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的條件
㈠ 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㈡ 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滿十八周歲;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國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不能報考人員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㈢ 報考公務員有啥條件限制資格包括什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考公務員的條件擴展閱讀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7:0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
㈣ 想考北京公務員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北京公務員報考條件為:
一、報名人員年齡必須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要求報名人員必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2018年京考招考職位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限於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
(4)考公務員的條件擴展閱讀:
選拔的北京公務員的工作規章:
1、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體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根據相關文件採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2、同時,新錄用到這些職位的人員應當簽訂最低服務5年的協議。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調出鄉鎮。
3、公告對基層工作經歷進行明確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基層隊、站、所等各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的工作經歷。
㈤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考公務員的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對此,國外公務員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主要包括本國國籍,是否享有公民權,良好的道德品質,相應的文化程序,年齡要求,身體素質等等。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
㈥ 考四川省成都的公務員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報考公務員的條件如下:
1、國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當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政治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自身條件:德行條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體條件: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自身能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文化程度: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7、其他條件: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能報考考公務員的條件如下: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㈦ 考公務員需要什麼學歷和條件
現在公務員常常被人們稱之為「鐵飯碗」,所以每年都有許多人爭先恐後的報名,擠破頭也想要當上公務員。因為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比較好,並且比較穩定,所以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職業,但是想要報考公務員也是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
㈧ 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05月28日至2000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考公務員的條件擴展閱讀
無法報考公務員人群: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四)、現役軍人。
(五)、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
「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