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葯學專業知識2
發布時間: 2021-03-11 17:09:20
『壹』 葯學專業知識(一)和葯學專業知識(二)是如何劃分的
葯學專業知識(一)包括葯理學和葯物分析;葯學專業知識(二)包括葯劑學和葯物化學。
《葯學專業知識(一)》主要考查葯學類執業葯師從事葯品質量監管和葯學服務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用於評價執業葯師對葯學各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識記、理解、分析和應用能力。
《葯學專業知識(二)》是在《葯學專業知識(一)》對葯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做系統要求的基礎上,從臨床葯物學角度考查合理用葯的專業知識。
(1)中葯學專業知識2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三條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葯學、中葯學兩個專業類別。
葯學類考試科目為: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中葯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第四條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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