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⑴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辦、接待、後勤保障、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人事處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定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有關重大課題調研和政策研究;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參與重要文稿起草。
就業促進處
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擬定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勞動關系處
組織實施勞動關系規范政策;制定工資指導線、指導價位和最低標准;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和集體協商制度。
人力資源配置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年度人力資源引進和配置計劃;辦理人員招調手續,指導各區和用工單位人力資源引進和配置工作;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中介機構;指導監督人事檔案管理。
職業能力建設處
承擔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工作;管理各類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工作;承擔高技能人才規劃和管理工作。
公務員管理處
組織實施政府系統公務員(含聘任制公務員)和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人員的職位管理、錄用、考核、任免、交流、獎懲、辭職辭退等政策;按許可權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職員與雇員管理處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聘用、考核、懲戒、解聘、辭聘等政策;擬定並指導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等政策。
工資福利處
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參與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政策;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管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及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
軍官轉業安置處(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組織實施軍轉幹部、隨軍家屬的安置政策、計劃;管理安置經費;組織軍轉幹部培訓;組織擬定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措施;承擔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退役金核發和檔案管理;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計劃財務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監督和審計制度;監管各項基金運作流程,查處違規行為;承擔企業年金監管工作;承擔全局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信息處
統籌、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
信訪處
處理本局職責范圍內的來信、來電、來訪;協調處理信訪維穩工作;承擔信訪統計分析。
業務受理處
統一受理本局面向社會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項目;承辦證書發放、業務咨詢工作;承擔與市行政服務大廳及電子政務監察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系、協調。
⑵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多少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12333,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深圳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負責落實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核、備案和來我市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用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負責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⑶ 人事局的直屬部門有哪些
人事局已經改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轄區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機構設有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劃財務與社保基金監督科(綜合計劃科)、政策法規監察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才開發科(人才培訓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就業與失業保險科(技能培訓科)、工資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科、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傷與生育保險科(行政審批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設有就業管理服務處、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職業培訓技能鑒定中心、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勞動仲裁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技工學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
(二)負責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並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和規范人力資源市場;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監督、指導人力資源流動中介組織,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失業預警制度,促進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負責指導企業開展職工培訓工作。
(五)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的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監督制度,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規劃和管理社會保障卡建設工作;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綜合管理機關事業的工資福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范機關津貼補貼、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放;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指導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推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服務。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等工作。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統一管理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軍官接收安置辦法和計劃;組織做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公務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公務員培訓工作和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承辦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統籌管理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報告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⑷ 人事局下屬有哪些科所部門
人事局已經改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轄區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其下屬科所部門有:
辦公室(組織人事科);
計劃財務與社保基金監督科(綜合計劃科);
政策法規監察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公務員管理科(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人才開發科(人才培訓科);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就業與失業保險科(技能培訓科);
工資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科;
養老保險科;
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工傷與生育保險科(行政審批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設有就業管理服務處、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職業培訓技能鑒定中心、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勞動仲裁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技工學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⑸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哪裡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辦、接待、後勤保障、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人事處
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
擬定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有關重大課題調研和政策研究;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參與重要文稿起草。
4、就業促進處
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擬定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勞動關系處
組織實施勞動關系規范政策;制定工資指導線、指導價位和最低標准;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和集體協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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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2、 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4、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5、 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6、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7、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8、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我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⑹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 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四)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五) 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七) 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職位管理和公務員、職員、雇員管理;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十)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十一)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二) 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十三)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⑺ 人事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這倆單位有什麼區別
人事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倆單位的區別在於前者管理職能少,後者職能多,且後者包含了前者的全部職能。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前身為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在機構改革時合並組建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隨後,各省、市(地、州)、縣(區、市)也根據國..務院的機構改革要求,先後進行了合並組建。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個在很多縣一級社會保障局包含在里邊,是一個二級局,我們簡稱人社局。但是在地市級,或者省市,有的地方,還是分開的。例如,人力資源局、社會保障局之類的。看各地差異吧,如果你要反映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你就具體了解一下,是不是在一起辦公。
(7)深圳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任務是分析預測社會勞動力,工作崗位,人才供需平衡問題,並制定政策將其解決;而人事局是管理人事任免調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在兩大領域發揮政府的調控服務功能:
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人事局屬於行政單位,以市一級的人事局為例,它的職能包括:負責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復議制度並監督檢查;負責擬定國家機關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負責擬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政策,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
⑻ 想知道: 合肥市 合肥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在哪
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市政務中心B座1210室
⑼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直屬單位
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深圳市涉外就業管理辦公室)
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深圳市勞動監察支隊
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牽頭協調跨區、重大、敏感案件的查處
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深圳市公務員公正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勞動、人事和社保方面的爭議仲裁,以及公務員的申訴、控告工作。
深圳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辦公室
1、負責市職業技能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組織、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3、承辦全國、全省統一職業技能鑒定;
4、擬訂職業(工種)技能規范,建立職業技能鑒定試題庫;
5、聘用、培訓和考核考評人員、督考員;
6、對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7、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8、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制定全市養老(含城市化養老保險)、工傷、醫療、失業、統籌醫療和生育保險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基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家屬統籌醫療基金、公務員醫療補助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待遇償付及工傷保險工傷傷殘康復管理工作,監督用人單位按規定償付未參保員工工傷待遇。依據合同的約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提供的社會保險醫療服務進行管理和檢查監督。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依法公布;負責管理全市職工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保險檔案。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受市政府委託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受理因病申請提前退休職工勞動能力狀況的評定;負責因工負傷鑒定、患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工傷重新鑒定、舊傷復發鑒定和醫療終結鑒定等;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職工疾病鑒定工作;指導醫院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承擔本市人事編制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為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在深工作的國(境)內外專家、高級人才以及特殊人才提供公共人事人才服務;為國內外人才提供信息、咨詢等公共服務;受委託承擔本市流動人才人事檔案保管;承擔職能部門委託的其他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事項
深圳市考試院
承辦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各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外語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公務員、職員和雇員的筆試組織工作;承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和公務員、職員、雇員培訓的考試組織工作;承接其他各種社會化考試工作;開展人才測評服務;承擔職能部門委託的其他考試考務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負責局信息化工作的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實施。
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為本市戶籍失業居民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包括:失業就業登記、受理培訓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測評、職業介紹、供求洽談、檔案管理、推薦參加培訓、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服務,以及就業崗位開發、建立居民再就業促進基地、就業托底安置、以工代賑等工作;對再就業資金進行管理;為失業人員提供小額貸款擔保;開發社區就業服務項目。
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進行求職和招聘登記,提供求職和招聘信息;進行職業資格證書鑒定;開展職業測評和就業指導;提供委託招聘、現場招聘;提供勞動政策法規咨詢;開展勞動事務代理、區域間勞務協作和勞務租賃。
加掛市農民工就業服務中心牌子,負責開展農民工就業服務,提供農民工就業政策咨詢等工作。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管理服務中心
管理高技能人才公共訓練資源;制定高訓訓基地的准入條件,對申請使用公共訓練資源的單位進行准入評估,使用績效評估和退出評估認定;依託高訓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技能訓練、技能鑒定、技術改造、技術交流、技能培訓成果及職業展示、技術信息咨詢等公共服務;開展高技能人才訓練指導、訓練項目開發和訓練模式、評價方式的研究和改革創新,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發揮示範和指導作用;受政府委託購買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務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執行政府實施的緊缺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政策和做出重要貢獻的技能人才激勵政策。
高級技工學校
負責全日制中、高等職業教育;可向社會培訓高級技術技能人才。
第二高級技工學校
按全市統一招生計劃招收我市初中畢業生,培養復合型、實用型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