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
❶ 滿足什麼條件能報考蘇州市高級會計師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蘇州市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
(一)申請參加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參加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還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22號)的相關規定,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三、《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
1.較系統地掌握經濟、財務會計理論和專業知識。
2.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擔負一個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會計師職務二至三年;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大學本科畢業並擔任會計師職務五年以上。
4.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
❷ 江蘇省高級會計師發表論文或著作有什麼要求
一般都是要求省級以上2篇。
❸ 江蘇報考高級會計師的條件
江蘇報考高級會計師的具體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高級資格具體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辦〔1986〕55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基本條件,即學歷、資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②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③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並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負責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註:高級會計師實行考評結合, 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且通過資格評審方可取得高級會計師證書。參加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22號)的相關規定。
❹ 2017年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考試通過率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一般要求是這樣的,但是有很多省份要求不一樣,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
❺ 江蘇省申報高級會計師准備哪些材料
按照2013年1月1日起實行的《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申報高級會計師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0項:
1.《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按要求填寫,貼一寸照片)。
2.《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
3.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4.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有效的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6.《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7.符合省職稱主管部門要求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有效成績證明(或免試證明材料),或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8.反映專業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9.主要業績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與成果相對應的公開發表的論文、研究報告、成果鑒定證書等)。
10.規定數量的著作、論文、譯作等。
❻ 江蘇高級會計師評審要求
2020年江蘇高級會計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報送時間6月1日至6月30日,根據申報要求,年江蘇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執行)。
江蘇高級會計師評審專業理論水平要求
熟悉財會專業領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能結合本職工作,撰寫或翻譯並公開發表財會專業著作和論文、譯作等。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編或參編財會專業著作或譯作1部(20萬字以上,本人撰寫或翻譯5萬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獨立撰寫或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財會專業論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獨立撰寫發表財會專業論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並實施的與會計專業相關的專題方案、財務案例或分析報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對長期在縣(區)級以下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其崗位實踐性強、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在論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並實施的與會計專業相關的專題方案、財務案例、分析報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條件相關的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一)取得本專業學歷(或學位)的相關專業:指統計、審計、經濟等專業。
(二)與會計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指財務、投資、審計、評估等。崗位以用人協議、聘用合同、任職文件等為准。
(三)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主要是對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本人專業工作情況的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崗位名稱、崗位職責與分工等)、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本部門人員職稱構成、單位組織架構、資產規模、職工人數、收支情況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研、參與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成效應量化)、專業特長(經驗)、今後努力方向等,應有單位蓋章及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財會專業學術專著或譯作,著作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
(五)論文:指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的財會專業文章,其內容一般包括摘要、關鍵詞、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參考文獻等六方面,論文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期刊須有ISSN(國際標准刊號)和(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不包括電子刊物、手冊、報紙、論文集、增刊、專刊、專輯、匯編等所載文章。申報人員須自行確定已公開發表的1篇獨著為代表論文(著作),由評審委員會統一委託進行論文(著作)鑒定,鑒定結果作為評審依據之一。
(六)研究成果獎:指主要完成人在課題研究、方案起草、報告撰寫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項機構的文件為准。
(七)財務審計報告:指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關於被審計單位會計的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等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其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項的報告,是對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和經濟活動全面審查後作出的客觀評價。基本內容包括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費用成本、收入成果、審計結論等。
(八)案例、報告:指主持並實施的與會計專業相關的專題方案、財務案例、分析報告等(成效業績應量化數據)。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個課題研究、方案起草、報告撰寫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項機構的文件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