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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專業證有期限么

發布時間: 2021-02-17 18:10:46

⑴ 自學考試有無時間限制

原來有八年的限制,02年已經取消了,沒有年限的限制.

⑵ 自學考試有時間限制嗎

自學考試是沒有時間限制的,考生需要一科一科考過所考專業的全部課程,成專績合格即可申請畢屬業。自考以前有個八年時間限制的規定,意思是考八年還沒有全部課程通過的話會取消畢業證資格,但是這個規定現已經被各省取消了。所以,自考是沒有準確時間限制的,少則兩三年多則無限期,什麼時候考完什麼時候畢業。一般按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本科為3年—5年不等,但這也不是一定的,畢業時間要根據考生實際情況而定

自考

自考的全稱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俗點說,自考就是以自學為主,助學單位為輔,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

自考申請畢業條件

自考申請畢業一年有兩次,分別在5月和11月

  1. 通過全部考試和論文

  2. 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課程的考核,並取得合格成績

  3. 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

  4. 申請本科畢業,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⑶ 自考可以考多久,有沒有時間限制

8年的有效單科合格證時間。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實行了單科合格證8年有效期的規定。

2、該規定在北京、上海、福建、山東、江蘇、河北、浙江、新疆、廣東、湖北、四川和湖南等地尚未實施。天津、黑龍江、陝西、江西、遼寧和河南已全部實施。

3、實現計算:新考生和老考生的實現時間,是有區別,老考生單獨的類合格結果從當地省實現有效期內的八年開始計算。8年後,而不是認證的日期。

4、具體所在省的情況咨詢當地自考部門。

(3)自學考試專業證有期限么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一般要選擇高等學校的專業目錄確定。專業考試計劃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培養目標和基本要求、學歷和標准、考試課程和學分、實踐學習考核要求、主要課程說明、指定或推薦的教材和參考書、其他必要說明等。專業考試實行學分制。

專業課水平與普通高校同類專業課水平一致。各專業總學習成績不低於70學分;課程設置不少於15門,其中理論課程不少於14門。

本科專業水平與普通高校同類本科專業水平一致。這一部分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即基礎部分和本科部分。基本部分可以直接與本科部分相連。本科累計學習成績不低於125學分,理論考試課程不低於20門;基礎科目不少於70學分,理論考試不少於12門課程。

⑷ 自學考試本科類有有效期限嗎

自考本科有時間限制。五年之內必須把所有的科目都考完方才能拿到本科的學歷證明。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⑸ 自考的期限是幾年

專科(基礎科)一般三至四年,本科一般四至五年。

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

考試上半年3月1日至7日報考4月份考試。

下半年9月1至7日報考10月份考試。

(5)自學考試專業證有期限么擴展閱讀

自考助學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學班、短期的業余助學班、廣播電視教學、互聯網授課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體輔導資料等。

自學考試的考試時間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個周六和周日。目前還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課程的考試。

自學考試的課程根據命題的組織和使用范圍分為兩類,即:統考課程,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使用由全國考辦命題的課程;省考課程,指在本省市范圍內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組織命題的課程。

自考本科畢業生可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

⑹ 自考有時間限制嗎

自考本科沒有時間限制,不限制考試次數,直到通過為止。但有些地區有單科成績8年有效的規定。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實行單科合格證8年有效期的規定。對新考生和老考生在執行的時候,是有區分的,對老考生單課合格成績是從當地省執行八年有效的期限開始算的。往後順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證的日期。

(6)自學考試專業證有期限么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

是個人自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不同,自考是「寬進嚴出」[2]。考生參加國家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單科考試,合格一門,發一門的合格證書,所有科目合格後,方可申請畢業。自考是一種過程,一種經歷,只有親身體驗過,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於自主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終勝出者(畢業)。

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⑺ 自考報名後有效期是多久

  1. 天津、黑龍江、陝西、江西、遼寧、河南省份的自考成績有效期規定為單科8年有效期。

  2. 北京、上海、山東、河北、湖南等省份則沒有執行這一規定,也就是這些省份自考成績沒有期限。

  3. 具體的情況請咨詢當地自考部門。

拓展資料:

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次數由省級考辦決定),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區已將考試次數調整為4月和10月兩次,詳細情況請咨詢所在地自考辦。

報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當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麼時間考哪些課程,來確定自己要報考的科目。

考生可參考各省的考試計劃,考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專業。

1、興趣是最重要的出發點。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2、有些專業對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選擇專業時一定要考慮自身能力特點。

3、合理安排職業規劃。需要對新的生活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和堅定目標,要充分考慮社會需要及行業發展。

4、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有些專業是部門委託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比全日制校內單科考試輕松,相反會更嚴一些。

自考生大多是邊工作邊學習,他們能結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選擇專業,因為他們了解自身缺少什麼,其社會適應能力和實踐經驗遠遠超過統招生。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路

⑻ 自學考試有時間限制么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部分地區分小自考、大自考,實際國家並無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考生主要有兩種學習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舉辦的助學點學習或進入本校進行全日制學習(學生採用這種學習方式稱為應用型考生),二是在社會舉辦的助學單位學習或自學(用這種學習方式的學生稱為社會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社會型考生佔76%,應用型考生佔24%。
2020年5月9日,教育部發布通知,原定於2020年4月11日至12日舉行的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至8月舉行。全國統一命題課程考試時間為8月1日至2日,省級命題課程考試安排由各省自主確定,相關考試科目安排由各省確定後向社會公布。[1]
中文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外文名
Self-taught higher ecation examinations
簡稱
自考、自學考試
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教育
領導機構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
快速
導航
國家考試

考試嚴格

國際認可

自考優勢

參考群體

考試機構

法律效力

考試時間

考試計劃

課程設置

選報專業

考場須知

免考政策

證書免考

辦理流程

主要意義

專升本科

畢業申請

完善發展

工作任務

發展潮流
制度確立
1977年8月8日在《關於科學和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中,鄧小平指出:「教育要兩條腿走路,大專院校是一條腿,各種半工半讀是一條腿。」這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提供了重大的理論指導。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對學習願望十分強烈,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難以滿足社會需求。在鄧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教育部著手組織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1980年5月中央書記處在討論教育工作時指出,為了促使青年人自學上進,應該擬定一個辦法,規定凡是自學有成績,經過考試合格者,要發給證書,照樣使用。[2]
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關於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核制度的決定」。
1981年1月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的報告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批准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主要有專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院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一致。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不同,自考是「寬進嚴出」[3] 。考生參加國家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單科考試,合格一門,發一門的合格證書,所有科目合格後,方可申請畢業(申請本科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自考是一種自主學習的過程,只有親身體驗過,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於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終勝出者(畢業)。學生在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國家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學校招生考試均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教育考試。[4]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國家考試制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作為國家考試制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准,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是國家承認的學歷。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推進在職人員專業教育和出校門後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5]

考試嚴格
截止到2020年10月,全國共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包括獨立本科階段)569種,停考專業336種,報名新考生共計8400萬人,建檔在籍考生7100萬人,專科(基礎學科)畢業生共計369萬人,本科(獨立本科階段) 229萬人。另外還包括中專/職高學歷自考畢業生610萬人。小學/初中學歷自考畢業生287.6萬人。自學考試本專科生的畢業率不足7%,這個比例說明自學考試是嚴格的。[6] 比起經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入讀的專科本科生的「零淘汰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門門考的考試可就難多了,能拿下自學考試本科文憑的人,其學識並不比一般全日制大學生差。
國際認可
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育質量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全世界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承認我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文憑,美國、日本、紐西蘭、新加坡、法國、印度、比利時、俄羅斯、馬來西亞、菲律賓、西班牙、德國、烏克蘭、南非、荷蘭、波蘭、丹麥、愛爾蘭、瑞典、瑞士、韓國等國家(和中國香港澳門地區)及幾乎所有英聯邦國家的大學都承認我國的自考學歷,對自考學歷與普通高校的學歷同等對待。[7] 允許持有學歷證書或單科《課程合格證書》的自考生進入相關院校學習,或攻讀學位或免修、減修部分課程。[8]
自學考試制度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特點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國家考試為主導,以個人自主學習為基礎,是富有中國特色的「沒有圍牆的大學」,是自學成才的搖籃。
自考優勢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即:辦學不辦考、辦考不辦學、命題與輔導分離[6]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自學考試採用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准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參考群體
參加自學考試的群體十分廣泛,涵蓋了工人、農民、管理人員、少數民族、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人員、殘障人士和監獄服刑人員等。自學考試為人民群眾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機會和制度保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9]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鼓勵自學成才的學力檢驗制度是成功的,我們應給予充分的肯定。建立這項制度不是權宜之計,要長期堅持下去。[10] 正如國務院李嵐清前副總理所指出的:「實踐證明,自學考試制度是發展中國家辦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一項創舉。」[11]
考試機構
(一)全國考委: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二)專業委員會: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負責擬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和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12]
(三)地方考試機構:省考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省考辦: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機構(簡稱省考辦),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地市考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簡稱地市考委)。
(四)主考學校: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主考學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主考學校應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事機構。根據任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列入學校總編制數內,由學校主管部門解決。
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准啟用前屬絕密材料。
全國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在《條例》中都有明確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組織管理體系

專業委員會
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准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號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14]
考試時間
全國自學考試時間一般如下: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次數由省級考辦決定),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區已將考試次數調整為4月和10月兩次,詳細情況請咨詢所在地自考辦。報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當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麼時間考哪些課程,來確定自己要報考的科目。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北京時間)
4月自考
每年4月第三個星期六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年4月第三個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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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計劃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一般應在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目錄中選擇確定。專業考試計劃的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學歷層次與規格、考試課程與學分、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主要課程說明、指定或推薦教材及參考書、其他必要的說明等。專業考試計劃實行課程學分制。
專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各專業總學分數不得低於70學分;開考課程不得少於15門,其中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於14門。
本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為兩段,即基礎科段和本科段。基礎科段可直接與本科相銜接。本科累計總學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得低於125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於20門;其中基礎科段的學分數不得低於7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一般不得少於12門。[15]
課程設置
自學考試專業的課程設置分為:
1、公共基礎課:所有專業或者同類專業應考者都必須參加的課程。如《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中國近代史綱要》、《英語(二)》、《政治經濟學》等。公共課雖然不一定同所學專業有直接聯系,但它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人才,為進一步學習其他內容提供方法論不可少的課程。
2、專業基礎課:該專業考生要學習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課程。基礎課是為了應考者掌握專業的知識,學習專業的科學技術,發展我們有關能力打下基礎。像工商企業管理(本)專業中的《管理學原理》和電子商務專業的《電子商務基礎與應用》這類的,就屬於基礎課了。
3、專業課:同專業知識、技能直接聯系的基本課程(簡稱專業課)。
4、選修課:有限制的選擇自己需要的科目進行學習。選修科目的選擇是有限制的,只能在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內選擇。簡單說就是給我們一些選修科目,自己挑著學。考生根據自己的能力和興趣選擇想考的科目。
5、實踐性環節。
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三類課程的學分比例大致為3:4:3或2:5:3[15]
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科目的考試。專科(基礎科)一般為3—4年,本科一般為4—5年。社會上很多培訓機構廣告稱的1年自考是誇大其詞,並非國家承認的全國統一自學考試。

⑼ 自考(本科)有時間限制么

自考本科沒有時間限制。但部分省份執行自考單科成績8年有效,這些省份有黑龍江(2006年開始執行)、陝西(2006年開始執行)、江西(2005年開始執行)、遼寧(2004年開始執行)、河南(2003年開始執行)。

什麼是自考單科成績有效期?也就是如果一科成績考過關後八年你還沒有考過全部科目畢業,那麼這科就作廢了,但是沒有滿八年的科目還是繼續有效。

自考條件

必須是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

黨校及幹部函授大學專科畢業人員,不具備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資格。

社會上很多培訓機構宣稱的1年自考並非國家承認的全國統一自學考試。

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

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報考本科段的具體規定參見所報專業的開考計劃。

1、確定自己所在省市的報名時間。

2、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次數由省級考辦決定),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區已將考試次數調整為4月和10月兩次,詳細情況請咨詢所在地自考辦。報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當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麼時間考哪些課程,來確定自己要報考的科目。

3、選擇專業(各省市開設的專業不同,可參考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試計劃欄目,選擇適合您的專業)。

自考專業

自考開設的專業多達到上百個,不同專業對考生基本素養的要求不同,考生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專業。

1、興趣是最重要的出發點。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2、正確判斷自己的基礎能力。有些專業對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考生選擇時一定要考慮自身能力特點,如:學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考生應該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3、合理安排職業規劃。職業規劃是人生規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需要學會對新的生活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和堅定目標。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需要及該行業的發展狀況。

4、在選報專業時還應注意,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報考對象不限;有些專業是部門委託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⑽ 自考有效期限是多久

自考成績有效期規定如下:

一、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實行了單科合格證年有效期的規定。

二、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東、江蘇、河北、浙江、新疆、廣東、湖北、四川、湖南均未執行此規定。已經執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開始執行)、黑龍江(2006年開始執行)、陝西(2006年開始執行)、江西(2005年開始執行)、遼寧(2004年開始執行)、河南(2003年開始執行)。

三、實行的是這樣計算的:對新考生和老考生在執行的時候,是有區分的,對老考生單課合格成績是從當地省執行八年有效的期限開始算的。往後順推八年,而不是指取得合格證的日期。

四、具體所在省的情況咨詢當地自考部門。

(10)自學考試專業證有期限么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一般應在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目錄中選擇確定。專業考試計劃的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學歷層次與規格、考試課程與學分、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主要課程說明、指定或推薦教材及參考書、其他必要的說明等。專業考試計劃實行課程學分制。

專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各專業總學分數不得低於70學分;開考課程不得少於15門,其中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於14門。

本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為兩段,即基礎科段和本科段。基礎科段可直接與本科相銜接。本科累計總學分數(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得低於125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於20門;其中基礎科段的學分數不得低於7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一般不得少於12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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