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
(1)【執業資格考試】還沒有取得「一建」任何專業的資格證書,所參加的考試。
(2)【相應專業考試】取得「一建」一個或多個專業的資格證書,參加增項考試。
❷ 考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是怎麼回事
就是已經取得了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再考取另一專業的資格證書。
❸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與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有什麼區別
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就是之前已經取得某一個專業資格證書了,現在想報考另外的一個專業,就稱為建造師增項考試。比如說首先考的是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的(這時候為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需要考四門課),已經拿到資格證書了,現在想報考機電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那麼你就可以省去基礎科目的考試,直接考專業課(只需要考一門課),也就是說你只需要考機電方面的專業課,考試通過後,你拿到的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的資格證就是機電增項一級建造師。也就是說你有兩本一級的建造師資格證書了。在這里需要提醒一下,對於同一人擁有一本或者以上的一級建造師的資格證書只能注冊在同一家單位,不能誇單位注冊。
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合並)、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合並) 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❹ 急求: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什麼不同
(1)相應專業考試:又名增項考試,已取得一個專業的一建,加考其他專業;只需考實務一科。
(2)執業資格考試:針對還沒有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需要考全部四科。
❺ 一級建造師都有什麼專業
分為10個專業,即: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考試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
拓展資料:
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准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志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❻ 079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是什麼意思
建築相關專業
❼ 什麼是一級建造師都包括什麼專業
一級建造師是指通過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一、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聯合下發《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關於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人事部負責審定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 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試科目設置
從2004年起,全國正式舉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份。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一級建造師考試設四個科目,具體是:《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題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藍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的鋼筆、鉛筆、簽字筆和圓珠筆,以確保掃描質量。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考生應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
考試分2天進行,具體時間安排是:
第一天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第二天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