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
A. 職稱和專業技術職務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①職務是指組織內具有相當數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
②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
二,反映內容不同:
①職務是一組重要責任相似或相同的崗位,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亦有此意思;
②職稱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
三,評聘分離:
①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
②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PS:你理解得挺正確的,一個人的職稱可以是副教授、助教,而職務也可以是副校長)
(1)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擴展閱讀:
職稱(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於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
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職務分析:
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周密的准備,同時還需要具有與組織人事管理活動相匹配的科學操作程序。
准備階段。職務分析的准備階段主要是確定職務分析的目的,組建工作小組等,具體內容如下:
1.明確職務分析的目的。職務分析的目的不同,具體的信息收集內容及其組合也不同。因此,進行職務分析首先要明確目的,有的放矢。
2.建立職務分析小組。小組成員通常由分析專家組成。所謂分析專家,是指具有分析專長,並對組織內各項職務有明確概念的人員。一旦小組成員確定之後,賦予他們進行分析活動的許可權,以保證分析工作的協調和順利進行。
3.明確分析對象。為保證分析結果的正確性,應該選擇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職務,如果在次要、無代表意義的職務上糾纏不清,必然浪費大量財力、物力和時間。
4.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為了搞好職務分析,還應該做好員工的心理准備工作,建立起友好的合作關系。
參考資料:網路-職務網路-職稱
B. 請問貴州省人事廳評定的中級職稱是否需要發表論文
二、中級以上職稱申報辦理程序 已具備初、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學歷及任職年限達到規定要求,參加國家規定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或符合免試條件,按照相應職稱資格評審條件要求,准備申報材料,在規定期限內提供下列材料到貴州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中級以上職稱申報手續。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原件一式三份; 2、《貴州省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審查表》 或《貴州省申報評審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一份; 3 、申報材料目錄 一份; 4、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 ; 5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原件 ; 6 、《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含「創新能力建設」公需科目成績) 一份; 7 、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8、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9、任現職的崗位聘任證書復印件一份; 10、任現職期間取得的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一份; 11、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材料原件一份; 12 、公開發表、出版的專業論文、論著原件一份。 說明:(1)所有復印件需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當地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審查、審核人簽名; (2)申報材料需按順序編制目錄並裝訂,任職資格評審表、任職資格材料審查表不裝訂; (3)任職資格評審表、任職資格材料審查表可在到貴州省人才交流中心網站「貴州人才信息網www.gzrc.gov.cn」人事代理窗口下載填寫。
C.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等級如何晉級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用人員的;
(2)機構調整、重組或現有人員超過所設崗位總量的;
(3)出現崗位空缺或新設崗位的;
(4)符合崗位條件人員多於崗位職數的;
(5)聘用期滿,需要進行競聘上崗的;
(6)其他情況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
嚴格崗位條件,合理確定聘期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應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具體聘期,並按有關規
定簽訂聘用合同。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與任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應具備准入控制的執業資格。
(1)專業技術二、三級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實行總量控制、統一管理。
(2)競聘專業技術各等級崗位,除須具備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還須滿足各部門各單位實施方案中制定的相關專業技術層級的任職條件。
(3)競聘專業技術五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市裡規定五級崗位準入條件,且在專業技術六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六級、七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六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4)競聘專業技術八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九級、十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九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
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5)競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於上述規定最低年限。
D.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名稱一覽表
專業技術資格分為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和委員五個級別。其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廣播、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與自然歷史、圖書材料、大眾文化、中專教師、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計劃生育、黨校教師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
大學教師、新聞、科研、出版、教練、翻譯、美術系列、律師、公證員系列(專業)設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四級。中小學教師分為副高級、中級、助理、委員四個級別。
(4)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擴展閱讀:
大學教師、新聞、科研、出版、教練、翻譯、美術系列、律師、公證員系列(專業)設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四級。
中小學教師分為副高級、中級、助理、委員四個級別。
1、員級職稱: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合格人員。
2、助理級職稱:
(1)、可以直接對研究生進行評估。
(2)、、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3)、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中專畢業,具有專業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五)、其他合格人員。
3、中級職稱:
(1)、通過考試的博士研究生可被評為「中級」職稱。
(2)、碩士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3)、大學畢業,助理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4)、專科畢業,助理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5)、其他合格人員。
4、副高級職稱:
(1)、中級職稱博士研究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2)、碩士學歷,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4)、其他合格人員。
5、正高級職稱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後,取得大專以上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2)其他合格人員。
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員,還必須遵守紀律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職責,在專業崗位上成績顯著,具有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E. 貴州省職稱評審文件
貴州省中學中、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 行) 一、總 則為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件。適用范圍:全省各類中學從事教育教學的人員。任職資格名稱:中學一級教師(中級)、中學高級教師(副高級)二、基本條件第一條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貴州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黔教師發[2005]146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工作,團結協作,學風、教風端正。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第二條 外語水平、計算機應用能力符合當年國家和貴州省對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有關規定。第三條 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第四條 任現職期間,有下列情況,按以下規定執行:1、在規定任職年限內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報;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報。2、在職稱考試中違紀受查處者,從通報之日起延期二年申報;在申報中弄虛作假者,從認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3、受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受「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從解除處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報。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從解除處罰之日起延期六年申報。三、申報條件第五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除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擔任課程的講授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1、獲得博士學位。2、碩士研究生畢業,任教2年以上。3、雙學士學位畢業,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3年以上。4、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4年以上。5、大學專科畢業(高中教育教學崗位除外),取得中學二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二級教師5年以上。第六條 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除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擔任課程的講授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1、獲得博士學位,具有本專業2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3年以上。3、雙學士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4年以上。4、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5、大學專科畢業(高中教育教學崗位除外),取得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擔任中學一級教師6年以上。四、評審條件第七條 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應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關心愛護學生,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文化知識與專業技能,具備終身學習的能力與研究能力;樹立現代教育思想,具有創新意識和開拓精神,積極進行教學改革,認真研究教育教學規律,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方法得當,教學效果顯著;積極培養和指導青年教師;積極組織和參與學生課外教育教學活動,在發展學生智力和能力,引導學生創造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教書育人,管教管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積極承擔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按《教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教學評價積分應達80分以上,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教學評價積分應達90分以上;學生鞏固率、成績合格率、優良率、提高率在同類學校或同學科中處於前茅(有佐證材料)。第八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其所提供的業績應是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績,年平均課堂教學達到國家規定的課時定額;對擔任特殊課程的教師或兼有校中層以上領導工作的教師,課堂教學時數可按有關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可;年平均課堂教學時數,從本次評審工作的截算時間上溯到規定的任職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公派外出學習或進修,可相應減少課時定額。兼有校中層以上領導工作的教師除按規定進行業務水平、教學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級領導工作的教師還應有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管理工作實績的考核,且取得相應的中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兼有校中層領導工作的教師應有學校對其進行管理工作實績的考核。第九條 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任現職以來,除符合本評審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地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縣級三等獎;或獲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獲縣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或獲縣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或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鄉(鎮)一等獎3次以上;或獲鄉(鎮)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3次以上;或獲鄉(鎮)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3次以上。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轉化工作成績突出,所帶班級獲地級以上先進集體。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轉化工作成績突出,所帶班級獲縣級以上先進集體。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獲省級三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獲地級二等獎,或至少有2篇論文獲縣級一等獎以上。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其教育教學經驗在全縣以上推廣(提供經驗材料並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推廣效果證明)。5、指導青年教師1名以上,有明顯的效果,有記錄、計劃、總結等相關材料,並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等1次以上,並受到同行的好評(有被指導教師簽字認可材料,有齊備的教案等材料,並由縣教育部門提供評價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得地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鄉(鎮)中學教師獲得鄉(鎮)級以上各類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育名師、骨幹教師、學術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2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2人(次)獲地級三等獎,或縣級一等獎。第十條 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任現職以來,除符合本評審條件第七、八條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或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或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二等獎以上。或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或地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學生成績工作成績顯著,所帶班級2次獲得地級以上先進集體。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連續3年以上,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學生成績工作成績顯著,所帶班級獲地級和縣級以上先進集體各1 次以上。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論文獲得省級一等獎1篇和獲省級二等獎2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論文獲省級二等獎1篇和地級三等獎2篇以上。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其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在市(州、地)推廣(提供經驗材料並由地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推廣效果證明)。5、指導青年教師2名以上,有明顯的效果,有記錄、計劃、總結等相關材料,並承擔地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1次以上;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示範教學或學術講座等任務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縣屬領先地位(有被指導教師簽字認可材料,有齊備的教案等材料,並由縣教育部門提供評價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地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地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或獲得縣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3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1人(次)以上獲全國二等獎、省級一等獎;或2人(次)以上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第十一條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教研員,必須承擔1門以上課程的教學視導和教研活動;平均1年視導不少於8所學校(有視導計劃和視導總結);省級教研員不低於40節,地級教研員不低於50節,縣、鄉(鎮)級教研員聽課不低於60節(有聽課記錄和聽課評價及指導意見);組織或參與教研活動每年不少於5次,積極組織教改實驗或課題實驗,承擔或參與地級以上的課題2項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每年發表論文2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三等獎、或地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縣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每年發表論文1篇,或獲縣級論文評選一等獎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4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縣中學教研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3篇,或獲省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擔任教改實驗或教育科研課題任務的教研員,每學年聽課不低於20節,每年到基層開展調研活動不少於5次(有調研提綱及調研報告),撰寫階段性研究報告1篇以上;承擔或完成地級以上的課題2項以上,其中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教研員,至少獲得地級以上研究成果獎一等獎以上,其它要求與學科教研員一樣。第十二條 電教(教育技術)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和學校從事遠程教育、計算機維護和教學的教師,根據其職務職責的特點,作如下補充要求:每學年應按教學計劃,設備正常使用率達80%以上,媒體軟體(課件)製作不低於2個,教育教學資源應用不低於4次。課時數應具備年均上信息技術課、電教課、觀摩課或視導課(有視導計劃和總結)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不低於30節,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不低於20節(其他教師利用電教資源<硬體設備或軟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視為電教管理教師教學工作<每3節課摺合為1個課時>)。製作的音像教材、媒體教育教學軟體(課件)、優質課、視導課實錄視科研論文對待。五、破格條件第十三條 對不具備規定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屬於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的在職教師,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任現職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1.連續2年在本校完成的課堂教學時數平均高於國家規定課時定額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課材料),且教學成績特別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或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地級二等獎以上;或獲地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或獲地級優秀教學成果獎。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編寫正式出版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編寫,並在縣鄉范圍內使用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本人完成的教學科研論文、教學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門主辦的比賽中獲省級二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本人完成的教學科研論文、教學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門主辦的比賽中獲省級三等獎;或獲地級二等獎以上。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績突出,所帶班級2次被評為地級以上先進集體,連續2年學生鞏固率100%。縣、鄉(鎮)中學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績突出,所帶班級2次被評為縣級以上先進集體,連續兩年學生鞏固率95%以上。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地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2次以上(可累計)。縣、鄉(鎮)中學教師獲地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縣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教學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3次以上(可累計)。7、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3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地級一等獎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委託其他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競賽中,有1人(次)以上獲全國三等獎、省級一等獎;或2人(次)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第十四條 對不具備規定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屬於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的在職教師,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任現職2年以上可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除具備正常晉升的評審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條: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編寫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12萬字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編寫的中學教材或教參,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 2.出版有較高水平的教學專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的專著字數不少於20萬字。縣、鄉(鎮)中學教師的專著字數不少於12萬字。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所承擔的教改實驗成果獲得省級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門的—等獎(排名前3)。縣、鄉(鎮)中學教師所承擔的教改實驗成果獲得省級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門的三等獎;或地級一等獎以上。5.連續2年在本校完成的課堂教學時數平均高於國家規定課時定額的2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課材料),且教學成績特別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二等獎以上;或獲國家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或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縣、鄉(鎮)中學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競賽,獲省級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教育科研、教改實驗優秀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學教師獲省級教學質量一等獎3次以上。縣、鄉(鎮)中學教師獲省級教學質量一等獎1次以上;或獲地級教學質量一等獎2次以上。
F.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等級如何晉級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用人員的;
(2)機構調整、重組或現有人員超過所設崗位總量的;
(3)出現崗位空缺或新設崗位的;
(4)符合崗位條件人員多於崗位職數的;
(5)聘用期滿,需要進行競聘上崗的;
(6)其他情況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
嚴格崗位條件,合理確定聘期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應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具體聘期,並按有關配前尺規
定簽訂聘用合同。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與任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應具備准入控制的執業資格。
(1)專業技術二、三級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實行總量控制、統一管理。
(2)競聘專業技術各等級崗位,除須具備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還須滿足各部門各單位實施方案中制定的相關專業技術層級的任職條件。
(3)競聘專業技術五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市裡規定五級崗位準入條件培高,且在專業技術六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六級、七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六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悔孫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4)競聘專業技術八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崗位設置時,任職年限應為在專業技術九級、十級崗位工作年限之和);競聘專業技術九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
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
(5)競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除應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外,還應在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於上述規定最低年限。
G. 貴州省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是不是必須是事業單位技術崗位,管理崗位能不能評評中級職稱需要英語職稱考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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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事業單位考試信息匯總:http://www.zgsydw.com/?wt.mc_id=bd11588
具體考試內容:
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辯證唯物論、唯物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歷史唯物主義。
2、毛澤東思想概論:毛澤東思想形成與發展、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社會主義改造理論。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4、當代中國的政府與政治:中國的國體與政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務。
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價值取向、道德修養、行為規范。
6、法律知識: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等(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的加試內容,包括上述范圍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知識)。
7、語文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漢字、詞彙、語法、修辭、文學常識,黨政機關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
8、經濟知識和科技知識:微觀經濟、宏觀經濟、國際經濟、金融經濟、產業經濟,科技創新、科學前沿、科技常識。
9、歷史知識:中國近現代史和世界現代史。
10、其他知識:最新的時政知識。
行測:言語理解,邏輯分析,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常識部分,其中常識部分部分包括公共基礎的知識點,但並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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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要多少學時
一年申報一次,需要繼續教育學時證明,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學習時間累計不少於8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於56學時,公需科目不少於24學時(45分鍾為1學時)。在繼續教育年度內,學習時間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現已實行學分制的行業部門,學分與學時的轉換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每年中、高級職稱人員至少需要完成72學時,其中公需學時至少24學時,專業課時至少48學時。
I. 專業技術資格與職稱有什麼區別
是沒有區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
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為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其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播音、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技校教師、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計劃生育、黨校教師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
(9)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資格的相關要求規定:
1、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2、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3、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