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消防注冊師的專業
『壹』 考注冊消防工程師相關專業有哪些
報考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貳』 什麼專業可以報考消防注冊工程師
怎麼說呢
消防工程師報考是不限制專業
大立教育提醒
限制比較嚴格的就是工作年限和所工作的單位一定具備消防資質
『叄』 報考消防工程師有沒有什麼專業限制
消防工程師沒有專業限制,但是對工作年限有一定要求
一級消防考試科目分為: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成績三年滾動有效。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 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7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5 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5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 1 年。
符合《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在連續的 2 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並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肆』 消防工程師什麼專業可以考
1,消防工程師考試沒有專業限制
2,但是消防工程師專業根據相關度分為三種類型版,分別是消防工程專業權,相關專業,其他專業,不同專業類型對應長度不等的工作年限要求
3,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對照表格如下,以供參考
以上就是對於您的問題的詳細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伍』 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中的其他專業是什麼專業都可以的么
需要本專業或者相關專業。
相關專業包括: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建築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
管理科學;工業工程;工程管理。
(5)報考消防注冊師的專業擴展閱讀:
相關法規:
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為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並負責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的初步審查工作。
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受聘於一個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通過聘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企業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注冊申請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冊申請,均應當出具加蓋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完成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工作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工作,並將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申請材料和初步審查意見報公安部消防局審批。
公安部消防局應當自收到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和初步審查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將延長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請人。對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注冊審批部門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送達相應級別的注冊證。
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證在有效期內是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和不予注冊等注冊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繼續教育是注冊消防工程師延續注冊、重新注冊和逾期初始注冊的必備條件。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各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注冊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有關情況,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誠信檔案,對其執業活動實行信用管理。
各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