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Ⅰ 浙江的公務員考試條件
2010年的招考條件里
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
省屬單位原則上按上述要求執行。部分職位有變化的,以招考計劃的備注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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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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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2.市以下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招考公告。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職滿2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副職滿3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年齡18至40周歲(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
2.報考省級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專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市及市以下機關其他職位的學歷等條件,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公告。
3.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要求本人在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期間本村沒有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擔任上述職務期間未受過處分。
4.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齡18至30周歲(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兩眼裸視力4.8以上,部分職位視力可放寬到兩眼裸視力4.5以上。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系統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總分須達到180分。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公告。
5.面試資格復審前,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徵得委託培養單位同意。
能夠在規定報名時間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Ⅲ 2018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招考條件是什麼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報考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組織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7.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Ⅳ 2018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1月6、7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詳細如下:
1、報考設區的市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2、報考縣級以下及行政執法類(含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公安執法勤務類)機關單位職位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 招考的,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幹部類,時間和科目為: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
(4)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5、報考各級共青團組織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Ⅳ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一年可以報幾次,報名時間是什麼時候
最佳答案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一年報考一次,一般於3月上旬發布招考公告,符合招考要求的考生,可於3月中旬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報名,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後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後,3月底進行網上繳費確認。4月下旬列印准考證、參加筆試。你可以參考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4月25日。要是想考公務員,現在可以開始備考了,時間充足,壓力不會太大,祝您公考順利!
Ⅵ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申論》(其中,提前組織錄用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綜合基礎知識》);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及鄉鎮(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工作高校畢業生招考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和《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鍾,滿分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100分。
《農業農村工作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考試時限為150分鍾,滿分100分。
《心理測評》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50分鍾。
二、筆試方式
筆試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
三、筆試內容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運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確、得體地遣詞用字;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對有關句子作出正確判斷;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對短文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對比較復雜觀點或概念的准確理解,根據短文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掌握,對數學運算方法、策略的運用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較、判斷、演繹、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計資料(包括文字、圖形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計算、分析、比較、判斷、處理的能力。
5、綜合知識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二)申論
主要通過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應考人員能夠准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礎上,概括材料的相關內容,提煉材料的主旨,形成並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並准確流暢地用文字表達出來。
要求應考人員:
A.認真閱讀給定材料
B.按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三)綜合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公務員所應掌握的綜合基礎知識的了解、分析和運用能力。
測查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黨史、國情、公文和時事政治等。
(四)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農業工作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運用,對農業生產經營、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發展相關知識的了解和掌握。
測查內容包括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浙江省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綱要、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綜合基礎知識和心理測評
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二)申論
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用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內作答的一律無效。不得使用塗改液。答題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三)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客觀題部分的答案必須用2B鉛筆填塗在答題紙上,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作答在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紙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組 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 江 省 公 務 員 局
2009年11月19日 來源:考試大 - 公務員
Ⅶ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考公安需要什麼條件
2017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安報考條件:
1、年齡18至30周歲,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版業生權(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5、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Ⅷ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對此,國外公務員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主要包括本國國籍,是否享有公民權,良好的道德品質,相應的文化程序,年齡要求,身體素質等等。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