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
⑴ 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是否必須在同一個地方考試並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認定
中小學教師資格抄證不襲是否必須在同一個地方考試並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認定。
教育部公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辦法規定,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制定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組織筆試和面試試題,並建立試題庫。「考試將按照高考的要求來組織。」
教育部2014年8月6日,頒布《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每5年注冊一次,注冊條件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情況為主要依據。
2011年11月26日,浙江、湖北率先進行國家統考試點。2012年新增河北、上海、海南、廣西四個省份。2013年又新增山西、安徽、山東、貴州4個省。截止2014年9月份,加上吉林、陝西、江蘇三省總計有13個省自治區參加教師資格證的全國統一考試。
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2015下半年新增加北京、河南、寧夏、湖南、甘肅、江西、福建。
⑵ 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考試的內容和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六條中規定:「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內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容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因此,全國各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考試的內容都應當是分為面試和試講兩方面。
全國相同的具體條件如《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第八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准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二)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少數方言復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准;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更具體的范圍要看申請的教師級別。
⑶ 天津教師資格證認定一年有幾次
天津教師資格證考試一年認定兩次。教師資格證認定次數是根據教師資格證考試次數來的,山西、黑龍江、湖南、雲南、青海僅在下半年舉行,認定次數也只有一次。其餘省份一年兩次認定機會。
⑷ 天津教師資格證考試認定流程
天津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需要考生登錄www.jszg.e.cn,然後點擊右側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版人網報入口,進行實名權注冊,完備個人信息,進行教師資格證認定網上申報,按照步驟填寫認定機構及認定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後提交,准備所需材料:認定申請表,列印合格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證書,體檢表,現場確認,查詢認定結果。
⑸ 天津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
考生登錄www.jszg.e.cn,然後點擊右側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內實名注冊,完備個人信息,進行教師資格證認定網容上申報,按照步驟填寫認定機構及認定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後提交,准備所需材料,現場確認,查詢認定結果。
⑹ 天津市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流程是什麼
教師資格的申請及認定程序
(一)認定機構及許可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及全市16個區縣的教育局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並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並認定。
(二)申請及認定程序。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參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
2.教學能力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成績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按照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及其相應認定許可權,參加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的區縣或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能力考試。
3.體檢。教學能力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到天津市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果當年有效。
4.本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期限內完成個人網上申請和信息錄入,並列印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按照教師資格認定許可權,向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的區、縣或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如下紙質申請材料:
(1)戶籍在天津市的,需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和復印件,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及本市人事存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市應屆本、專科畢業生不需提供);
(2)本人簽字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3)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天津市應屆本、專科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藍底正面免冠1.5寸彩色照片三張;
(5)《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8)《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原件或電子版列印件,《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電子版列印件。
5.資格認定。市和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向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保存。
⑺ 天津教師資格認定每年幾次
1、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一年兩次,2016年下半年其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統一考試。
2、參加教師資格全國統考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省。
3、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啟動以來,為照顧廣大考生利益,依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一年舉行兩次考試,取得良好成效。根據試點工作情況,經我部統籌安排,現對今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時間調整完善如下:筆試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舉行一次。
4、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時間為11月5日,面試時間為2017年1月7―8日。
⑻ 2018年天津教師資格證認定 一年幾次呀 什麼時候認定呢 求大神解答 謝謝
2018年天津是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預計3月下旬或4月上旬發布
認定人員范圍。
1.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2017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2.戶籍在天津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人員;
3.持外地戶籍在本市工作,且本人人事檔案在本市存檔機構,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一)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和高中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017年天津市全日制應屆本、專科畢業生,須持有由所在學校二級學院(系)開具的證明,證明本人為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並能夠按期取得學歷。就讀於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路教育的人員須畢業並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後方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有國外高等教育等學歷的人員須提供國內權威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
(二)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
以下兩種情況均為合格:
1.參加全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國考」),筆試、面試均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證明在有效期內;
2.參加由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含補考)和教學能力考試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
(三)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四)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並經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按要求填寫《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工作單位填寫;非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填寫;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
以上是2017年天津市認定公告部分內容供參考,具體內容建議以最新認定公告為准
⑼ 天津市教師資格證認定,教學能力考試的時間和報名方式
教學能力的報名方式:
幼兒園,小學,初中層次的是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或者版是就讀學校權及工作單位所處的區縣教育局現場報名.
高中和中職層次的還是在教委網站進行報名
教學能力的考試時間:一般都是在每年5月份的中下旬,報名時間一般是在5月初。
⑽ 2015下半年天津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公告發
2015下半年天津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公告已經發布了。
一、2015年第二期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將於12月13日進行。
二、報名工作將於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進行,有報考意向的人員可於11月9日起登錄天津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網站查詢相關政策信息,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逾期不予補報。
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要求,
從2016年開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原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隨即停止。
四、為做好原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與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銜接工作,在充分考慮考生利益的基礎上,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制定了《關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前已參加天津市考試人員的過渡辦法》(以下簡稱《過渡辦法》,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
五、參加本次考試取得雙科或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以往取得雙科或單科合格成績且仍在有效期的考生,可適用《過渡辦法》。2016年上半年,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將組織一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僅限單科合格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參加。補考仍未取得雙科合格成績的,參加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請考生仔細閱讀《過渡辦法》,根據自身情況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