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4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初級和中級均為2 個科目 。具體是:
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中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經濟、建築經濟15個專業。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領取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和科目設置是什麼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考試科目設置
初級和中級均為2個科目。具體是:
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中級:《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經濟、建築經濟15個專業。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考條件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2.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一般為4月中旬以前(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證書發放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3. 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專業選擇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領取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4. 通過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什麼用處
通過經濟師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可以加薪水級別越高加薪就越多,但中級以上是有學歷及工作年限限制的。從評定上將,畢業工作一定時間(學歷不同),可以評定助理經濟師,不用考試。中級以上要考試,有的國企是漲工資和陞官要看職稱,不過現在已經不多了,經濟師可以從事任何工作(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比如注冊會計師)。
5. 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哪裡下載
現在已經是2015年了,怎麼還會有2014報名表呢,你還是問清楚當地的考試院在哪裡下載,實在不行,你問人家要一份唄
6. 2014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與 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 報名是否沖突詳見問題補充
1、2014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報名中的信息是不會沖突的。
2、考試內報名中的工作單位,這容一信息在不同的考試報名中,是允許的。你不用擔心這個會「露餡」,人事部門只作形式審核,他們同一人不同的考試報名是不作比較審核的。所以,你後面的「成功報名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也作廢」根本不用去擔心的。
7.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證書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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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科目設置
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考試成績管理
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經濟、建築經濟15個專業。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復習資料見附件
8.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標准
全國來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自資格考試合格標准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根據經濟師考試歷年考試規律,預計2012年經濟師考試成績合格標准(分數線)將於2013年1月發布。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准(分數線)預計仍為84分。
9.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多少分及格
140 基礎大概84 專業課可能低一點 你工作幾年了?如果本科畢業後工作滿四年或大專畢業後滿六年的話建議你直接報中級 說實話 考初級的話太沒必要了 如果你夠了我上面說的條件的話建議你直接報中級 08中級人力的資料我手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