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㈠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電氣、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電氣、設備等專業有職稱人員不少於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人,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3人,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
3、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測設備、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專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測試設備和質量檢驗設備。
㈡ 消防工程施工需要什麼資質
不需要申請資質,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經營活動。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在簡政放權方面,取消和精簡3項消防審批。
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經營活動。
(2)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擴展閱讀:
1、在規范消防執法行為方面,全面實施消防執法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執法公示制度,嚴格限制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執行雙人執法、持證上崗、崗位交流制度。將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全部納入消防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消防監督執法所有環節網上流轉、全程留痕、閉環管理。
2、在執法隊伍管理方面,制定消防人員職業規范,明確消防人員及其近親屬從業限制,嚴格落實迴避制度。消防部門與消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徹底脫鉤。
3、現職消防人員一律不得在消防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兼職(任職),離退休人員在消防行業協會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消防部門管理的科研、認證機構一律不得開展與消防執法相關的中介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陝西黨建網-中辦、國辦《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
㈢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建築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生產、儲存裝置等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建築高度24米及以下、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㈣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屬於總承包,還是專業承包
從建築項目總體說是專業承包,從消防專業可以說總承包。
取得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建設工程中的消防設施項目的咨詢、設計、施工和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工程,還可承擔相應工程的總承包、項目管理等業務;
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及其聯動控制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水噴霧滅火系統;
4、氣體滅火系統;
5、泡沫滅火系統;
6、乾粉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7、防煙排煙系統自動消防設施工程;
視項目和甲方要求具體決定,祝你愉快!!!
㈤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是什麼
以下類別為2015年之前的資質標准中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專業承包資質共計64類類別:專
1、地基與基礎工屬程;
2、土石方工程;
3、建築裝修裝飾工程;
4、建築幕牆工程;
5、預拌商品混凝土;
6、混凝土預制構件;
7、園林古建築工程;
8、鋼結構工程;
9、高聳構物工程;
10、電梯安裝工程;
11 、消防設施工程;
12、建築防水工程;
13、防腐保溫工程;
14、附著升降腳手架;
15、金屬門窗工程;
16、預應力工程;
17、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18、機電設備安裝工程;
19、爆破與拆除工程;
20、建築智能化工程;
21、環保工程;
22、電信工程;
23、電子工程;
24、橋梁工程;
25、隧道工程;
26、公路路面工程;
27、公路路基工程;
28、公路交通工程;
29、鐵路電務工程;
30、鐵路鋪軌架梁工程;
31、鐵路電氣化工程;
32、機場場道工程;
33、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
34、機場目視助航工程;
46、水工大壩工程;
47、水工隧洞工程;
48、火電設備安裝工程;
49、送變電工程;
50、核工程;
51、爐窯工程;
54、管道工程;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59、體育場地設施工程;
60、特種專業工程 。
㈥ 關於最新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准有什麼要求
1、新資質標准企業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企業經理等要求,只需技術負責人。
2、新資質標准中級工程師中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齊全
3、證書人員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等需齊全。
4、資質標准三級資質取消。
㈦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定義以及經營范圍
二級資質標准:
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電氣、設備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㈧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定義以及經營范圍
二級資質標准
企業資產
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准
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築以外的民用建築;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註:民用建築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險性的劃分,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確定。
㈨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的一級資質標准
(1)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
(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㈩ 消防工程等級劃分標准
一、 建築業企業施工分為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三個序列。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是專業承包序列中的一個類別。獲得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或者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消防設施工程。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機構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
管理工作。
三、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等級的標准及承包工程范圍按照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執行。
四、 申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客部門申報。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一級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 建築業企業申請並符合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一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不含中央管理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所有申報一級資質的材料轉送公安部消防局進行初審。經初審同意後,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二級及二級以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得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初審同意後,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六、 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進行初審時,應當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工作,對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報資料進行審查、核實。有關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初審過程中的專家評審制度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
七、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築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其中,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從收到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並將審批結果通知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
八、 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一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檢;二級及二級以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消防機構聯合年檢。
九、 現有消防設施工程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直接申報相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重新定級就位。
十、 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當企業的消防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人員達到相應資質等級專業人員要求時,可以承包施工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工程,不必申請相應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當施工總承包企業投標或者承包其他企業依法發包或者建設單位依法單獨發包的消防設施工程時,則必須申請相應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一、 消防專業項目經理培訓,按照建設部《關於全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92]建施勞字第24號)執行。工程技術人員的消防專業培訓考試,由公安部和建設部負責組織教材的編寫和全國統一考試;各地公安消防機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
在組織首批消防專業全國統一考試半年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機構原頒發的消防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廢止。
十二、 接此通知後,各地公安消防機構不再核發新的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許可證、資質證。原由公安消防機構核發的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許可證、資質證從資質就位工作結束之日起,一律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