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高級專業評審條件
1. 甘肅省衛生系統晉升副高必須要有科研成果獎嗎
凡是副高以上的,必須有公開發表的論文,就目前國內的情況來說,最好是有2篇核心期刊論文才可以
2. 2019年甘肅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未通過,第二年能審報嗎
2019年甘肅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未通過,第二年可以繼續申報。今年未通過,說明你的內條件還不充容足,只要你在今年的職稱評審中沒有違規沒有被舉報,那就從現在開始積極努力,只要明年你們單位還有高級職稱名額,你就可以申報。加油吧!
3. 甘肅省衛生廳官網首頁
你可在甘肅工生廳官網去查詢補辦
4. 甘肅省酒泉市衛生系統醫生中級職稱評升條件
對申報評審高、中級職稱人員論文的基本要求:(一)申報評審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聘任副高級職務以來,須有由本人獨立撰寫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准),在國家權威學術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專刊、專輯)全文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二)申報評審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聘任中級職務以來,須有由本人獨立撰寫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執筆人(以期刊中標注為准),在省部級以上學術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專刊、專輯)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國學術會議論文集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三)申報評審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是否要求在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由各系列(專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學術技術性較強的專業和部門,一般應該要求有正式發表的論文。不要求正式發表論文的人員,必須提交1篇本人撰寫、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技術報告或專業技術工作經驗總結。應鼓勵申報評審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鑽研專業理論,撰寫學術論文,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正式發表論文者優先晉升中級職務。
(四)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了本專業專著、教材,可視為已達到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要求。在1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教材中撰寫3萬字以上的,可視為已達到在省部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要求。
(五)由於技術保密等原因,國家有關部門規定不得公開發表論文的部門、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用在本部門、單位內部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或在有關學術技術會議上交流的論文代替公開發表的論文,並附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晉升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中論文要求::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或執筆人的本專業論文,在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專業期刊正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國際性本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其中在國家級本專業學術刊物正刊上全文發表不少於一篇。
(一)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主要是考察專業技術人員掌握和運用計算機知識的能力和實際操作水平。考試由人事部頒布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建立考試題庫和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確定合格標准。
(二)省職改辦、省職稱考試中心具體組織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的培訓、考試工作,並根據考試成績確定省內合格分數線。
(三)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採用科目模塊化設計,現開考13個模塊(科目),每一模塊(科目)均採取上機操作單獨考試。我省考試模塊暫定為:評聘高級職務人員考4個模塊(包括2個必考模塊和2個自選模塊),評聘中級職務人員考3個模塊(包括2個必考模塊和1個自選模塊)。13個模塊中Windows 98中文操作系統、Excel 97中文電子表格為評聘高、中級職務專業技術人員的必考模塊,其餘11個模塊(3—13)為自選模塊。
職稱外語考試的級別劃分和適用人員:考試等級A:高教、科研、衛生、工程系列中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者。其他系列中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考試等級B:高教、科研、衛生、工程系列中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2、報考國際商務師者。3、其他系列中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考試等級C:高教、科研、衛生、工程以外其他系列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衛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必須完成擔任現職期內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每平均取得25學分,其中一類學分必須達到5—10學分,二類學分必須達到15—20學分,並獲得《繼續教育證明書》。其中:
(一)在省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申報評審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任現職5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項目5—10學分。
(二)在省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申報正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任現職5年內必須獲得國家項目15學分。
第十三條 申報評審臨床副主任醫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任現職期間,須到縣以下醫療機構工作半年。
第十四條 凡醫療事故責任者三年內、醫療差錯責任者一年內、受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均不允許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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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甘肅省衛生廳官網首頁
6. 甘肅衛生高級職稱答辯沒過為什麼第二年有新成果才能報
甘肅衛生高級職稱答辯沒有第二年新成果
7. 2015年甘肅省衛生系統高級職稱評審通過的通知
評審結果公示可以上你們當地的衛生網或者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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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甘肅省衛生廳的基本信息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鑒定工作交給市場中介組織。
(三)將進口涉水產品、國產水質處理器和防護材料、與飲用水接觸的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的技術評估職責交給事業單位。
(四)將化學品毒性鑒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甲級)、職業病防護設施與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效果評價、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技術評估職責交給事業單位。
(五)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六)將食品生產環節的食品生產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七)將食品流通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職責,劃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將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省衛生廳。
(九)增加組織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標准、葯品法典,建立基本葯物制度的職責。
(十)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葯品網上采購工作。
(十一)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一)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法規草案,制定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完善葯品法典、基本葯物目錄,組織擬訂葯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准,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負責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省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定中醫葯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開展采供血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省無償獻血工作。
(十二)擬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葯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應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省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全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職稱評審和衛生機構編制標准。
(十四)組織制定葯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葯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對采供雙方執行集中采購情況進行綜合管理、評價等。
(十五)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協調制定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政策,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標准,並實施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全省衛生宣傳輿論和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對外解釋。
(十七)組織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
(十八)承擔國內外重要來訪客人和省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省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擔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承辦省委、省政府和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9. 甘肅省高級職稱衛生類單位有效,企業有效,蘭外有效,全省有效的評審標准
省里評的就可以,要省里的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