。
Ⅹ 護士資格證首次注冊的時間最晚是什麼時候
首次執來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自: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
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