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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師報考資格證明

發布時間: 2021-03-08 13:06:01

『壹』 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均可報考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貳』 岩土注冊工程師報考條件是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岩土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2)岩土工程師報考資格證明擴展閱讀:

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叄』 注冊岩土工程師基礎考試報名需要社保證明嗎

注冊時是不是從報考基礎時開始查起啊?還是從報考專業的單位那裡查起? 有沒有人考過了因為報考單位社保關系而被刷下來的呢?

『肆』 求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資格

編輯本段考試簡介
全國實行注冊建築師制度和注冊結構工程師制度後,1998年6月全國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又公布成立「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題設計與評分專家組」,拉開了在我國推行注冊岩土工程師的序幕。
編輯本段報考資格
全國注冊岩土考題設計與評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由12位岩土工程界資深專家組成,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方鴻琪同志任組長,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張在明同志任副組長。專家組受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領導,主要使命是負責制定《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大綱》、完成《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復習手冊》和《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開始手冊》的編寫、負責完成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試題設計、負責制定評分標准和培訓評分員、協助管委會制定開始方法和報考條件等文件、組織和編寫《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復習教程》。 實行注冊岩土工程師制度是我們岩土工程界的一件大事,是實現政府對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需要岩土工程界廣大同行的大力支持。為了全面推行注冊岩土工程師制度,廣泛聽取同行意見,在各單位的積極支持下,專家組聘請了二十多位具有豐富岩土工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專家組成了顧問組。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曹佑裕同志任顧問組組長。顧問組在人力和物力等方面全力支持專家組的工作,並廣泛收集和反映同行對開始大綱及考試的意見,協助專家組總結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的經驗與問題。
編輯本段考試方式
我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基礎考試,在考生大學本科畢業後按相應規定的年限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進入岩土工程實踐所必須具備的基礎及專業理論知識;第二階段是專業考試,在考生通過基礎考試,並在岩土工程工作崗位實踐了規定年限的基礎上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已具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進行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基礎考試與專業考試各進行一天,分上、下午兩段,各4個小時。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上午段主要測試考生對基礎科學的掌握程度,設120道單選題,每題1分,分9個科目:高等數學、普通物理、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建築材料、電工學、工程經濟,下午段主要測試考生對岩土工程直接有關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設60道題,每題2分,分7個科目:工程地質、土力學與地基基礎、彈性力學結構力學與結構設計、工程測量、計算機與數值方法、建築施工與管理、職業法規。
編輯本段科目內容
專業考試的專業范圍包括: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結構工程和岩土工程,上午段共設有7個科目,1、岩土工程勘察;2、淺基礎;3、深基礎;4、地基處理;5、土工結構、邊坡、基坑與地下工程;6、特殊條件下的岩土工程;7、地震工程。每個科目1道作業題,12分,從這7個科目中選擇4個科目進行考試,共計48分。下午段除了上述科目外,另增加工程經濟與管理科目,每個科目包括8道單選題,每題1分,從這8個科目中選擇6個科目進行考試,共計48分。 考試以國家標准為准,在沒有國家標準的情況下,用行業標准。共計48分。 2005年合格標准 1、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基礎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132分(試卷滿分240分)。 2、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知識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120分(試卷滿分200分)。 3、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案例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56分(試卷滿分100分)。
編輯本段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暫行規定
為順利實施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管理制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責任,保障岩土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及管理工作規定如下:
一、實施時間及范圍
(一)自2009年9月1日起,凡《工程勘察資質標准》規定的甲級、乙級岩土工程項目,統一實施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制度。 (二)《工程勘察資質標准》規定的丙級岩土工程項目是否實施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制度,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二、執業范圍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可在下列范圍內開展執業工作: (一)岩土工程勘察。與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環境岩土工程勘察、固體廢棄物堆填勘察、地質災害與防治勘察、地震工程勘察。 (二)岩土工程設計。與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地基基礎設計、岩土加固與改良設計、邊坡與支護工程設計、開挖與填方工程設計、地質災害防治設計、地下水控制設計(包括施工降水、隔水、回灌設計及工程抗浮措施設計等)、土工結構設計、環境岩土工程設計、地下空間開發岩土工程設計以及與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相關其它技術設計。 (三)岩土工程檢驗、監測的分析與評價。與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地基基礎工程、岩土加固與改良工程、邊坡與支護工程、開挖與填方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土工構築物工程、環境岩土工程以及地下空間開發工程的施工、使用階段相關岩土工程質量檢驗及工程性狀監測;地下水水位、水壓力、水質、水量等的監測;建設工程對建設場地周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基礎設施、邊坡等的環境影響監測;其它岩土工程治理質量檢驗與工程性狀監測。 (四)岩土工程咨詢。上述各類岩土工程勘察、設計、檢驗、監測等方面的相關咨詢;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專項研究、論證和優化;施工圖文件審查;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項目管理咨詢;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風險管理咨詢;岩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分析;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項目招標文件編制與審查;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項目投標文件審查。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岩土工程專業規定的其它業務。
三、執業管理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必須受聘並注冊於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檢測、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方能執業。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名義從事岩土工程及相關業務活動。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可在規定的執業范圍內,以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名義在全國范圍內從事相關執業活動。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范圍不得超越其聘用單位的業務范圍,當與其聘用單位的業務范圍不符時,個人執業范圍應服從聘用單位的業務范圍。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制度不實行代審、代簽制度。在規定的執業范圍內,甲、乙級岩土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由本單位聘用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承擔。 (四)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應在規定的技術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以下統稱「簽章」)。凡未經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的技術文件,不得作為岩土工程項目實施的依據。 (五)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簽章的有關技術文件按照「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文件目錄(試行)」(詳見附件1)的要求執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文件補充目錄。 (六)勘察設計單位內部質量管理可繼續採用國家推行和單位現行的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法人負責的技術管理責任制。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承擔《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規定的責任與義務,對其簽章技術文件的技術質量負責。 (七)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在執業過程中,應及時、獨立地在規定的岩土工程技術文件上簽章,有權拒絕在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內容的技術文件上簽章。聘用單位不得強迫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在工程技術文件上簽章。 (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本人保管和使用,其聘用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代為保管。 (九)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在注冊有效期內完成的主要項目須填寫《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登記表》(詳見附件2),在申請延續注冊時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十)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在注冊有效期內調離聘用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注冊後方可執業。 (十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注冊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歲。對超過70歲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注冊部門原則上不再辦理延續注冊手續。個別年齡達到70歲,但身體狀況良好、能完全勝任工作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由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繼續受聘執業。 (十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辦理退休手續後,可受聘於一個單位繼續執業。受聘於原單位的,原執業印章繼續有效;受聘於其它單位的,須提供退休證明和同新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並辦理變更注冊後方可執業。 (十三)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十四)執業管理其它有關規定按照《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執行。
四、過渡期有關規定
為穩妥推進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管理制度的實施,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可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勘察設計單位從事的甲級、乙級岩土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審核人或審定人等崗位中,至少須有1人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資格,並在規定的技術文件上簽章。 (二)暫未聘用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但持有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聘用單位」),可與能滿足單位資質與個人注冊執業資格要求的單位(以下簡稱「協作單位」)簽訂《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人員外聘協議書》(以下簡稱《外聘協議書》),由協作單位指派其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對相關岩土工程項目進行執業活動。外聘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不得以個人名義與外聘單位簽訂《外聘協議書》。 凡規定的技術文件須經協作單位指派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後方可生效和交付。上述項目在提交技術成果文件時,應同時提交《外聘協議書》復印件。 聘用單位必須依法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並對岩土工程項目的質量負責,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對其簽章的岩土工程項目承擔執業責任。 (三)對於已持有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工程勘察資質標准》、《工程設計資質標准》中規定配備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在資質審核時可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數量要求進行認定。首次申請資質、增項資質和升級資質的單位,須滿足《工程勘察資質標准》、《工程設計資質標准》要求的個人注冊執業人員標准條件。 附件:1.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文件目錄(試行) 2.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登記表
附件1: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章文件目錄(試行) 一、岩土工程勘察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報告書責任頁; 2.岩土工程勘察補充、變更成果報告(文件)責任頁。 二、岩土工程設計 1.岩土工程設計文件責任頁及其設計圖紙的責任欄; 2.規定簽字的岩土工程設計變更文件責任頁。 三、岩土工程咨詢 1.項目咨詢報告書責任頁; 2.施工圖審查報告書責任頁。 四、岩土工程檢驗、監測的分析與評價 1.岩土工程檢驗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書責任頁; 2.岩土工程檢驗與監測分析評價補充報告責任頁。 註:1.本附件1所稱「責任頁」是指蓋有成果交付單位勘察文件專用章並有相關主要責任人簽章的專頁。 2.其中岩土工程設計文件已有注冊結構工程師簽字的,可不需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字。 3.按委託合同僅提供勘探、檢測、監測數據資料,但不承擔分析、評價、建議責任的項目技術成果,可不需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簽字。

『伍』 岩土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怎麼考

專業應該報考基礎課門雖分上下午考般超過134分(總分240)通過了通過基礎也報考專業考試了前提畢業滿5年因現場審查主要看工作年限證明單位開問題大

『陸』 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基礎和專業不在一個單位,怎麼辦手續,開證明。

只需要進行轉考手續就行了。在轉考手續辦理中,把以前考的基礎成績轉到新的單位里,與專業課成績一致就行。

(1)在外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
(2)可登陸省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步驟。因為不同的省份所要求的過程不一樣,以及提交材料也不一樣。

岩土工程師主要研究岩土構成物質的工程特性。其首先研究從工地採集的岩土樣本以及岩土樣本中的數據,然後計算出工地上的建築所需的格構。地基、樁、擋土牆、水壩、隧道等的設計都需要岩土工程師為其提供建議。
我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基礎考試,在考生大學本科畢業後按相應規定的年限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進入岩土工程實踐所必須具備的基礎及專業理論知識;第二階段是專業考試,在考生通過基礎考試,並在岩土工程工作崗位實踐了規定年限的基礎上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已具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進行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基礎考試與專業考試各進行一天,分上、下午兩段,各4個小時。
考試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從2012年開始,基礎考試考場不再配發《考試手冊》。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可以用試卷作草稿紙.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柒』 報考岩土工程師需要提供什麼證件

岩土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位士及以上學,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捌』 問注冊岩土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考試報名條件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
一、基礎課報考條件:
(一)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o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o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玖』 岩土工程師考證,需要滿足那些條件

工程師考證你要滿足一些條件:

第一,有合格的畢業證書,也就是說你的畢業證必須是建築類理科;
第二,工作必須滿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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