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聘用管理辦法
㈠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等級如何晉級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用人員的;
(2)機構調整、重組或現有人員超過所設崗位總量的;
(3)出現崗位空缺或新設崗位的;
(4)符合崗位條件人員多於崗位職數的;
(5)聘用期滿,需要進行競聘上崗的;
(6)其他情況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
嚴格崗位條件,合理確定聘期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應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具體聘期,並按有關規
定簽訂聘用合同。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與任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應具備准入控制的執業資格。
(1)專業技術二、三級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實行總量控制、統一管理。
(2)競聘專業技術各等級崗位,除須具備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還須滿足各部門各單位實施方案中制定的相關專業技術層級的任職條件。
(3)競聘專業技術五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市裡規定五級崗位準入條件,且在專業技術六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六級、七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六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4)競聘專業技術八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九級、十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九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
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5)競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於上述規定最低年限。
㈡ 關於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的文件內容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專門的 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不同於一次獲得後而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號。
建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規定明確的職責和任職條件;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由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職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職務工資。 1.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經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核後報 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委託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主管部門制訂有關條例及實施意見,其內容應包括職務的名稱、檔次(或等級)、適用范圍、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任期、評審和聘任辦法、審批許可權等,報送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批准試行,經過一段實踐,總結經驗,進一步修改後,報國務院正式發布。2.各單位根據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本單位選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和職務設置的 意見,屬於國務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由各部門核准;屬於地方的,由地方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核准。
3.直接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部門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問題,由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另 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1.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為我國四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2.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
3.擔任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相應具備大學本科、大專、中專畢業的學歷 。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提出各級職務的不同學歷要求。
對雖然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任職條件的專業 技術人員,也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1.專業技術職務設高、中、初三級,也可以只設中、初兩級或只設初級。
專業技術職務的數量在國家規定的編制范圍內有一定的限額,不同類別的單位和專業技術職務在不同檔次之間應各有合理的結構比例。
2.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國家批準的編制和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主管 部委規定的限額比例內,確定本部門、本地區所屬事業單位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結構比例。
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在勞動人事部會同國家科委提 出並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專業技術職務的總結構比例內,提出本機關內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結構比例。屬於國務院各部門的,報勞動人事部核定並報國家科委備案;屬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報同級勞動人事部門核定並報同級科委備案。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高級職務的比例限額應低於國務院各部門高級職務的限額。
3.專業技術職務各檔次(或等級)對應的職務工資標准,報勞動人事部核准。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所需的增資額,均應在勞動人事部規定的增資指標內核定,未經批准不得突破。 評審委員會是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組織。評 審委員會應以民主程序進行工作。
各部門和地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分別建立高級、中級、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應由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或擔任較高專業技術職務、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其中、青年應佔一定比例。評審委員會可以是常設的,也可以在需要時臨時組成。評審委員會的人選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醞釀推薦,單位專業技術負責人提名,經單位領導批准。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人選,還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一般應由 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可授 權確實具備評審條件的下屬單位直接組建、報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本單位專業技術力量薄弱,不能成立評審委員會的,可以由上一級組織的評審委員會或聘請外單位專家 與本單位專家共同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審任務。 1.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一般實行聘任制。事業單位的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由行政領導 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符合相應任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行政領導應向被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頒發聘書,雙方簽訂聘約。
2.三線、邊遠地區和不具備聘任條件的事業單位可以實行任命制,但應創造條件逐步實行聘任制。各級國家機關的專業技術職務實行任命制。實行任命制的部門和單位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行政領導向被任命的專業技術人員頒發任命書。實行任命制的部門和單位的各級專業技術人員也須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相應任職條件。
3.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或任命都不是終身的,應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如工作需要,可以連聘連任。
4.聘任或任命單位對受聘或被任命的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成績,應進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考績檔案,作為提職、調薪、獎懲和能否續聘或任命的依據。 1.行政領導一般不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確需兼任的,必須經評審委員會確認符合相應職務 任職條件,並按規定的手續聘任。兼職人員應履行相應的職責。
2.專業技術人員兼任行政領導職務的,任職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行政 職務工資中,按較高的職務工資標准執行。 對於過去已獲得職稱的人員,原則上應承認他們具備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合格人員,要給予妥善安排,根據需要聘任他們擔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其中水平偏低的,應幫助其盡快提高水平;完全不合格的,不能承認其具備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對個別弄虛作假騙取職稱的,應嚴肅處理。
1983年9月1日前,經過職稱評定組織評定了相應職稱,並已上報到有關部門待批或待 授的人員,在這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中,也按上述規定對待。 1.實行聘任制後,對暫時未被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單位要繼續關心他們,並區別情況 ,妥善安排。要鼓勵他們到更需要或更能發揮他們專長的單位去工作。待聘人員應積極應聘到其它單位工作,原單位科技幹部管理部門要積極幫助聯系,提供應聘方便。待聘人員在尚未應聘到其他單位工作以前,應做好原單位所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2.長期未受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原則上應低於受聘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 ,以促進人才流動,具體辦法由勞動人事部門另行規定。 1.在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同時,應堅決執行國務院有關離休、退休的規定。
2.在這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中,達到規定離休、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專 業技術職務聘任條件的,可在確定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後,辦理離休、退休手續。 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有關專業技術職務條例和實施意見,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工作需要,制訂實施細則。
企業單位也應參照上述規定,結合企業特點逐步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過去由國務院或國務院各部門頒發的有關職稱評定的規定
㈢ 事業單位職稱聘任有哪些規定
一、政府表明事業單位聘任有以下規定:
1、實行評聘分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對符合聘任條件人員,根據個人資歷、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群眾認可等四個方面綜合考評,擇優聘用。
3、綜合考評得分採用百分制計分,各項分值權重分別按2:2:3:3計算總分。
4、工作實績。主要對進入現單位後個人所獲獎勵或榮譽稱號、年度考核結果等方面進行評價。
(1)個人獲得國家級獎勵或榮譽稱號的,計20分;
(2)獲得省級獎勵或榮譽稱號的,計15分;
(3)獲得無錫市級獎勵或榮譽稱號的,計10分;
(4)獲得宜興市級獎勵或榮譽稱號的,計5分。
(5)獎勵或榮譽稱號限各級黨委或政府授予,或業務部門與組織人事部門聯合授予;
5、群眾認可。以民主測評方式進行,對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全面評價,測評結果折算計分。
(1)具有正高職稱的人員聘任中級職稱的,另加5分,
(2)具有副高職稱的人員聘任中級職稱的,另加3分。
6、每年6月份統一進行職稱聘任。按本人申請、理論考核、民主測評的程序進行。總分在60分以上的人員提交局長辦公會商定聘任。對擬聘任人員在本單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的,由局長辦公會進行復核。
7、關於事業單位:
(1)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2)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8、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3)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聘用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1、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2、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3、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 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㈣ 關於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的意義
實行專業技術職來務聘自任制度,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必須加強領導, 認真掌握政策,慎重從事。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工作由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設在國家科委。省、自治 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應成立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對這項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辦公室設在科委或科技幹部管理部門。
㈤ 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中聘任條件實行什麼聘任的原則
職稱和專業技術職務之間的區別:職稱是根據評審條件評出的;職務是用人單位聘任的。
一、職稱
職稱的意思是職務的名稱。
在職稱改革前,職稱這個詞涵蓋了專業技術資格與專業技術職務雙重含義。
一個人評上了職稱,就意味著他即受聘了相應的職務,可以享受相應職務的待遇。因此,職稱成了千軍萬馬爭相通過的獨木橋,成了享受待遇的最硬的條件。人事部門為了控制職稱的膨脹,不得不採取指標控制的辦法,於是職稱的數量指標也成了職稱管理部門權力的象徵之一和部分單位人事部門最關心、最難平衡的大問題。
職改後,原來意義上的職稱不存在了。通過考試獲得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及通過考評和評審得到的副高、正高級資格統稱為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具有該層次職務所要求的水平與能力,是對其專業水平與能力的認可與評價,是受聘擔任相應職務的必備條件,但不與任何待遇掛鉤。
二、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是指專業技術崗位。崗位數量是用人單位根據崗位結構比例原則,結合本單位工作需要確定的。受聘擔任某一崗位職務的人,即享受相應的待遇。換言之,職務與待遇相關,資格只是其專業技術水平的標志。
職稱改革後,資格的獲得不再受指標控制,獲得資格的人員會超過職務(崗位)數量,這樣就可以使具備條件的人公平、合理、及時地獲得社會認可(獲得相應資格)。加之所獲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這就更有利於人才的流動和人才價值的實現。
㈥ 「職稱」和「專業技術職務」有什麼區別
「職稱」和「專業技術職務」不同之處如下:
1、獲得途徑方式不同:職稱則是通過考試和評審方式,最終聘用的。職稱實行評聘分開,如通過了考試和評定,獲得了職稱資格,但若沒被聘用,則享受不到已取得的職稱等級所應有的福利待遇。專業技術職務是經過專門的機構,通過層層審核等,最終任命的。
2、崗位不同: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等級。專業技術職務則是擔任的專業技術類崗位。
3、職務不同:職稱通常所指工程師、高級教師、農藝師等。職務一般指行政職務,包括縣處級、鄉科級還有非領導職務,包括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一直到科員、辦事員,還有企業的行政、管理職務,比如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等。
(6)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聘用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職稱評審申報條件
1、員級職稱: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2、助理級職稱:
(1)碩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評定。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員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3、中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可直接評定。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4、副高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5、正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後,取得副高級職稱,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㈦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程序
職稱,指的是專業技術職務。
一、目前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可劃分為管理人員、專業內技術人員和工容勤技能人員。
二、職稱評定一是與崗位設置有關。也就是說,(1)根據崗位設置如果你定崗在管理崗位,你以後的崗位(待遇)等發展途徑為:十級職員、九級職員……;(2)如果在定崗在專業技術崗位,你就沿著專業技術類的初級、中級、高級等職稱發展;(3)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實行「雙肩挑」。
三、職稱評定二是要結合評聘結合的原則。也就是說,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在人事部門核定的職稱范圍內,採取聘用的方式進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你拿了統計師中級證書,也不一定以為著單位就一定要給你中級職稱的待遇,應為那隻是資格證書而已。
希望能給你幫助,歡迎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