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的專業特點有
A. 社區工作的具體特徵
1.以社區為對象;
2.結構導向的分析視角;
3.廣泛的介入;
4.強調居民參與;
5.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相結合;
6.運用社會資源;
7.政治性的特點。
B. 城市社區主要有哪些特點
社區特點:
有一定的地理區域,有一定數量的人口,居民之間有共同的意識和利益,有著較密切的社會交往。
社區關系:
是一個社會組織的區域關系,地方關系,鄰里關系。它是指與某個社會組織主體地域上互鄰,利益上相關的一種公眾關系。
(2)社區工作的專業特點有擴展閱讀
功能:
(1)、管理功能
管理生活在社區的人群的社會生活事務。
(2)、服務功能
為社區居民和單位提供社會化服務。
(3)、保障功能
救助和保護社區內弱勢群體。
(4)、教育功能
提高社區成員的文明素質和文化修養。
(5)、安全穩定功能
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保證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C. 社區工作的特點
社區工作方法重點:工作的特點 它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指居住於某一特定地區的一群人或這些人生活所在的地區。二是指一群具有共同經濟利益或共同文化傳統的人群或國家。三是指共有、共享、相同或共同參與等情況。 概括地說,可以認為社區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系,社會互動及服
它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指居住於某一特定地區的一群人或這些人生活所在的地區。二是指一群具有共同經濟利益或共同文化傳統的人群或國家。三是指共有、共享、相同或共同參與等情況。
概括地說,可以認為社區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系,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它的組成要素有五個:人口、地域、設施、互動和社區葸識。
總之,社區是一個人群,這個人群有什麼特徵呢?他們一是住在相當鄰近或銜接的地區,彼此常有往來;二是具有若干共同的利益,彼此需要支援;三是具有若干共同的服務:如交通、學校、市場等;四是面臨若干共同問題:如經濟的、衛生的、教育的等;五是產生若干共同的需要:如生活方面的、心理方面的、社會的方面等。
這里主要指的是社區能夠給居民提供工作或就業機會,讓居民進行各種經濟活動。這些經濟活動包括滿足衣、食、住等最基本需求,如商店、餐飲服務點等,同時也提供醫療照顧、環境衛生、就業、交通、休閑等實際服務。
社區能夠給成員傳輸知識、信息和價值觀。這里主要指社區居民在交往和互動過程中,將人們普遍持有的規范、傳統和價值進行社會化。社會化引導居民態度的發展,這些態度和認知會影響年輕人對於自己、對於他人以及對權利與義務
社區向人們提供表達他們社會需要和興趣的渠道,同時也提供機會使人們建立自然的協助和支持網路。居民組織(如社區居民委員會)、非正式的鄰里團體(如社區合唱隊、社區志願者小組)等被認為是居民表達需要和興趣的社會渠道。
這里主要指通過制訂和切實有效地執行規章與公約,確保社區居民遵循社會規范和社會價值。政府、教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服務也可以通過社區來實現其社會控制的功能
D. 社會工作專業關系的基本特點
社會工作的國際定義
定義
社會工作職業促進社會變遷與人類關系的融洽,加強和解放人類對福祉的追尋。社會工作藉助人類行為與社會系統等理論幫助人類更好的與環境交流融合。它是基於人權與社會公正的基本原則而開展的。
注釋
社會工作以多種方式幫助人類與環境進行著多樣化、復雜的交流。它的宗旨是促進人類發展全部潛能,豐富人類的生活並阻止人類功能失調。職業社會工作專注於問題的解決和變化。社會工作者們正是社會變遷、個人生活、家庭與社區生活進步的代理人。社會工作是一個融合價值觀、理論與實踐的多維系統
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莫拉萊斯和謝弗(1989)把社會工作價值分為三個方面。
第一、對人的價值偏好
相信人的價值和尊嚴是與生俱來的;
人具有能力與動機去追求更滿意的生活
人要對自身與他人負責,除了自己之外還要想到其他人
人需求歸屬
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獨特偏好。
第二、對社會的價值偏好
社會必須提供機會讓每個人成長和發展,以實現其最大的潛能
社會應提供資源與服務,以滿足人們的需求,並避免食而無糧、教而無師、病無良醫、住無蔽身以及種族歧視等問題的發生
人人有平等機會參與社會的模塑過程
第三、社會工作的工具價值
社會工作者相信所有人均受尊敬與保持尊嚴,應使人有最大機會決定其生活方向
應協助每個人與他人互動以建立滿足人人需要的社會
相信個人具有獨特性而不以刻板印象對待之。
個人價值與尊嚴、對人的尊重
重視個人改變的潛能
案主自我決定權
提供個人發揮潛能的機會、尋求滿足人類共同的需求、尋求提供個人足夠的資源與服務以滿足其基本的需求
賦予案主權利、平等的機會
沒有歧視、尊重多元化
對社會改革與社會正義的承諾
保密與隱私權
願意將專業知識與技巧提供給他人等等
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在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對社會成員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遭受災害、生活困難等情況時,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一般來說,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
具體內容包括:
(一)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在勞動者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斷工作,沒有經濟收入或者勞動收入減少時,給予經濟補助,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條件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從社會保險的項目內容看,它是以經濟保障為前提的。一切國家的社會保險制度,不論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強制性、社會性和福利性這三個特點。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社會保險項目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二)社會救濟
社會救濟,是指國家和社會對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災害的生活困難者提供無償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從歷史發展看,社會救濟先於社會保險。早在1536年,法國就通過立法要求在教區進行貧民登記,以維持貧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國制定了濟貧法,規定對貧民進行救濟。中國古代的「義倉」也是一種救濟制度。這些都是初級形式的社會救濟制度。維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會救濟制度的基本特徵。社會救濟經費的主要來源是政府財政支出和社會捐贈。
(三)社會福利
廣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國家為改善和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貼、福利設施和社會服務的總稱。狹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國家向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社會中需要給予特殊關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優撫安置
優撫安置,是指國家對從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屬,如軍人及其親屬予以優待、撫恤、安置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優撫安置的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殘疾軍人及其家屬;優撫安置的內容主要包括提供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舉辦軍人療養院、光榮院,安置復員退伍軍人等。
社會保障制度是現代國家的一項基本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經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在我國,社會保障工作直接關繫到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關繫到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保證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穩定發展的大局。社會保障體系是否健全,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備,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會產生直接的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一)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 (三)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公平的平衡器
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保障覆蓋面還不夠寬;(二)社會保障基金籌措困難;(三)多頭管理、體制分散 ;(四)失業保險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五)人口老齡化對整個社會保障體系都產生影響 ; (六)社會保障法制性不強,急待出台社會保障法。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目標和任務:
(一)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二)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三)繼續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實工作,全面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險費征繳力度
社會保障包括了以下幾個必備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現代社會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則,是通過社會保障立法來確立社會保障制度,法制規范是社會保障制度賴以建立的客觀基礎與依據。
第二,突出以人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國民生活、增進國民福利為宗旨,包括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
第三,具有經濟福利性。即從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來看,因有政府、僱主與社會各界的參與和分擔責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於所費。
第四,屬於社會化行為。即由官方機構或社會團體來承擔社會保障的實施人物,而非供給者與受益方的直接對應行為。
從層次上劃分,社會保障可以分為如下三個層次:
經濟保障。即從經濟上保障國民的生活,它通過現金給付或援助的方式來實現,解決的是國民遭遇生活困難時的經濟來源問題。
服務保障。即適應家庭結構變遷與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變化,通過提供服務的方式來滿足國民對個人生活照料服務的需求。如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兒童服務等。
精神保障。除了經濟保障與服務保障需求外,人們在現實生活中還離不開相應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組成部分。
因此,現代社會保障還日益承擔著慰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責任。當然,精神保障屬於文化、倫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從而屬於更高層次的保障。盡管在實踐中,難以將精神保障作為特定的制度安排來加以建設,但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實踐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確實需要尊重並滿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
管理體制:
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共同負責的計劃。中央政府的職責是,制訂全國統一的法規、政策和標准,對困難地區提供資金幫助;地方政府的職責是,根據中央的統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規、政策和標准,籌集社會保障基金,支付社會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會保障事務的主要機構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項目;民政部負責管理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項目;衛生部負責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財政部負責制定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的財政監督,為社會保障計劃提供補助資金等。各省、市、縣政府設有同樣的行政管理機構,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障職能。
中央、省、市、縣分別設立隸屬於政府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非營利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現有工作人員10萬人。主要職責是,辦理參保登記,收繳社會保險費,記錄繳費,管理個人賬戶,確認並支付待遇,管理社會保險資金,提供查詢等。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社會保險協定,由中央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執行。
E. 社區工作的目標與專業特徵
社區工作的具體目標有如下述:
1.促進居民參與解決自己的問題,提高社區居民的社會意識;
2.調整和改善社會關系,減少社會沖突;
3.尋求社會需要與社會資源的有效配合,以滿足社會需要,解決或預測社會問題,改善社區生活環境,提高社區生活質量,促進社區進步;
4.追求權力和資源的公平分配
5.發揮人民的潛能,發掘並培養社區的領導人才;
6.培養互相關懷、互助互濟的美德;
7. 增強社區的凝聚力。
社區工作的特徵:
1.以社區為工作對象
2.採用結構的導向分析問題
3.介入的層面較廣
4.強調居民的集體參與
5.任務目標與過程目標並重
6.善用社區資源
7.具有政治性
F. 社區特點包括
社區是若干社會群體或社會組織聚集在某一個領域里所形成的一個生活上相互關聯的大集體,是社會有機體最基本的內容,是宏觀社會的縮影。社會學家給社區下出的定義有140多種。社區是具有某種互動關系的和共同文化維系力的,在一定領域內相互關聯的人群形成的共同體及其活動區域。
盡管社會學家對社區下的定義各不相同,在構成社區的基本要素上認識還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認為一個社區應該包括一定數量的人口、一定范圍的地域、一定規模的設施、一定特徵的文化、一定類型的組織。社區就是這樣一個「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社區的特點:有一定的地理區域;有一定數量的人口;居民之間有共同的意識和利益;有著較密切的社會交往。
中文名
社區
外文名
community
來源
拉丁語
作用
群眾基礎機構
知名社區
前王營社區、金偉社區、永善社區
快速
導航
歷史演變社區定義社區類型社區功能具體工作職責人員構成養老措施構建社區化文化內涵知名社區
辭源解釋
而英文community一詞含有公社、團體、社會、公眾,以及共同體、共同性等多種含義。因此有的社會學者有時又在團體或非地域共同體這種意義上使用 community一詞。而中文「社區」一詞是中國社會學者在20世紀30年代自英文意譯而來,因與區域相聯系,所以社區有了地域的含義,意在強調這種社會群體生活是建立在一定地理區域之內的。這一術語一直沿用至今。
由於社會學者研究角度的差異,社會學界對於社區這個概念尚無統一的定義。但許多學者認為,社區概念是以一定的地理區域為前提的。1955年美國學者G.A.希萊里對已有的94個關於社區定義的表述作了比較研究。他發現,其中69個有關定義的表述都包括地域、共同的紐帶以及社會交往三方面的含義,並認為這三者是構成社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素。因此,人們至少可以從地理要素(區域)、經濟要素(經濟生活)、社會要素(社會交往)以及社會心理要素(共同紐帶中的認同意識和相同價值觀念)的結合上來把握社區這一概念,即把社區視為生活在同一地理區域內、具有共同意識和共同利益的社會群體。
歷史演變
早在社會學者形成社區這一概念之前,社區這種人類社會生活的 重要現象就已存在。人類總是合群而居的。人類社會群體的活動離不開一定的地理區域,具有一定地域的社區就是社會群體聚居、活動的場所。從這個意義上說,社區是農業發展的產物。在遠古游牧社會中,居民逐水草而居,並無固定的住地。嚴格說來,那時的游牧氏族部落只是具有生活共同體性質的一種社會群體,不是今天所說的社區。其後,隨著農業的興起,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口需要定居於某個地區,於是出現了村莊這樣一種社區。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在廣大鄉村社區之間又出現了城鎮社區。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社區進入了都市化的過程,不但城市社區的數量日益增多,而且城市社區的經濟基礎與結構功能都不同於以往的社區,其規模日益擴大,出現了許多大城市、大都會社區。
G. 社區工作的特徵
社區工作的特徵
社區工作是一種獨特的社會工作內容,他和微觀社會工作方法相比,有如下工作特徵:
以社區這一較大的社會單位為工作對象,可能是以地理社區,也可能是一功能社區,處理的是社區中的集體問題或共同性問題,工作對象超出了個人和小組的關心領域。
採用宏觀的分析視角,把工作對象的問題界定為社區環境、社會結構和社會制度等宏觀層面的原因,而不是視為個人人格或小組關系的病態,由此他強調的是集體組織和集體行動,去改變社會環境、結構和制度等宏觀層面的不平等關系。
強調居民的集體參與,社會工作者不是為社區居民工作,而是和社區居民一同工作,是一種協助關系,而不是包辦代替關系。而且,他強調居民的集體參與,而不是個人競爭,注重居民的團結合作、平等互助的精神。
關注的社會公平和民主等宏觀社會價值觀,而不是個人的獨立、自決、尊嚴和能力等微觀價值觀。 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它是瞄準社區中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和制度,動員社區力量來實現民主治理,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公正,促進既得利益階層結構和既定社會政治制度。
H. 社區社會工作模式有哪些特點
社區工作是社會工作的一種,也是社會工作的三大傳統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之一。它既是一項事業,也是一個專業、一門藝術。社區工作者面對的是整個社區的居民,要求通過專業的技巧和方法對社區事務和人際關系進行有效有序的協調,使社區保持健康的狀態和良性發展。因此社區工作者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心和榮譽感,具有務實求真的態度,並有判斷事物的扎實知識基礎和進行組織溝通的技巧。因此,作為社會工作者的一部分的社區工作者也根據社區工作的普遍價值和中國社區工作的實踐,制訂有自己的專業倫理守則。
具體要求有:
1、社會責任感。社區工作者對自己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和應用的職責具有清楚的認識。即每個個體無論處於多麼困弱狀況,都有其生存、安全、社交、自尊和自我實現的權利和需要。社區工作者作為以社區和居民群體為對象的社區工作者,將完善和發揮工作對象的社會功能為已任。社區工作者的宗旨和目標是幫助社區解決社會問題,使社區獲得應有的福利和能力,而不是為社區工作者個人或小團體賺取金錢或私利。社會工作作為一種提供社會救助或救人自助的特殊服務,並不向求助者收取費用。社區工作屬於「非營利」事業,來自政府資助和私人捐助的經費主要用於公共福利和基礎建設。社區工作者必須具備一種崇高的理想,以務實的方法滿足服務對象的需要,服務社區,貢獻社會。
2、平民意識。社區工作項目一般是根據社區居民的需要而確定的,社區工作者要把自己置於社區一員的位置才能體會和理解社區需要,充分尊重每一個社區成員的人格尊嚴和平等權利。社區工作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實現社區參與,增強社區成員對社區事業的關心和介入,幫助他們找到最關鍵的問題,培養人們的自助能力;並通過共同的工作計劃或項目,推動社區發展。沒有這種「群眾路線」,社區工作就失去了動力和目標。社區工作者的平民意識從本質上講就是一種民主意識。即使社區工作者具有一種組織者的身份,也要充分重視志願參加和民主合作的精神,促進社區成員或團體的自由發展和自動調適,充分發展各區社會工作
I. 城市社區服務有哪些特點
①社區服務的非營利性。社區服務把社會上的社會孤老、殘疾人、優撫對象以及失業、下崗等急需幫助的群體作為服務的對象和重點。因而從本質上看,社區服務是一項公益事業,是為了增進社區的社會福利。社區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把社會福利放在首位,具有明顯的福利向與非營利性。
②社區服務的「地域性」。社區是人們社會活動的場所,是地域性社會。因而地域性是社區服務的一個特點。我國城市社區服務以街道、居委會、小區為依託而展開,農村的社區服務以村、鎮為依託展開,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徵。
③社區服務的專業性。社區服務的專業性表現為,從社區工作的角度看,社區服務的主體除自助與互助的社區群眾之外,更為主要的則是專業化的社區社會工作者。他們所做的不僅僅是一般的「送溫暖」式服務,而是由專業性決定的資源調集的物質援助、專項服務如安老服務、殘疾人服務、少兒服務以及心理疏導和治療等內容。專業性的服務不僅要解決眼前的和表面的問題,而且要解決長遠的和深層次的問題。
④社區服務的綜合性。社區服務的綜合性表現為,社區服務的內容囊括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服務的對象包括社區內所有不同職業、不同生活狀況的社區成員;服務的主體包括社區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多方面;執行主體有城市居委會以及各種社會團體、志願者組織、專業工作者等等。換言之,社區的綜合功能決定了社區服務的綜合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